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胜
(福建省三明市农业局 365000)
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是“三农”问题永恒的主题。为了对三明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状况有一个比较完整的认识,以更准确把握农民增收工作的重点,实现农民收入“倍增计划”。根据福建省和三明市统计年鉴有关农民人均纯收入的相关数据,比较分析了三明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异同及主要影响因素,提出了相应对策建议。
依据福建省和三明市统计年鉴2005~2011年数据,将农民人均纯收入分为农业收入和非农业收入两部分,农业收入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收入,其余归入非农收入统计。相关数据统计结果见表1和表2。
表1 农民人均纯收入构成比较
表1所示,2005年三明市农民人均纯收入4 209元,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8 205元,年均递增11.77%,与全省年递增率接近,但收入差从241元扩大至574元,两者差距年均增幅15.56%,收入差距逐步扩大,但两者增量差仅333元,表明三明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度间波动较全省平均水平大。另据统计,三明市与全省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期年均增长分别为10.53%和12.45%,两者相差1.92个百分点,而两者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相差0.22个百分点,表明区域间农民收入差距小于城市居民收入差距。
三明市农民非农收入于2010年首次超过农业收入,2011年非农收入4 564元,比农业收入3 641元高出923元。表2显示,其所占份额由2005年的43.60%升至2011年的55.62%,提高12.02个百分点,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表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6年来,三明市农民非农收入年均增幅16.40%,增加2 729元,贡献率为68.29%。其中工资性收入最多,为2 919元,年均增幅达17.1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增加1 792元,贡献率为44.81%。从总体上看,三明市与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构成变化趋势一致,即非农收入呈快速上升的趋势,其中工资性收入是非农纯收入的主要来源,亦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
表2 农民人均纯收入份额比较
表1显示,农业收入年均增长7.39%,低于非农收入年均增速约9个百分点,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年收入增量仅为1 267元,比非农收入少1 462元,贡献率为31.71%,比工资性收入的贡献率还低。2011年,三明市农民人均农业收入比全省高出943元,表明对农业的依赖性更大。农业收入中,种植业收入最大,达2 654元,占总收入的32.35%;林业收入年均增幅最快,达20.1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69个百分点,显示出三明林业的优势;农民来自牧业的收入呈负增长,可能是一家一户养殖减少,集中规模养殖增加。
从表1可以看出,2011年三明市农民人均非农收入比全省平均水平少1 517元,其中工资性收入少971元。表2表明,三明市农民非农收入比重比全省平均水平低,2011年全省非农收入比重为69.29%,三明市为55.62%,相差13.67个百分点,非农收入相对低是三明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主要原因。农业收入份额下降速度快于全省平均水平7.78个百分点,其中种植业收入下降速度最快。分析认为,三明市与全省各地一样,农民收入构成具有一定的趋同性,即非农收入份额持续增加,农业收入份额持续下降,这种态势将持续若干年,直至与全省基本持平。
当前,农业产业转移明显:如水稻南方少种,北方多种;棉花东部少种,西部多种;柑桔东南少种,中南多种。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加快:畜禽规模养殖、果蔬设施栽培、食用菌生产工厂化、水稻耕作机械化、产后加工现代化。农业生产大格局形成:农产品供给基本充足,农产品销售范围扩大,农产品流通便捷及时,各地市场农产品种类、价格等差异逐步缩小。因此,三明市农业生产要放在全国大背景下来审视、去比较,促进农民增收也要有大视野,统筹农业外部和农业内部协调发展,才能避免走弯路,才能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据研究,影响农民收入因素中第一位是人口城镇化率,第二位是农村非农就业劳动力比重。目前,三明市城镇化率比全省水平低6.6个百分点,表明三明市城镇化的空间和潜力很大,同时也印证了农民收入与城镇化率正相关。因此,加快城镇化建设,不仅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一是根据发展趋势、资源禀赋,科学规划城镇,合理布局产业,优化公共服务,发挥城镇吸纳就业、集聚人口功能,依托城市建设加快发展二、三产业,推动以产兴产、以城带产、产城联动、集约发展,促进农民分工分业、兼性就业、兼业农户来提高农民非农收入水平。二是加快改革户籍制度,完善土地、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积极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逐步推进农民承包地、宅基地、住房等资源要素市场化,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三是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长效机制,培育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实施城乡统一的就业政策,把农民真正视同社会劳动者,而不仅仅是农业劳动者,赋予农民与城镇居民平等择业以及劳动报酬、子女就学、社会保障同等待遇等各项生活权利;有效提高劳动者素质,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积极培育劳务品牌,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务协作,推动农民就业多元化。
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协会、种养大户、农机大户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兴力量,是带动现代农业发展最具活力的主体,是先进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代表。一是要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在税收、信贷、用地、用电、财政补助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不断发展壮大其经济实力,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二是要依托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项目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特别是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规模经营、集约经营,实现产与销的相促并进,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三是要依托龙头企业促进农业科技在农产品基地的普及和推广,提高农产品基地的科技水平,带动品种结构、品质结构调整。四是要依托主导产业、重点龙头企业积极培育行业协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完善委托生产、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夯实农民与企业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龙头企业对农户的带动能力,实现企业农户双赢。五是要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加强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建立以农产品市场供求和农业旅游休闲服务信息、农产品上市、出口和进超市等相关信息为基本要素的信息系统,开辟电子商务、网上销售平台等现代交易渠道,扩大农产品市场营销的空间和领域。
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是保障农产品供给的主要抓手,也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一是做强优势产业。三明市农业优势产业众多,总产值高、商品量大的产业有林竹、烟叶、杂交稻种子等,就生产基地而言,在国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但继续做大数量空间有限,而做强则潜力较大;产量稳中有升,产业化程度高的产业有果蔬、茶叶、油茶、食用菌、畜禽、淡水鱼等,在省内具有较好的环境优势和影响力。做大做强这些优势产业,一方面要根据不同作物因地制宜抓好设施农业、示范农业、项目农业、休闲农业;另一方面是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打造知名品牌,以明星企业和名牌生产基地为依托,提高区域竞争力。例如建宁县杂交稻制种基地,自然和人文条件优越,单位面积产量高,种子质量好,制种面积与种子产量列省内第一、全国前三名,应设立种子产业园区,吸引国内著名种业公司入驻,从种子生产、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均在建宁县完成,打响全国杂交稻制种基地品牌。三明市农科所创办的“福建六三种业公司”是福建省最大的种业公司,并有条件成为国内著名大公司,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尽早促成。二是发展特色农业。三明地方特色农业鲜明,如建宁莲子、尤溪金柑、宁化薏米、永安莴苣和黄椒、明溪淮山等28个地理标志农产品。这些作物都具有最适宜生长的自然生态环境、独特的人文元素和品质特征,差异性明显,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因此,要充分挖掘文化底蕴,收集、整理、编撰历史记载、民间传说、民俗民风,将名人源、闽江源、客家源等文化元素融入地标产品,突出农业特色产业,提升文化价值。要建立地标品牌质量控制体系,按照限定的生产区域范围开发利用,严格产地环境条件、生产技术规范,以及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的质量控制,有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完善监督管理规范,以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