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对耕地非生产性功能的认识及其量化实证研究——基于1065份问卷调查

2013-09-25 03:46陈美球王光远
中国土地科学 2013年3期
关键词:收入水平意愿耕地

陈美球 ,王光远 ,2

(1.江西农业大学江西省鄱阳湖流域农业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西 南昌 330045;2.中国扶贫基金会,北京 100086)

1 引言

作为一个人口众多、人均耕地资源占有量低的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切实保护耕地是中国一项基本国策。农民作为耕地资源的直接使用者,在耕地保护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在耕地质量的保护上,农户更是关键因素。这是因为耕地质量的保护与土壤培肥、农田基础设施、耕作制度选择、污染防护(治)等密切相关,而这些都离不开农户的直接参与[1-2]。意识是行动的指南,而对耕地功能的认识是耕地保护潜在意识的基础,当视生产性功能为耕地惟一的功能时,耕地耕种的经济效益就可能是耕地保护的惟一标准,相反,把耕地生态、社会功能视为耕地的主要功能时,人们就会更加从人类持续发展的角度关注耕地保护。因此,农民对耕地非生产性功能的认识,对于调动农民内在耕地保护积极性至关重要。

耕地不仅能生产农产品,也为社会提供了丰富的非生产性功能,包括农田耕作的传统文化、开放空间、农村独特景观、生物栖息、空气与地下水净化等公共福利功能。在国外,人们视耕地为准公共物品,对耕地非生产性功能的研究比较深入系统,如Libby[3]、Nickerson[4]、Daniel[5]等对耕地非生产性功能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这些因素主要包括区域耕地的稀缺程度、区域人口及其组成、区域的整体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区域内地形地貌、区域内现有的公园、森林、果园的数量和分布情况[6];Drake研究发现,诺曼底人愿意为享受农村自然景观支付每年200法郎(FF),瑞典人为了耕地的清洁功能愿意支付每年每人约78埃居(ECU)[7]。在中国,相当长的时期以来,人们对耕地功能的关注集中在经济效益之上,改革开放后,随着人地矛盾的不断尖锐,耕地保护形势的日益严峻,以及生态环境的逐渐恶化,中国学者对耕地资源价值的关注才逐步向社会、生态等非生产性功能转变[8-12],如张雄等运用收益还原法和条件价值评估法,对湖北省城乡生态经济交错区主要类型农地资源的价值进行了测算,认为农地非市场价值是农地总价值不可忽视的部分[13];汪晗等对武汉市石榴红农场农地发展权进行定价,认为农地发展权价值占土地价值的比重较高,且绝对价值量较大[14]。本文以在江西等8省开展的“公众耕地保护意识”专题调研数据为依据,对中国现阶段农民对耕地非生产性功能的认知进行分析,并运用支付意愿(WTP)理论,对耕地非生产性功能量化进行实证,以期为提升中国广大农民耕地保护意识的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2 调研方法与样本结构

课题组于2007年6月—2008年3月选择在江西、河北、湖北、山东、陕西、浙江、云南、吉林8省开展“公众耕地保护意识”专题调研,该专题调研以问卷调查为主,并结合访谈形式进行。问卷由被调查者基本情况和耕地非生产性认识两部分组成,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收入水平、职业及住房是否靠近绿地或农田、家中是否还有耕地等内容;耕地非生产性认识则涉及耕地非生产性功能认知情况,以及愿意为耕地保护支付的货币资金量等。每个省选择了3个调查点,每个调查点发放100份问卷,共计2400份,回收有效问卷2230份,其中农民问卷1065份。由于调研时间覆盖了“双抢”农忙时节和春节,调研对象既有长期在家务农的农户,也有外出打工返乡的农户,充分保证了样本的代表性。数据样本特征详见表1。

表1 数据样本特征情况表Tab.1 The sample information

3 农民对耕地非生产性功能的认知现状

根据国内外对耕地非生产性功能内涵的论述,本研究把耕地非生产性功能界定为4类:一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人以食为先”,耕地为社会提供粮食安全而有助于稳定人心,促进社会稳定;二是生态功能,耕地作为一个重要的生态系统,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改善区域水土环境等方面的作用不容忽视;三是为农民提供就业的功能,这是耕地的社会保障价值的重要体现,在现在以及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耕地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替代者;四是保持农田文化的功能,基于耕地开敞空间及生态景观而产生的休闲、娱乐、游憩效益,及千百年来形成的农耕文化,同时耕地的存在和利用为科学文化研究提供了研究的对象和载体。

从总体看(表2),选择“为农民提供就业”最多,占37.00%,说明在农户心目中,耕地作为基本的就业保障是最主要非生产性功能;选择“维护社会稳定”和“生态功能”差不多,分别占26.57%和26.76%,说明目前农民对这二项功能的认可度基本相同;而选择“保持农田文化”的最少,只占9.67%,这可能是由于农民长期生活在乡村,“不知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对田间文化感知不够敏感。进一步对不同群体农民的耕地非生产性功能认识进行分析:(1)从性别因素看,男性选择“维持社会稳定”的比例超过女性的二倍多,而选择“生态功能”的女性明显高于男性,对于“为农民提供就业”和“保持农田文化”功能,男女之间并没有很大的区别。(2)从年龄因素看,随着年龄的增长,选择“为农民提供就业”功能的比例逐渐上升,而选择“生态功能”和“保持农田文化”的比例不断减少,说明年龄越大,对耕地的就业体会越深,也越认可。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功能的认可,31—59岁年龄段的农民要比60岁以上和30岁以下农民多。(3)从文化程度因素看,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认为耕地最重要的非生产性功能,呈现由就业保障功能向生态功能转变的特点,具有小学、初中文化的农户选择“为农民提供就业”的比例都较高,分别达47.81%和43.06%,而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的农户选择“生态功能”的比例更高,分别为40.60%和34.57%。对于“维护社会稳定”选项,在4类人群中比重相差不大,而对于“保持农田文化”选项,以小学文化程度为最低(1.20%)、高中文化程度为最高(13.91%)。(4)从收入水平因素看,人均年收入在3000元以下时,农民认为“为农民提供就业”是耕地最重要的非生产性功能,特别是介于2001—3000的比例高达56.50%,同时,随着收入增加,存在选择“生态功能”这一选项的比例不断提高的趋势,如人均年收入大于4000元的农户选择“生态功能”的比例最高,为39.40%。

表2 不同群体农民对耕地非生产性功能的认识情况表Tab.2 The understudy on the non-productive function of cultivated land in different group farmers

4 耕地非生产性功能量化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4.1 分析方法简介

耕地的非生产性功能内涵比较抽象,在范围上难以客观地界定,在价值上很难量化。条件价值法(CVM)也称假设评价法,一种利用效用最大化原理,采用问卷调查,通过模拟市场来揭示消费者对环境物品和服务的偏好,并推导消费者的支付意愿(WTP),从而最终得到公共物品非使用价值的一种研究方法,是“公共商品”价值评估的一种特有的重要方法,能评价各种环境和服务的总经济价值[15]。目前已被广泛用于生态环境领域的非市场价值的评估[16-18],包括耕地非市场价值评估[19-21]。鉴于此,本文也采用支付意愿(WTP)方法,量化分析耕地的非生产性功能价值。

对于同一种资源的生态社会功能价值的支付额度,不同的支付主体,因其分享的量或承担的义务不一样,而表现出不同的支付意愿。耕地保护作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已成为了世界的一个惯例[23],加大耕地保护的社会化扶持力度是提升中国耕地保护效果的重要改革方向。为此,研究在对耕地非生产性功能进行量化时,设置社会支付、个人支付两种情况,其中社会支付旨在考察整个社会作为耕地非生产性功能的受益者,在耕地保护实践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及付出的价格,个人支付则主要考察个人在享受耕地非生产性功能带来的效益,理应支付的价格。

对1065份调查问卷进行初步统计,认为社会应为耕地非生产性功能保护支付的价格,集中在5000—12000元/年·亩,平均为8117.47元/年·亩;个人支付的价格最高者为60000元,最低者为50元,绝大多数填写在800—2000元之间,平均为1879.43元/年·亩。

4.2 模型及变量选择

选取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收入水平、家中耕地数量、住房是否靠近绿地或农田6项指标作为自变量,社会、个人分别为耕地非生产性功能保护应该支付的资金量为因变量,构建耕地保护支付意愿和影响因素量化分析模型。各变量及涵义详见表3。运用SPSS软件中多元线性回归模块对1065份调查问卷进行分析。

表3 模型分析中的变量定义Tab.3 The definition of variables in model analysis

4.3 模型运算结果及分析

4.3.1 农民对社会支付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年龄、文化程度、收入水平和家中耕地数量4项因素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表4)。

表4 社会支付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结果Tab.4 The factor analysis of influence willingness to pay by society

年龄对农民对耕地非生产性功能价值社会支付意愿的影响,通过了10%水平的显著性检验,系数为负,说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越年轻的农民,对耕地保护的社会支付意愿越强。这可能因为:年轻的农民,对耕地的准公共物品的属性认识更深,更加了解耕地保护带来的巨大的生态、社会效益被全社会共同分享的现象。

文化程度对农民对耕地非生产性功能价值社会支付意愿的影响,通过了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系数为正,说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民文化程度越高,对耕地保护的社会支付意愿越强烈。这充分表明,教育能明显提高人们对耕地的生态、社会效益及其强烈外部性的认识,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民,对耕地保护的社会责任更加认可。

收入水平对农民对耕地非生产性功能价值社会支付意愿的影响,也通过了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系数为正,说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收入水平越高的农民具有更加强烈的社会支付意愿。究其原因是,与文化程度相同,收入水平越高,对耕地的非生产性功能的需求更高,同时,对耕地带来的生态、社会效益及其社会共享特征的认识更深入,也就对耕地保护社会支付意愿的支付能力相应越高。

家中耕地数量对农民对耕地非生产性功能价值社会支付意愿的影响,同样通过了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系数为负,说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民家中拥有的耕地数量越少,对耕地保护的社会支付意愿越强烈。这与经济学中的“稀缺性”原理、物以稀为贵的规律吻合,某种物品越稀少,其价值认可程度越高,对加大社会对耕地保护投入的愿望更高。

4.3.2 农民对个人支付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收入水平、家中耕地数量、住房是否靠近绿地或农田3项因素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表5)。

表5 个人支付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结果Tab.5 The factor analysis of influence willingness to pay by individual

收入水平对农民对耕地保护个人支付意愿的影响,通过了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系数为正,表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收入水平越高的农民具有更加强烈的个人支付意愿。原因可能包括两方面:一是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民对非物质需求在增加,对耕地的非生产性功能的需求与认可也随之增加,二是收入水平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强了农民对生态环境消费的能力。

家中耕地数量对农民对耕地保护个人支付意愿有着比较重要的影响,通过了5%水平的显著性检验,系数为负,说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民拥有的耕地数量越少,其耕地保护的个人支付意愿越强烈。与前述社会支付意愿这一因素类似。

住房是否靠近绿地或农田对农民对耕地保护个人支付意愿的影响,通过了10%水平的显著性检验,系数为正,说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民的住房靠近绿地或农田,其对耕地保护的个人支付意愿比住房没有靠近绿地或农田的人们更加强烈。住房靠近绿地或农田,越能真切体会到农田带来的生态功能、气候调节、净化空气的功能,对耕地保护的个人投入,也就表现出更强烈的意愿和主动性。

5 主要结论

(1)虽然调查表明,农民对耕地的维持社会稳定、生态功能、农民就业、保持农田特有文化等各种非生产性功能都有所认可,但对农民就业功能认可度最高,进一步验证了耕地在农村就业保障中的重要地位[24],但越年轻和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农民,对就业功能的认可呈下降趋势,耕地就业保障功能的弱化,有利于推动耕地的有效流转与优化配置。

(2)对比农民对社会支付、个人支付价格意愿的调查结果,发现社会支付价格意愿是个人支付价格意愿的4.32倍,充分说明,在广大受访者的心目中,全社会享受了更多的非生产性功能,也理应承担更大的保护责任,这也为加大中国耕地保护的社会化扶持力度提供了一个有力的依据。

(3)研究表明,不管是全社会支付下的耕地非生产性功能还是个人支付下的耕地非生产性功能,收入水平、家中耕地数量都是最主要影响因素。收入水平越高、耕地资源越稀缺,对耕地非生产性功能量化的认可度最高,这与国外对耕地非生产性功能影响因素的研究结论相互吻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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