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清华
《资治通鉴》第四册一百九十八卷《唐纪十四》记录这么一件事:“庚辰,过易州境,司马陈元璹使民于地室蓄火种蔬而进之。上恶其谄,免元璹官。”
这则史料,说的是庚辰年,即贞观十九年(645年)冬日,唐太宗帅兵东征回师途中经过易州(今河北易县),易州司马陈元璹献上新鲜蔬菜的事。其时天气寒冷,已非种植蔬菜季节。但陈元璹为了讨唐太宗喜欢,硬是要让唐太宗吃上“反季节”蔬菜,以表尽忠之态。于是,他让州民专门建造“地室”烧火增温种植蔬菜。蔬菜种出来了,也端上了桌,一路征战的唐太宗,见此情景,按理高兴才是,当好好嘉奖一下这位“善解人意”的地方官,可恰恰相反,唐太宗非但不领情、不表彰,还罢了其官。
河北定兴县志也见此载:贞观十九年,唐太宗路过定兴(唐朝时属易州),县官为搞好接待,讨圣上欢心,竟令百姓建地室蓄火种菜,以让唐太宗能在严寒的冬天里吃上新鲜蔬菜,故唐太宗“恶其谄免官”。
两相记载略有差异,但讲的当是一回事。
此事掐指算来,差不多有一千三百年历史了。最初知晓此事,笔者很感慨,这个陈元璹着实了得,竟然会这等技术!后来一查史料,发现这并非陈元璹的发明,秦朝就有人在冬季于骊山之地种植瓜果,献给秦始皇。骊山有丰富地热资源,古人便利用温泉进行种植。而《汉书·召信臣传》则载:“太官园种冬生葱、韭、菜茹,覆以屋庑,昼夜燃蕴火,待温气乃生……”意思是说,当时皇宫里造了一些大屋子,太监们冬天在里面烧火,昼夜不止,产生热气,形成了温室,里面种植大葱、韭菜、蘑菇、白菜等,供皇帝享用。一些地方官员也建造温室以进贡“反季节蔬菜”。
后来渐渐不这么做了。除了因为盖房烧火增温种菜费耗巨资、劳民无数外,更因违反自然生长规律的“不时之物,有伤于人,不宜以奉供养”。东汉永初六年(112年)安帝已经下诏禁止:“凡供荐新味,多非其节,或郁养强熟,或穿掘萌芽,味无所至,而夭折生长,岂所以顺时育物乎。《传》曰:非其时不食。自当奉祠陵庙及给御者,皆须时乃上。”
唐太宗罢免陳元璹官,倒不是因为吃“反季节蔬菜”不利于身体,而是对如此不惜民力、只知谄上者非常反感,这就值得称道了。
唐太宗从隋朝的灭亡,看到了爱民的重要性。对此,他时刻保持着清醒头脑。他不愿烦扰百姓,认为施政之道不可扰民。所以,他轻徭薄赋,让百姓休养生息。他知道,地方官因为直接管理老百姓,关乎天下治乱。倘其仅会对上察言观色,变着法儿讨上面的好,而对下漠不关心,充耳不闻,甚或压榨盘剥,致使民间困苦日甚一日,弄不好百姓就将起来反抗,势必使国家陷入混乱。因而,当他遇到“地室蓄火种蔬”、用百姓血汗来换取头上乌纱帽的地方官,自是非常不满。尽管你讨好我,我也不买你账,罢你的官没商量!
唐太宗把江山社稷的安危与百姓疾苦等量齐观,明察秋毫,果断整肃不知体谅百姓、爱惜百姓,只知害民欺民之官,实在令人赞许。
责任编辑:戚本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