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反腐法制化与监督大众化紧密结合研究

2013-09-25 02:29李丹李欢欢
学理论·中 2013年8期
关键词:法制化

李丹 李欢欢

摘 要: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越来越在党风党政,反腐方面发挥其重要的作用,它也日渐成为公众行驶监督权利的重要平台,但是目前制约网络反腐功能发挥的因素主要有网络、广大网民、治理腐败的相关部门等多方面。所以必须积极肯定和引导加强网络反腐,完善网络舆论监控系统,加强网络反腐立法和网民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使广大网民积极地参与到反腐建设上来。

关键词:网络反腐;法制化;监督大众化

中图分类号:D9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3-0015-02

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另外他在“七一”讲话中也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一、网络反腐的理论依据

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分析了旧的帝国政权的种种弊端的基础上指出, 旧的帝国政权“变成了巨额国债和苛捐重税的温床, 不但由于拥有令人倾心的官职、 金钱和权势而变成了统治阶级中各不相让的党派和冒险家们彼此争夺的对象, 而且, 它的政治性质也随着社会的经济变化而同时改变。”[1]因此“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 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1]由此可看出马克思的“廉价政府”理论不仅对当时具有深刻的警醒意义,也对未来社会具有前瞻性。虽然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但是腐败现象依然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里,权钱交易,钱权交易,日益威胁着整个中国的发展,所以加强制度反腐迫在眉睫,而网络反腐作为新的反腐模式,也日益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毛泽东也曾说过“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围,四围不张,国之不国。如果臣下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而国家还没有办法治理他们,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国民党是这样,共产党也是这样。”[2]由此可见,毛主席对反贪污腐败的重视。当然我们不仅要在制度上反腐,也要在网络上反腐。因为网络反腐是制度反腐的补充,如果不能推动反腐的制度建设,信任危机也将会扩大。

二、网络反腐存在的问题

(一)反腐法制不健全

北京市人大代表、市纪委书记叶青纯表示,纪检监察部门欢迎网络反腐,目前看来大部分反映的情况是属实的,将来一定要将网络反腐纳入法制化[3]。他指出网民“大部分反映的情况是属实的”,足证网络反腐的有效性和重要性。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地方性的有关网络反腐的规范性文件已经出台,如珠江市纪委和监察局于2008年出台的《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条例》,它的出台,极具示范意义。但是目前,我国反腐立法仍然存在“立法级别低、权威性不够、范围狭窄、内容不系统、体系不完整、条文滞后以及与国际先进的反腐理论不合”等问题,亟须进一步规范完善,并且尚未明确“重点规定财产申报、官员兼职或经商、亲属回避、举报人保护、高压严惩”等规定的建议[4]。

法制的不健全,造成许多网民敢怒不敢言。即使掌握了某些官员的腐败证据,也不敢向公检法举报。纵然一些举报人匿名对某些领导进行实证举报时,但当被举报人查出举报人时,对其威胁恐吓,甚至对其造成人身伤害。但是,网络防腐也并非是世外桃源,更不是法外之地。反腐举报必须要讲事实根据,对那些泄私愤,搞阴谋的不实举报,目前还没有规范的法律对其进行约束。如果我们能在网络反腐上实行奖善罚恶,给举报属实者以奖励,给造谣污蔑者以惩罚,那么不实举报自然会销声匿迹。

(二)网民反腐思想落后

2013年1月15日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31次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到2012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5.64亿,手机网民达到4.2亿。报告显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由69.3%提升到74.5%,截至2012年12月底,中国微博用户规模为3.09亿,比2011年底增长了5873万,网民中的微博用户比例达到54.7%。手机微博用户规模2.02亿,占所有微博用户的65.6%,接近总体人数的三分之二[5]。

总之,中国网民的数量与日俱增,速度发展之快,规模之大,已达到空前。但网民对网络反腐的觉悟却未与之成正比。大多数网民仍旧未深刻认识到网络反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很多网民依然停留在反贪污腐败那是公检法的事的这种思想里。即使那些贪污腐败的事就发生在自己身边,有的人依旧视而不见。一些人认为,如果把自己的上级领导拉下马,将来会遭到打击报复;另外一些人是直接受益于贪污腐败分子,如他们的直系亲属,他们更不愿意把贪污腐败分子绳之以法。总言之,网民在反贪污腐败方面,思想上不积极,认识不深刻,甚至对贪污腐败现象视而不见,也使得贪污腐败分子更加有恃无恐。

(三)群众参与性低

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所以人民群众的力量不可忽视,也不容小觑,但是人民群众对政治的参与性和积极性却不高。一大部分的人依然停留在这样的思想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或者个各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等。鲁迅就曾对“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这句话做过这样精辟的剖析:“这乃是教人要奉公,纳税,输捐,安分,不可怠慢,不可不平,尤其是不要管闲事。”[6]当然,前几点是每个公民都要做到的,而这不要管闲事,是不是说让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要管别人的闲事呢?这就造成群众的一个误区,对于贪污腐败现象我们是要积极监督还是要视而不见?就好像当今社会,只有每个公民互相关注,互相团结,积极参与,那么贪污腐败也会无所遁形,社会才会有更大进步和发展。要是每个人只扫各自门前雪,只做好自己要做的事,那社会岂不要倒退?祖国还怎么繁荣富强?

三、解决方案

(一)建立健全的网络反腐法律体系

1.官方网络反腐方面

卡尔·波普尔曾经指出:“被称为公众舆论的那个不可捉摸、含糊不清的实体有时表现出一种质朴的敏锐或者更典型地表现出一种超过掌权政府的道德敏感。然而如果没有一个更为强大的自由主义传统加以节制公众舆论对于自由会是一种危险。公众舆论作为趣味的仲裁者是危险的作为真理的仲裁者则是不可接受的。”[7]这就要求我们国家要在网络反腐方面立法,对网络反腐进行科学引导和制度规范。

官方网络反腐需要法律制度支撑以及相关法律程序规定,需要具备健全的网络反腐工作运行法律机制,具体表现首先是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政府是社会各界中最大的信息资源的占有者,应该在各种信息源中树立信息源权威[8]。其次,立法机关要建立一整套体系来保证大众监督的顺利进行。例如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网站专门设置投诉举报中心,专人处理每天的举报,所有举报信息整理归类,由部门负责人审查;反馈处理意见给在网上举报的群众,公开纪检监察部门的电子邮箱地址;建立一条通畅的网络反腐材料处理专门渠道,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初步调查然后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进入司法调查程序等。最后,政府官员也应清楚认识到网络反腐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2.民间网络反腐方面

民间网络反腐需要建立一套配套的法律来保证举报人的人相关权利,对于有确实的证据的举报人,政府或者相关部门,应该予以奖励;对于故意进行虚假情报、恶意炒作、侵犯隐私的诽谤行为,应该予以严惩,并进行批评教育。

(二)加强公民的网上反腐意识,鼓励他们积极反腐

反对腐败,人人有责。每一个公民应该有反腐的意识,这就需要首先,政府和国家的大力宣传,积极教育和引导。比如:在公检法及政府机关门口或者墙上张贴:反对腐败,人人有责的警示性标语;或者向每个公民发放反腐败的小册子,让他们充分意识到腐败的危害。其次,教育并鼓励每个公民团结起来同腐败做斗争,让贪官无处遁形。最后,提供给每个公民一个安全的平台,使他们在举报时没有后顾之忧。比如,网民在举报时可以匿名或者用虚拟名称,不得调查和追究举报人的IP地址,姓名,详细地址等。

广州市纪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表示,反腐败没有旁观者。鼓励网民和群众通过专门网络举报渠道或发邮件方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提供线索,参与反腐败工作。各级地方政府应该专门为公众建立一个网上监督平台,营造风闻言事的开放环境,逐步出台鼓励检举、查实重奖等制度,促进公众关心并参与反腐工作。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得更细、更全面,让老百姓能看得到、看得懂、心气顺,这样公众才能积极地参与到反贪污腐败上来。

四、结语

虽说“网络反腐”是反腐斗争的一种新模式。但仍需要理顺职能部门反腐与民间个体反腐之间的关系,实现“制度反腐”对“网络反腐”的有效对接,这就要将“网络反腐”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一方面吸纳民意表达,保证每一个公众的监督权、表达权,有效整合民众的智慧和意见,并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同时为民众创造一个良性互动的社会民主环境;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好公众通过互联空间进行的参政议政,加强每个公民的网络政治参与,将网络虚拟监督和现实监督有力结合,形成一套全民监督的良好局面,从而让一些官员的贪污腐败行为暴露也阳光下,这就是将网络反腐纳入法制化轨道,让“网络反腐”充分释放其社会大众监督的“正能量”所在。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73-378.

[2]毛主席语录[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171.

[3]叶青纯:网络反腐要纳入法制化[N].新京报,2013-01-27.

[4]刘红宇.将“网络反腐”纳入法制化轨道[EB/OL].http://news.

xinhuanet.com/politics/2013-03/12/c_114999569.htm.

[5]CNNIC.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http://www.cnnic.net.cn/hlwfzyj/hlwxzbg/hlwtjbg/201301/t20

130115_38508.htm.

[6]鲁迅.南腔北调集·谚语[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1:153.

[7][英]卡尔·波普尔.猜想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M].傅季重,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l986:37-40.

[8]张亚勇.试论网络政治参与的无序性及其规范[J].求实,2007,(12).

(责任编辑:田 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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