■ 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李 亚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建设与我国国际地位相称、与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国防后备力量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紧紧把握时代发展脉搏,把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谋划,加强领导,不断推动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创新发展。
习近平主席强调指出,全军官兵要牢记听党指挥是强军之魂。因此,必须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后备力量忠诚可靠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要务紧抓不放。一是要高扬主旋律。着眼保持人民武装的政治本色,深入抓好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教育,旗帜鲜明地用“中国梦”引领官兵思想、强化自觉行动,切实筑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履行使命的思想政治根基,确保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自觉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方向为方向,坚决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的指挥。二是要抢占主阵地。充分认清西方敌对势力对我意识形态领域攻击不断加大的严峻形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坚定政治立场,积极抢占意识形态领域这个主阵地。加强对宣传文化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形成全域覆盖的宣传网络,把党的政策及时送到千家万户;搞好网络舆情引导,净化网络舆论环境,避免敌对思潮扰乱军心民心。三是要打好主动仗。针对新形势下民兵思想政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要创新方法手段,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大众媒体等现代化手段,探索动态教育、跟踪教育、远程教育等新的方式方法,改进教育质量和效果。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不断发现、培养和宣传新的典型,充分发挥英雄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树好榜样、立好标杆。
提高人民武装力量骨干队伍能力素质,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关键。要立足实际,夯实队伍建设这个基础。一是深化改革。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发展方向和目标要求,着眼建设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战略预备力量,加快推进民兵预备役工作转型发展,持续抓好后备力量年度整组成果的巩固深化和整改提高,为有效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奠定组织基础。二是建强队伍。专武干部是基层武装工作的组织者和实践者,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一线指挥员”。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加强专武干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求实效。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和标准要求,选准配齐建强专武干部,完善教育培训、请示报告、工作督导、述职考评等制度,规范日常管理,理顺进出渠道,落实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积极探索。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科技示范园区等各类“新区”不断成立涌现,大部分“新区”下辖乡镇、街道,进驻有高新技术企业,适龄青年和符合编兵条件的人员不断增多,是征兵工作和后备力量建设的重要领域。但是现阶段由于机构不健全,许多工作缺乏规范,武装工作的特点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军地各级要不等不靠,立足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力争在“新区”武装工作中有所作为、有所突破。
抓好军事技能训练、提高应急应战能力,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中心工作和核心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支持和保障预备役人员军事技能训练,作为后备力量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切实打造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战略预备力量作出积极贡献。一是要建强训练机构。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是军地共同的职责,要按照能打仗打胜仗要求,把建强训练机构作为军地双方的共同责任,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建设总体规划,依托军地融合发展成果,聚合军地资源,完善方案体系,构建长效机制,促进训练落实。军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抓好训练组织实施和各项保障工作。二是要突出训练重点。依据《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要求,着眼“拉得出、用得上”,突出抓好应急队伍抢险救灾、维稳处突和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训练;着眼“防得住、保得好”,突出抓好支援保障队伍的对抗训练;着眼“人装结合、全员全装”,突出抓好“三实”训练,在实战化演训中增强参训人员的军事技能,提升后备力量训练质量效益。三是要在应急实践中练兵强兵。近年来的应急实践表明:平时遂行非战争军事任务比军事训练和演习更能提升一支武装力量的战斗力。这是因为,事故事件、灾情险情的发生,具有与战场情况同样的突然性和复杂性等特征,参加非战争军事行动与参战支前一样面临着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其对战斗力建设产生的影响和作用是训练和演习所不能取代的。因此,要把平时参加应急行动作为提升后备力量战斗力的重要途径,注重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亦兵亦民、分布广泛,训练有素、突击力强的优势,成建制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在近似实战的应急行动中锤炼和摔打,培养战斗作风、强化军事技能。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了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一系列政策法规,这些政策法规是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有力保证,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政策法规的落实。一方面,要结合实际落实好政策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地区实际,研究出台和健全完善转业干部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加强预备役部队建设等政策文件,从政策制度层面解决国防后备力量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对文件贯彻落实的跟踪检查,适时调整细化军地各部门在政策落实中的具体责任,强化政策执行力度。要严格落实经费保障制度。人武系统经费实行军地双重保障,特别是人武部的经费主要由地方财政保障。各级政府要主动作为,对所属军分区、人武部的工作经费加大投入力度,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以实际举措关心支持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另一方面,要健全完善相关法规体系。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是军地双方的共同责任,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关联军地各行各业,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复杂性。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对于推进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健康发展起到了较好的规范作用。但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有些法规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已明显存在刚性不足、权威性不够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当前,应着力在构建军民融合法规制度上多下工夫、下真工夫。各级要根据后备力量建设需求,认真搞好调查研究,真正把需要融合什么、哪些方面具备融合优势等问题摸清楚、弄明白,用法规制度细化融合发展的领域、范围和项目,统筹融合力量、明确融合目标、规范融合手段、构建融合机制,推进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在融合发展的道路上越走越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