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康》记者 曹伟 综合报道
2月2日,随着上海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2013年省级地方“两会”全部落幕。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已经全部完成省级人大、政府、政协三套班子的换届选举,以及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省级检察院检察长的选举工作,未来五年各省份政坛的架构基本奠定。
31个省区市的三套班子,共计93名省级正职,以“50后”为主体,仅有2名“40后”,出现了7个“60后”。
今年省级地方两会上,人事变动最大的是四川、贵州、吉林和上海,这四个省市的人大、政府、政协三套班子的“一把手”均换为“新面孔”,而河北、山东、河南等12个省份的三套班子“一把手”则保持不变。
此次地方两会选举产生了12位新的省级人大常委会主任。除了政治局委员兼任省(市)委书记的省份,以及西藏、新疆自治区外,其余省份均由党委一把手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
按照惯例,由中央政治局委员担任党委书记的省区市中,人大主任则另由他人担任。如新选出的重庆市人大主任为张轩,上海市人大主任为殷一璀,广东省人大主任为黄龙云,北京、天津、新疆三地的人大主任均由上届连任。
还有8位代省长(市长)在人代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并转正。这8位转正的新任省长(市长)是:北京市长王安顺、浙江省长李强、吉林省长巴音朝鲁、陕西省长娄勤俭、山西省长李小鹏、贵州省长陈敏尔、四
川省长魏宏、上海市长杨雄。
地方两会31省份“三套班子”名录
统计发现,这8位新任政府“一把手”升任前的任职均是省级党委专职副书记或省级政府常务副职:王安顺、李强、巴音朝鲁和陈敏尔,履新前均任所在省(市)的党委专职副书记;娄勤俭、李小鹏、魏宏和杨雄,履新前均任常务副省(市)长。
1月29日西藏自治区产生的新人民政府主席洛桑江村,履任新职前是政府常务副主席。
有媒体统计其他22个省级政府“一把手”晋升模式中,有9位由专职副书记任上晋升,5位由政府常务副职任上晋升,其余8位的履职模式大致可分为中央部委调任、央企负责人转任、地方重要城市市委书记升任和异地平调四种。
总体而言,省级党委专职副书记最终升任者超过了省级政府常务副职,成为省级政府首长的第一“候补”。
本次地方换届,云南、陕西、湖北、四川省公布的政府班底中出现了“省长资政”一职,这在以往的政府领导构架中较为罕见。在政府领导序列中,该职务位于副省长之下、省长助理之上,一般“受省长委托负责有关专项工作”。据知情人士透露,该职务一般属于以省、市政府名义聘任的职务称谓,相当于“省、市政府第一顾问”,一般聘任非党委常委的“超龄”副省、市长,这样既不违反中组部关于领导干部年龄的限制,又能让有经验、有想法的那些年纪比较大的干部“发挥余热”。
本次地方两会首次当选的13位政协主席是:北京市政协主席吉林、天津市政协主席何立峰、辽宁省政协主席夏德仁、吉林省政协主席黄燕明、上海市政协主席吴志明、福建省政协主席张昌平、湖南省政协主席陈求发、广东省政协主席朱明国、重庆市政协主席徐敬业、四川省政协主席李崇禧、贵州省政协主席王富玉、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席齐同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主席努尔兰·阿不都满金。
新当选的政协主席不同于以往的一个醒目特征是年龄普遍更年轻。“60后”有两位,一位是1962年出生的吉林,另一位是努尔兰·阿不都满金。一批年轻的干部履新政协,能为地方政协管理带来新思维、新气象,同时也意味着他们有更广阔的从政前景。
与政协有关的另一新动向是,地方政协机关干部调任党政要职现象增多,北京市政协原主席王安顺、吉林省政协原主席巴音朝鲁在此次地方两会中分别当选为北京市市长、吉林省省长,这改变了大多数人对于政协是干部的“终点站”、很少有干部交流到党政机关的传统看法。
作为中共的统战组织和咨询机构,政协一直履行着参政议政的职能。近年来政协主席的政治地位逐渐提升。在中央层面,政协主席自1993年开始进入中共中央常委会;省级层面,政协主席与人大主任、地方政府主官和地方书记共同位列正部级官员。
一直以来,地方的政协主席一职一般由年龄相对较高的中共资深干部担任,很多干部亦是从政协位置上退隐官场的。因此曾有人形容担任政协的相关职务就意味着即将“退隐山林”。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政协主席的任职模式打破常规,表明中央选拔主政一方的省级行政首长时,更看重执政经验、眼界和阅历,政协主席在这方面具备较为明显的优势。
其实从省市区政协主席岗位上履新更高职务的案例还包括现任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和全国政协副主席、秘书长钱运录。回良玉1993年担任湖北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后于1994年转任安徽省委副书记、代省长,钱运录在1995年起任湖北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1998年转任贵州省代省长。
2004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要“逐步加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之间的干部交流”。接着,2006年2月,中央发出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空降”、“调任”政协主席,便是“加强和改善”的路径之一。2012年召开的十八大报告则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增强民主协商实效性。
此次省级法院、检察院两长调整共涉及15个省份的19个人,包括北京、江苏、安徽、河北、山东、陕西、辽宁、吉林、湖北、西藏、云南等11省份高级法院院长和北京、安徽、河北、甘肃、江西、湖南、福建、广西等8省份检察院检察长。
其中,北京、安徽、河北三省份法检“两长”均有所调整。
此次省级法检两长交流,依然有加大中央与地方、不同地方之间干部交叉任职力度的特点。其中,北京法检两长“换岗”,河北法检两长和山东高院院长系由中央“下派”,吉林、西藏高院院长和广西检察院检察长由本土产生,其他省份新任法检两长均属异地交流。
19位新任省级法检两长中,吉林省高院院长王常松、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广西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系由政法系统外部调入。其中,王常松曾任吉林松原市委书记,游劝荣曾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泽中曾任湖南湘西州委书记,崔智友曾任广西人大常委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