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防震减灾法制建设机制

2013-09-22 03:59江苏省如东县司法局陈徐东
城市与减灾 2013年1期
关键词:防震减灾应急

江苏省如东县司法局 陈徐东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防震减灾法制建设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也是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把防震减灾作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和任务,纳入规划,加大投入,多措并举,同步实施,协调推进,不断创新完善防震减灾法制建设机制。

健全防震减灾法制建设组织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明确:“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法推进防震减灾工作,切实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从讲政治的高度增强防震减灾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带头贯彻执行防震减灾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不断提高防震减灾法制化建设水平,努力提升管理防震减灾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学法、用法、执法、守法。在工作思路上,坚持测、防、救并举,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在工作机制上,坚持上下贯通,政府、军队、社会紧密协作,统一指挥,全民动员。在工作措施上,坚持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并用,市场、金融、保险机制并重,统筹运用。在政策保障上,坚持依靠科技、教育、财政投入,强化物资储备、宣传普及、合作交流,做到政策健全,保障有力。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普法宣传,定期了解掌握防震减灾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把防震减灾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完善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体系,将防震减灾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建立完善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工作机制、投入机制和保障条件。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重视防震减灾规划编制工作,把防震减灾规划列入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法制程序。加强防震减灾执法能力建设,重点做好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健全完善防震减灾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防震减灾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将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加强对在建工程抗震设防情况的监管,确保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提高地震防御能力。

建立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宣传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能力。”“学校应当进行地震应急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地震灾害预防和应急、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要落实防震减灾责任,大力开展防震减灾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普及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现代化传播手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应加强对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宣传,明确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任务与主要职责,充分做好防震减灾规划、地震群测群防、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应急与救援以及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等项工作,增强各级各有关部门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视程度。广泛开展社会宣传。结合创建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和地震安全示范企业等项活动,有针对性的宣传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有关规定,通过普法宣传,增加社会理解,争取社会支持,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和支持防震减灾活动的积极性。加强对工程建设单位的宣传。结合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执法活动,加强对依法管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宣传,提高建设单位对确保建设工程抗震性能重要性的认识,督促建设单位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防、设计和施工。突出对重大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的宣传,确保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是规范全社会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活动的法律武器。每个公民都应该知法、守法,自觉依法参与防震减灾活动。结合“六五”普法宣传,使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法制意识,把防震减灾知识和普法宣传内容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纲要,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宣传、科普宣传,组织开展防震减灾普法宣传、科普宣传“八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和法律、科技、文化、卫生、心理“五下乡”等活动,采取宣传车、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重点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和提高公众的防震减灾法律意识及科技减灾能力。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管理。弘扬法治精神,加大对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法制宣传工作力度,促进法定职能履行,提升依法管理防震减灾社会事务的能力。推进地震安全社区、示范学校和防震减灾普法宣传、科普教育基地等建设。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国家防灾减灾日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公众法制意识和自救互救意识,提高防灾能力。

法律服务“进百企、走基层、惠万家”活动

司法干警到如东港汇建筑工地,开展“送法进工地”防灾减灾法制宣传活动

完善防震减灾法制建设保障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防震减灾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全面提高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防御、应急救援能力,形成政府主导、军地协调、专群结合、全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落实《国家地震科学技术发展纲要(2007-2020年)》,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加大防震减灾科技创新力度,提升科技对防震减灾的贡献率。依法建立科学的防震减灾人才培养、选拔、使用评价制度,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严格落实防震减灾工作责任,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考评体系,全面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履行工作职能,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提高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法治观念。依靠法制推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按照依法行政、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防震减灾法治水平。积极推进地震监测、震害预防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法规建设。建立防震减灾社会动员机制,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加强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制度,强化应急演练,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内容全面、针对实战的预案体系,完善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快速反应、同步协调、有序高效的联动机制,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共同应对地震灾害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震减灾活动的义务。国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地震群测群防活动,对地震进行监测和预防。国家鼓励、引导志愿者参加防震减灾活动。”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专职与兼职相结合,壮大紧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配备救援技术装备,加强培训和演练,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防震避震应急演练,重点在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必要的防震避震及救援演练,提高防震避震技能,不断增强紧急救援实战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的执法队伍,加强监督,严格执法,健全执法工作制度,切实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化管理与监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法制监督机制,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强化监督,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法制意识,推进地震科技创新,提升地震科技贡献率,依法保障防震减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江苏省如东县司法局联合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以及各镇政府等单位,举办法制专场文艺巡演,进行防灾减灾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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