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大水缸”要从源头上扼制污染源:访浙江省温州市水利局局长林孝悌

2013-09-13 01:31韦凤年通讯员
中国水利 2013年19期
关键词:水利部门水源地库区

本刊记者 韦凤年 轩 玮 通讯员 林 琳

温州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林孝悌

2013年年初温州一网民出资20万元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成为热议,引发了社会对温州水污染问题的关注。温州人民的 “大水缸”——珊溪水利枢纽承担着温州市500多万人口的供水任务,近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受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等影响,“大水缸”的水质发生了变化,水质呈下降的趋势,从2001年蓄水之初的Ⅰ类,下降到现在的Ⅱ类,枯水期有时还检测到Ⅲ类,水体富营养化趋势加剧,致使局部支流水域连续3年发生藻类异常增殖现象。水源地水质的下降,引起了温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痛下决心根治污染源。自2012年5月开始,计划5年投入16.3亿元,开展大规模的珊溪水源地保护综合整治工作。在市政府的主导下,由市水利部门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和实践,目前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水质状况明显好转。近日,本刊记者专访了浙江省温州市水利局局长林孝悌。

中国水利:要保护温州人民的“大水缸”,必须从源头上抓起,从保护水源地做起。如何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请结合珊溪水源地的情况谈谈您对发展与保护的认识?

林孝悌:发展与保护是相互联系的,构成一个有机整体。《里约宣言》指出“为了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应是发展进程的一个整体部分,不能脱离这一进程来考虑”。发展是硬道理,保护更是硬任务,发展和保护环境是相互促进的,目的都是为造福人民群众。因此既要考虑温州500万人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又要关心水源保护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在水源地综合整治过程中要处理好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就拿珊溪水源地保护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来说,我认为,保护水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珊溪水库总库容18.24亿m3,设计年供水量7.3亿m3,供水范围涉及温州市区、瑞安、平阳、苍南、洞头、文成等8个县(市、区)500多万人口。也就是说保护珊溪水源地就是保护500多万人民的身体健康,更是保护温州的发展未来,子孙后代的福祉。改革开放初期,“发展一方经济、富一方群众”的观念深深影响一些地方的发展方式,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同样也主导了像文成县、泰顺县这些欠发达地区、甚至贫困地区的发展,最为突出的表现是,因为环保意识的欠缺,单一从提高GDP的政绩观出发,在水源保护地扶持发展畜禽养殖业。畜禽养殖业确实让一小部分库区群众先富起来,但这富裕并非是带动大部分群众走出贫困,而是威胁到了日益珍贵的水资源安全、威胁到了500多万人民的身体健康,更威胁到一个城市的未来发展命运。库区扶持形成的畜禽产业链已涉及一部分群众的可观收入以及地方的财政收入。如果不痛下决心坚持治理,就会导致畜禽养殖越治越多,污染越来越严重。因此要保护好水源,必须考虑养殖户的利益,堵疏结合,转产转业,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克服重发展轻环保的问题,努力实现珊溪水源地经济持续发展、污染持续下降、生态持续改善的绿色生态发展。

中国水利: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中的“纳污红线”要求保护水源,珊溪水源地综合整治关键要解决什么问题?采取了什么措施?

林孝悌:珊溪水源地的污染源主要由于人口众多产生的生活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这是综合整治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库区水域范围涉及文成、泰顺、瑞安3个县(市),共16个乡镇51.3万人口。整治前,库区还是一个传统的养猪基地,共有规模养殖户2 200多户,栏舍面积近50万m2,折合生猪当量近30万头。由于缺乏土地消纳,加上治理不到位,养殖污染十分严重,其总磷贡献率占珊溪市库区的62%。加之珊溪库区入库支流达16条,光水域面积就达到40 km2,由于多龙管水相互推诿、地方利益保护主义等因素,造成珊溪库区水域“三无船舶”泛滥、非法捕捞十分严重,致使水库水体生态平衡遭受严重破坏。珊溪水源地的污染状况,必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一是规划先行,制度保障。为科学治理和保护珊溪水源地,市政府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和省级水利、渔业等科研院所,对库区污染源和纳污能力进行全面普查和测算分析,编制了《珊溪(赵山渡)库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规划》《珊溪(赵山渡)水库保水渔业规划》《珊溪水利枢纽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方案》,为科学治水提供了重要的依据。2012年5月,温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珊溪水源地保护“1+6”政策文件体系(1个重点文件,加6个配套文件),2013年2月,又制定了加快推进珊溪水源地保护工作“1+3”补充政策,同时针对各阶段工作重点,出台了畜禽养殖污染长效管理、取缔“三无”船舶、库区转产转业等专项政策措施,为水源地保护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创新模式,项目运作。珊溪水源地保护涉及2县1市政府和20多个相关部门,跨水利、环保、农业、市政、交通等多个行业,涵盖“三大”产业,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如何确保有效实施是一个大难题。为此,提出了创新水源保护的管理模式,将各种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统一整合包装为“珊溪水利枢纽水源地人口统筹集聚和水源保护工程项目”,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立项、统一筹资、统一管理,分期建设、分项设计、分别招标、分级实施”的建设管理模式,确保了项目资金筹集、进度工期、质量安全、验收投用等环节依照基本建设规范得到有效落实。在创新建设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机制,按照“条块结合、统分结合、行业整合”的要求,分别落实了各项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的建设管理责任。如治污设施的建设实行条块结合,由水库主管单位市公用集团负责主干管和终端污水处理厂建设;库区县(市)政府负责政策落实,并直接负责人口统筹集聚工程、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治理工程及配套管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主要支流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的建设;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长效运行管理,按照“一网一环”的要求,实行统分结合,终端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由市公用集团负责,户集、村收、镇运等点、线、面环节,由属地政府负责;又比如库区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站网及预警应急体系工程、交通突发事故污染防范工程、一级水源保护区安全防护设施工程、库区水源保护宣传警示工程等线性项目,按照行业整合的要求,分别由市环保、交通、水利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建设管理。

三是综合整治,保护水源。每年以3亿~4亿元的投入强度,全面开展水源地人口统筹集聚和水源保护“五大”工程建设。水源地人口统筹集聚工程借助温州市正在开展的农房集聚改造,将一二级水源保护区人口搬迁至集雨区以外。水源保护“五大”工程建设包括:一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按照总量控制的原则,拆除规模化养殖场,确保库区生猪当量控制在2.26万头环境容量以内,保留的养殖场严格实行达标排放。二是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人口在1万人以上的城镇,新建和改扩建7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再进行深度处理,其他农村地区按照分片治理的要求,建设300多套农村污水生态化治理工程。三是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全面推行“户集、村收、镇(乡)运、县(市)处理”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机制,新建和扩建4处垃圾填埋场,80处垃圾中转站。四是主要支流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在水库主要支流、河口、水岸带实施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推广建设生态湿地系统、人工浮岛和生态河道。大力实施库区“保水渔业”,按照规划要求投放鱼苗,确保滤食性鱼类总量达到800 t以上。五是实施水质自动在线监测和预警应急体系工程,新建自动在线监测点3处,生态浮标11处,藻类生命观测系统2套,同步建设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系统远程控制中心,提高水质监测和水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对一级水源保护区实施封闭式管理,修建库区公路安全护栏,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等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四是联合执法,强化管理。为维护水事秩序,市政府在市水利局设立了珊溪水源保护联合执法办公室,建立常态化的属地联合执法机制。抽调公安、水利、渔业、海事、港航、环保、农业等部门的执法力量60多人,组成水上执法大队、陆上执法大队、机动执法大队,实行水陆两线、白天黑夜不间断联合执法,从严打击非法网箱养鱼、非法捕捞滤食性鱼类,全面整治库区“三无船舶”。库区各乡镇成立巡查队伍,制定巡查制度,配备巡查工具,进行全面巡查,并按每年每平方公里集雨面积1 500元标准设立专项巡查经费,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及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成果。同时,加强责任制考核,制定了严格的水质考核与奖惩办法,建立了水质监测每月通报制度,并与属地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奖惩任用综合考核评价挂钩,与市财政转移支付等专项资金安排挂钩。

五是堵疏结合,转产转业。树立“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治水理念,鼓励和扶持库区生态县建设。一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每年筹集1.45亿元资金,帮助库区农民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二是设立转产转业专项扶持资金,每年2 000万元,连续5年共1亿元,帮助库区原养殖户加快转产转业,实现水源保护的长治久安。三是设立困难补助专项资金1 000万元,对那些因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而使生活一时陷入困难的低收入农户予以帮扶。四是建立珊溪水源保护公益基金,发动社会各界开展捐款献爱心活动,以长期扶持和救助那些无劳动能力或因病致贫的困难家庭。五是加大库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帮扶,市级有关部门制定帮扶措施,对库区项目优先安排,并在项目审批、资金补助、技术服务上给予大力支持。

中国水利:要解决好珊溪水源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顺利推进养殖户转产转业,庞大的资金从哪里来?

林孝悌:201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 “要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积极开展水利收益权质押贷款等多种形式融资”,为温州创新筹资机制提供了方向。在资金筹措上,温州市创新筹资机制,坚持“谁受益、谁分担,谁用水、谁出钱,用好水、多花钱”的“以水养水”市场化路子,实行了“三条腿”走路。一是设立财政引导资金,通过整合环保部门的生态补偿资金、水利部门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等,每年筹集0.8亿元;二是在供水水价中设立水源保护治理费(前 5年 0.3元/m3,后 10年 0.5元/m3),通过听证等一系列程序,纳入水价成本,获得长期的收益权;三是以水库主管部门市公用集团为融资平台,以财政整合资金为资本金,以水源保护治理费收益权为质押,进行长期贷款融资,确保了珊溪水源地保护建设管理资金足额到位。

中国水利:在珊溪水源地综合整治中,温州市建立了“政府主导,水利牵头,部门参与,属地负责,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您认为水利部门牵头如何更好发挥作用?对加强水源地保护您还有什么建议?

林孝悌:珊溪水源地保护过去走过一些弯路,为切实落实珊溪水源地保护管理责任,温州市建立了“政府主导,水利牵头,部门参与,属地负责,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成立了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水源保护管理委员会,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水利、环保的副市长分别担任副主任,库区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领导。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库区二县一市政府也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了市县二级政府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上的第一领导责任,明确了市县二级水利部门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上的主导地位,理顺了水利部门与环保、住建(市政)等部门以及属地政府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上的关系。

水利部门牵头,实质上水利部门起到统一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主导作用。水源保护治理在陆上,成果在水上,管理水资源的水利部门更能关注陆上的所有污染源,有利于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同时改变了过去由环保部门牵头,只是从环保执法要求出发而忽视综合整治的单兵作战方式。多部门以及库区政府的多方协作,各尽其职,是保证水源保护综合整治取得成效的力量源泉。珊溪水源保护取得显著成效说明,水利部门能够真正牵头承担起珊溪水源保护这一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建设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饮用水安全,应加大对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结合目前正在推进的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建议在不同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南方和北方),分别建立大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示范区,以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珊溪水源地保护综合整治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和取得的成效证明,在温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部门通力合作,水源地整治和保护是完全可以取得成效的;只要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坚持走“以水养水”的市场化路子,水源地整治和保护的资金筹集是完全可以得到很好解决的;只要坚持依法治水、科学管水,水利部门牵头水源地整治和保护是完全可行并能够取得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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