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佳华 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随着经济发展,供应链条上参与者增多,供应链所处环境呈现多元化。为实现整体优化,协同学引入供应链中。中国的农业生产销售环境不稳定,产品质量低。农产品供应链优化将助于农业产业化,农民增收,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Anderson和Lee[1]指出,未来供应链的战略重点在于以供应链协调提高供应链总体竞争力,实现供应链共同目标。目前供应链协同研究聚焦在战略、战术、操作层面。谭丹和朱玉林[2]设计的协同型农产品绿色供应链模式,从以上三个层面提出实施具体方法。许金立和张明玉[3]探讨了农产品供应链协同机制,分析协同动因,构建协同方式的层次体系,并对信任机制和信息共享提出建议。徐良培、李淑华和陶建平[4]通过农户—公司灰色博弈模型探讨了市场动态价格下协同稳定机制。
本文将从纵向角度,供应链内部以代表农民利益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合作社为核心,构建农超对接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协同模式;从横向角度,供应链外部依托政府建设的信息平台,加速各条供应链的协同。
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协同是农产品供应链中各实体要素签订契约,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使生鲜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流通过程中,共享信息、明确利益、责任,降低供应链内外成本,提高供应链效率和效益的过程。
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协同模式包括节点内部协同、各节点协同和供应链之间的协同。个体内部协同和供应链各节点协同要依靠内部契约的约束,而外部协同需要搭建社会信息平台来满足各条供应链的信息沟通要求并推动合作。
江西省目前生鲜农产品的主要模式有“农民+消费者”、“农户+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农户+生产基地+超市”。
“农民+消费者”指农民自行销售生鲜农产品,虽保证了农产品新鲜度和合理价格,但批量小,辐射度低,顾客的受惠面和权益无法保证;“农户+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为江西省本土超市普遍供应模式,农产品供应较为稳定,但流通环节过多、批发市场管理落后,难以满足顾客的新鲜度要求,农民收益不高;“农户+生产基地+超市”模式下农产品在质量和价格上明显优势,但推广度不高,农民主动性不足。
通过进一步调查得到农超对接无法推行的主要原因:农民能力不足,过于分散,农业设备落后,蔬菜产量和质量无法满足大批量采购;超市设定过高门槛;缺乏信息沟通;供应链各主体旧观念未改,过分依赖批发市场。
结合调研中生产基地和超市的具体情况、需求,为推行“农超对接”,本文拟构建江西南昌市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协同模式。
如图,针对江西省农民竞争力和农业现代化程度,对单条供应链而言(上方部分),以乡镇为单位,地方政府舆论宣传,辅以土地政策,补贴返还,整合农村土地资源,吸引农民参与合作社/生产基地。合作社/生产基地和超市、加工企业、批发市场签订契约,规范利润分配以及相关奖罚制度。依托普及度较广的通信技术,如电话,实现农、超之间供需及相关信息互享。加入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分销过剩农产品。
面对不稳定供需,依托外部供应链协同来实现农产品附加值。农产品信息平台端口连接社会信息平台,向所有农产品供应链收集、发布农产品供需信息,交换其他供应链交易机会。参与企业公正评价合作方,并发布到信息平台,帮助构建信任机制,实现监督和奖惩。
(1)政府
政府是社会信息平台、信息库建设者。为实现协同目标,应积极利用已有社会信息平台,联合舆论媒体,电子商务平台等服务“农超对接”,为省内外企业、个体提供滞销或缺货信息,必要时由企事业单位内销;对农户和超市的信用进行监督和奖惩。
(2)契约
契约是供应链各节点协调利益的保证。以契约明确利润分配和奖惩制度,吸引农户联合起来,形成规模。对供应链各节点实体明确责任,保障利益,达到约束的效果。
(4)产销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
农民是整条供应链的薄弱环节。目前本土超市难以自行建立生产基地,需要乡镇政府牵头合作社和基地;重点考虑农民的利润分配,引入激励机制,采用利润返还、信息回馈等奖励,吸引农民自愿参与。合作社和生产基地需发挥引导生产和销售,发布信息的作用。
(5)超市
超市是市场信息输出地和利润发生地。以供应链整条利益为出发点,配合农户,将市场信息如实准时传送到农户和信息平台,指导生产;降低入场费用;保障农民的利润收入。
(6)加工企业、批发市场
农产品的高损耗率和季节性是农民收益低的重要原因。加工企业便于提升农产品附加值,调整供需平衡,适应多变的市场需求;批发市场可应对突发供给和需求,保障社会稳定。
基于江西省省情,推动产业化。针对单条供应链,签订契约,联合农民,规范各节点的利益分配和奖惩。利用供需信息,指导生产和销售。面对多条供应链的合作,各节点依托政府搭建的公益性信息平台,集成供需、诚信交易信息库,形成监督,为选择合作方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