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达
电力是我国工业的基础,是重要的能源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增长迅猛,为了解决电力的供求矛盾,我国大力发展电力事业,电厂的建设发展尤其迅速,而且占相当大的比重,采取正确的消防措施是确保电厂各个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消防设计的相关规范,努力实现各消防系统的优化,达到保护电厂的目的。
1 主变压器的消防设计
主变压器是发电厂的重要设备,是向社会输电的第一环节,主变压器安全与否决定着发电厂的命运。
1.1 主变压器应有足够的防火间距
在发电厂设计中,对于防火间距人们已有了一定的认识,但以实际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在对电厂的检查中发现,主变压器与主厂房及其它建筑物、主变压器与厂用变压器的距离太近,有的只有2—3米。如黄台发电厂、辛店发电厂等。对于主变压器与主厂房的防火间距,《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是:变压器的变压器油在5—10吨时,防火间距是12米;变压器油在10—50吨时,防火间距是15米;变压器油大于50吨时,防火间距是20米。《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除有上述规定外,又注明“当变压器安装在主厂房或其他建筑物墙外时,变压器与主厂房或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限,但当建筑物外墙距变压器外廓小于10米时,应结合防火、采光、通风的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上述两个规范,对主变压器与厂用变压器的防火间距都没有明确规定。
由于主变压器处于重要的地位,在设计中,就要对主变压器的防火间距严格要求。鉴于《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是部颁标准,在这一问题设计上应按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87)执行,严格按照变压器油的多少确定防火间距。
对于主变压器与厂用变压器的防火间距《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都没有规定,然而如果距离太近,厂用变压器一旦起火就会蔓延到主变压器。为绝对保证主变压器的安全,应对防火间距作出规定。因此,建议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3、10条中变压器与丙类液体储罐(5—250m∧3)的防火间距规定,主变压器与厂用变压器的防火间距应为25米为妥。
另外主变压器的备用变压器应与主变压器有一定的防火间距,否则主变压器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由于距离太近,不能保证备用变压器的安全,就不能起到备用的目的。同样防火间距可规定为25米。
1.2 变压器应设自动灭火设施
现绝大多数的变压器没有自动灭火设施。如山东132座发电厂除两座发电厂外,其余均未有自动灭火设施。《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虽对此没有规定,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此已有明确规定:单台储油量超过5吨的电力变压器在室外应设小喷雾灭火设备,在室内,可采用卤代烷或二氧化碳灭火设备。因此,在新建电厂中,应严格按照《建规》的要求执行。
在已建成的电厂中,特别是不符合防火间距的要求时,为防止火灾事故的蔓延扩大和有效迅速的扑救火灾,增设火灾自动灭火设备显的尤为重要。“文化大革命”中建成的发电厂有一部分主变压器是“薄绝缘”型的,这样的变压器在全国已发生数起火灾,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山东淄博魏庄变电站在1987年6月8日发生这样一起变压器大火,教训是深刻的。对于这类变压器在经济条件不具备,电力紧张而不能更换的情况下,应下决心安装自动灭火设备。现国内上海消防器材总厂生产的水喷雾灭火设备,上海震旦消防器材厂生产的“1301”自动灭火设备,南京消防器材厂生产的“1211”自动灭火设备都比较适用。
2 消火栓灭火系统
2.1 室外消火栓
室外消防1次用水量取决于建筑物的性质和体积(参见相关规范),另外有特殊规定,如变压器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10l/s;贮煤场的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20l/s;当建筑物内有自动喷水、水喷雾、消火栓及其它消防用水设备时,1次灭火用水量应为上述室内需要同时使用设备的全部水量加上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的50%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相关规范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当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15l/s时可布置成枝状,但在主厂房、贮煤场、点火油罐区周围应布置成环状;环状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在道路交叉或转弯处的地上式消火栓附近,应设置防撞设施。
2.2 室内消火栓
电厂的主厂房、集中控制楼、网络控制楼、继电器室、碎煤机室、转运站、室内贮煤场、生产办公楼、材料库等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室内消火栓的用水量取决于建筑物的性质、高度和体积(参见相关规范)。
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室内消防管道至少应有2条进水管与室外管网连接,并应将室内管道连成环状管网,与室外管网连接的进水管道,每条应按满足全部用水量设计。主厂房内应设置水平环状管网,消防竖管应引自水平环状管网成枝状布置。室内消防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段,对于单层厂房、库房,当某段损坏时,停止使用的消火栓不应超过5个;对于办公楼、其他厂房、库房,消防管道上阀门的布置,当超过3条竖管时,可按关闭2条设计。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管网应在报警阀或雨淋阀前分开设置。室内消火栓若设在寒冷地区非采暖的建筑物内,可采用干式消火栓给水系统,但在进水管上应安装快速启闭阀,在室内消火栓给水管路最高处应设自动排气阀。
3 建立专职消防队
据调查了解,发电厂建有企业专职消防队的发电厂为数不多。山东这种情况更差,132座发电厂,没有一个专职消防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规定,火灾危险性大、距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大中型企业,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根据这个规定,一些大型发电厂应建立专职消防队。具体原因是:
3.1 发电廠火灾危险性大
在发电过程中,要使用大量的油、煤、天然气等燃料,还有透平油、变压器油和危险性极大的氢气。这些原料稍有疏忽,就可能发生爆炸、火灾事故。
3.2 一般发电厂距公安消防队较远
发电厂的占地面积大,有一定噪音和污染,所以大都建在市郊,造成了距离城市公安消防队较远的现实。如山东省邹县发电厂距公安消防队约20公里,消防队需20分钟到达,石横发电厂距公安消防队30公里,需30多分钟到达。按照国家规定,公安消防队应在接到报警后5分钟内到达起火地点,而根据我国当前的经济状况,又不可能建很多的公安消防队,所以发电厂应建专职消防队。
3.3 专职消防队有适应发电厂灭火的特长
发电厂有高压、高温等特点,发生火灾速度快、蔓延快,损失大,发生火灾后扑救方法有所不同,带电状态不能用水扑救,高温设备不能迅速降温,高速运转设备不能马上停转,这些都是扑救发电厂火灾时所独有的特点,电厂建立专职消防队后,可以根据电厂生产的特点,购买相应的消防器材,结合生产工艺特点进行有效的扑救训练,以及时、迅速的扑灭火灾。
目前电厂是我国乃至全球的经济命脉,若供不应求将制约着经济的发展,但如电厂中某系统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在电厂采取正确的消防措施是完全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