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2013-10-09 07:05江苏省海门市财政局颜萍
财经界(学术版) 2013年4期
关键词:国库财政部门公务

江苏省海门市财政局 颜萍

一、准确把握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公务卡改革的总体思路

坚持公共财政改革方向,以公务卡及电子转账支付系统为媒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逐步实现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最大限度地减少单位现金支付结算,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强化动态监控,健全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二)公务卡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源头治腐原则。通过公务卡核算,能够清楚掌握公务消费的时间、地点和商户的有关信息,进一步提高公务消费支出透明度,减少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业务,从资金源头上防范腐败。二是坚持简单便利原则。通过公务卡结算,减少传统现金管理方式下繁琐的管理和使用环节,提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效率,促进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化。三是坚持财政监控原则。财政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财务部门充分掌握所有通过公务卡支付报销的详细消费信息,对于不合规支出一律不予报支,确保财政资金和单位资金的“双安全”。

(三)公务卡改革的方法步骤

从2012年11月1日开始,海门市在全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施公务卡结算。期间,市财政部门主要做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集中培训。组织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科长(或总账会计)、现金会计(或报账员)参加公务卡结算业务集中培训,深入学习了解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宣传对接。集中培训后,由预算单位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宣传解释工作。在此基础上,各预算单位与代理银行对接好在职职工公务卡的办卡手续;代理银行与各预算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并完成公务卡的制作、发放和测试工作;由代理银行汇总单位公务卡开设情况,转市人民银行备案;三是备用金清理。预算单位在实行公务卡结算的同时,对原借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备用金按规定进行清理。

二、科学制定具有“海门特色”的公务卡结算流程

按照全国公务卡改革的总体要求,在经过多地广泛调研和多次探讨的基础上,市财政局根据本地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特点,会同市人民银行颁发了 《海门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并制订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具体可以概括为“双卡并行使用,个人持卡消费,单位报销支付,财政还款监控”四个操作环节,财政部门全面跟踪财政资金的申请、审核、支付、清算。

(一)“实行双卡并行使用”

各预算单位按照规定办理 “银行授信额度”的职工公务信用卡,为了减少授权支付中现金的流出,在办理公务卡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还办理不可透支、能计息的“公务一卡通”借记卡,职工公务消费报销款,包括公务信用卡透支款、不能用卡支付的及小额的现金支出全部最后直接通过银行划入职工借记卡。公务卡和借记卡之间设置自动还款功能,公务卡透支消费免息期满后自动从借记卡扣取相关款项。

(二)“个人持卡消费”

在公务消费时,持卡人先行刷卡进行支付,同时取得发票和刷卡消费交易凭条,在单位进行报销时,两者缺一不可。

(三)“单位报销支付”

工作人员应在规定的免费期内,持经单位负责人审批的发票和刷卡消费交易凭条到单位财务部门申请报销;单位财务部门对个人申请报销的业务消费刷卡信息再次进行查询、审核,确认无误后,根据报销审批凭证及报销单据填制电子版 “公务卡一卡通转账明细表”(明细到个人),然后到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受理、支付手续。

(四)“财政还款监控”

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按照部门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和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办理受理和支付,然后将符合规定的款项划至公务卡代理银行的待转户。公务卡代理银行根据单位提供的电子档和纸质材料在收到款项的当日最迟次日,必须将款项由待转户划入职工借记卡,单位职工将即时收到代理银行发出的短信入帐通知。

三、积极稳妥地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

2011年3月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公务卡改革,两年内将这两项改革覆盖到各级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而海门市在2005年开始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目前这项改革已取得重大进展,但还存在一些监管的盲区,所以必须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稳妥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改革工作,从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海门市成立了由市纪委主要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纪委、财政局、金融办、审计局、人民银行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党风室,由市纪委分管负责人牵头协调相关具体工作。各市直预算单位、代理银行也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指派专人负责,并与相关部门和代理银行积极沟通,密切配合,确保了公务消费结算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增强工作合力

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推进公务卡改革过程中,市纪委、财政局、金融办、审计局、人民银行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具体做法是:市金融办组织牵头,搭建工作平台;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并制定办法;人民银行协助并指导代理银行开展公务卡业务;预算单位进行用卡的内部宣传,完善单位内控财务管理机制;审计局在对部门审计时重点跟踪用卡内容,代理银行切实履行与预算单位签定的服务协议,不断完善服务质量,拓展银行卡的功能,积极开发满足行政事业单位日常支付需求的银行卡产品;同时加强了内控管理,处理好银行卡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的关系,及时向市财政部门传递单位公务卡的各项电子收付信息,方便了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实施的动态监控。

(三)落实配套措施

市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加强政策研究,不断完善公务卡的管理机制。因为乡镇派出所、兽医站、国土所及乡镇卫生院已全部进入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而目前POS机的布局还远远不能满足公务卡结算的需要,所以我们引导、鼓励代理银行对具有一定规模的经销户上门安装银联POS机,在市区、乡镇不断增加数量,加大密度,方便刷卡消费,营造用卡环境,为全市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工作提供业务平台和技术支撑。财政部门进一步规范改革后的现金管理,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从严控制现金支出,即使有零星现金先行消费,支付时也实行卡内还款,同时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职工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纳入年度财务审计范围,并作为评定预算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各预算单位也根据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了本部门公务卡使用、报销程序,并对公务卡使用进行对账管理,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公务卡结算业务明细账,逐笔记载公务卡转账业务,账目要日清月结。

截止12月25日,全市共有166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理了公务卡,发放公务信用卡7815张,累计消费474笔,累计消费金额1757316.12元;发放公务卡一卡通金卡7865张,累计转1828账笔,累计转账金额9268351.57元。公务卡制度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在推行中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市财政部门将会根据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财务结算管理办法,真正做到从源头防止腐败,建设一个蓝天下的“阳光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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