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冲突视角下的城市社区治理

2013-09-11 05:27刘艳敏
唯实 2013年8期
关键词:多元化冲突利益

张 卫 刘艳敏

(张卫:江苏省社科院研究员,南京农业大学兼职教授;刘艳敏:南京农业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硕士研究生)

社区治理是指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政府、社区组织和社区公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活动。而社区冲突是指社区内的各个主体包括个体、群体或组织为追求各自利益和目标而产生的对抗性行为。社区冲突具有区别于一般冲突的特性:发生在社区这一独特地域;参与主体主要包括社区居民以及社区组织等其他社区主体;涉及的多是社区内公共资源的分配,其中主要以物质利益引发的冲突为主;形式多为显性,从激烈程度看多为中低强度。当前中国社会正处在转型过程中,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的相互交织加剧了社会分化,利益格局呈现多元化,各种矛盾与冲突相伴而生。社区作为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不可避免地成为各种冲突发生的前沿地带,近年来社区冲突频发影响了社区的稳定与秩序的形成,阻碍了和谐社区治理目标的实现,因此必须提高对社区冲突的重视程度。

一、社区冲突与社区治理的关系

1.社区冲突是衡量社区治理水平的重要指标

从理性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假设出发,社区冲突产生的根源在于社区主体在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过程中对社区其他主体利益以及社区公共利益的损害。社区治理强调的是各个社区利益主体在合作、协商和互动的基础上处理社区事务,每个利益主体都可以参与到社区决策中并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科尔曼指出,如果一个人不能表达自己的利益以修正活动符合他的方式,敌对就会产生。如果社区治理不完善,社区自治缺乏,社区各利益主体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活动和决策缺乏控制,将导致敌意的产生,并通过社区冲突得以发泄。总之,社区冲突是衡量社区治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在社区治理水平较高的社区,社区冲突会在最初萌芽阶段通过协商和妥协被遏制,而不会进一步恶化。

2.社区冲突是实现社区和谐治理的动力和基础

社区冲突是社会系统运行中不可避免的现象,一定程度上会破坏社区稳定与秩序,不利于社区共同意识、集体意识的形成,而且降低社区认同感,对社区整合构成挑战。但社区冲突对社区治理也具有正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社区冲突可以充当社区“安全阀”,维持社区治理结构的有序性。科塞的“社会安全阀”理论认为安全阀可以有效释放敌对情绪,维护冲突各方之间的关系,避免矛盾升级,维持整个社会结构。就冲突性质而言社区冲突往往不涉及群体的基本价值与核心观念,充当“安全阀”可以使冲突各方的意愿得以明确及时地表达,进而可以通过消除冲突的根源,维护整个社区治理的结构和秩序,避免冲突集聚造成毁灭性爆发,破坏社区治理。

社区冲突有利于培育公民性,增强公众参与能力,构建现代社会治理的社会基础。社区治理需要的不仅仅是一套形式上的制度建设,更需要有相应的社会基础——公民性的培育和构建。社区已经日益成为公民社会孕育的场所,社区冲突为公民提供了表达意愿,有效组织、参与合法行动以及争取社区权益的平台,通过对社区冲突的参与,公民有效提升了对社区的认同感、责任感和效能感,增强了公众的参与能力。社区冲突弥补了中国社会长时间缺失的话语空间和行动空间。

社区冲突是社区发展的内在动力,有利于促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社区治理模式。科塞提出,社会冲突有利于防止社会系统的僵化。对社区冲突而言,社区冲突的产生以及解决过程有利于修改和催生冲突各方的公共规范,从而实现对相对权利的重新评估。同时,社区冲突有利于催生新的制度与价值,形成新的制度结构和价值结构。以当下社区中普遍存在的社区居民与物业公司的矛盾冲突为例,作为个体的社区居民与物业组织在相对权利和力量对比上差异悬殊,社区居民倾向于通过合法化的集体行动获取相应的社区权益,促进物业公司修改其规范,改善其服务,同时社区居民在共同的联合行动中有利于促成新群体的产生,创造出新的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形成新的社区管理体制和治理模式。

二、当前中国社区治理中社区冲突类型

在单位制时期,社会成员由生到死都有单位包办,社区仅仅作为单位的附属或补充,社区冲突的类型比较单一,主要表现在成员与管理机构之间的冲突。随着单位制改革以及市场化的推进,社区逐渐由附属地位上升到社会的基本单位,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要求逐步实现政府、社会、市场等多元治理模式,社区逐步分化,利益格局多元化。多元化的利益主体在追求自身利益同时,社区冲突的类型增多。社区冲突可以有以下几种类型:

1.按照社区冲突主体划分

目前,随着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改革,城市社区逐步建立了“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模式,社区逐渐形成包括政府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以及社区居民在内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模式。不同社区主体在互动中极易产生冲突,按照冲突主体不同可以将社区冲突划分为:个体间冲突、个体与组织(包括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以及市场组织)间冲突,不同组织间冲突。

2.按照社区冲突程度划分

根据社区冲突发生的程度可以将社区冲突划分为:低度冲突、中度冲突以及高度冲突。低度冲突是社区存在的常态,是社区发展的内在动力。中度冲突主要指社区内政府和社会出现某种对抗状态,社会高度紧张,国家处于紧急状态,社会出现裂痕,如各地不断爆发的突发性群体事件就是中度冲突的代表。高度冲突是指核心价值与意识形态分裂导致的社会结构严重分裂状态,“社会裂度”过大,社会矛盾难以调和。目前,我国城市社区冲突最常见的主要是低度冲突以及中度冲突。值得注意的是,社区冲突具有累积性和集聚性,分散的低度冲突经累积会向高一程度的集聚冲突转化。

3.按照引发社区冲突的原因划分

按照引发社区冲突的原因可以将社区冲突划分为:社区物质利益冲突、社区权利冲突以及社区文化冲突。社区物质利益冲突主要是指社区主体基于社区公共资源分配不平等或社区公共利益引发的冲突,主要涉及居住问题、环境问题、社区经济、社区服务、社区就业、社区保障和社区救助等方面。社区权利冲突的实质是利益冲突,是具体制度不完善和具体利益不平衡导致的,主要包括社区公共权力之间的冲突、社区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冲突等。社区文化冲突主要是指社区主体由于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失范引发冲突、矛盾的心理状态从而导致社区冲突的产生。

三、实现城市社区和谐治理的有效途径

社区冲突与社区治理息息相关,一方面,社区冲突是社区治理状况的直接反映;另一方面,社区冲突的合理化解有利于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实现和谐的社区治理。面对日益复杂和多元化的社区冲突,如何化解冲突,摆脱社区冲突困境,实现社区和谐治理,需要创新社区治理模式,实现多元化合作治理。

社区冲突的产生与社区的管理体制、治理结构和模式相关。化解社区冲突首先要不断优化社区治理结构,在社区中实现多元化合作治理模式。社区治理多元化主要是指社区治理主体多元化、社区治理方式多元化以及社区治理结构多元化。社区治理的理性选择是构建一个涵括政府、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等多元治理主体的“社区治理共同体”,即政府与社区组织、社区居民等多元主体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采用多元化的治理手段和方式,协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提供公共产品,实现社区公共利益。

1.明确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定位,加快政府角色的转型

当前政府在社区中的角色定位十分模糊,在社区治理中大量存在的缺位、越位和错位现象。一方面,政府超权限行使权力,介入应当由社区组织管理的事务;另一方面,政府权力行使不到位,没有行使好自己的职权,承担自己的责任,做好分内之事。政府的定位不明确,缺位、越位和错位现象极易导致社区冲突的产生以及影响其有效解决。要化解社区冲突,实现社区治理和谐必须要转变政府角色,由全能型和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2.构建多元化的社区组织体系,培育和发展社区组织

社区组织是多元化社区治理的重要主体之一,是实现社区有效治理的组织保证。要加强社区组织的培育,构建包括社区自治组织、社区基层党组织以及社区社会组织等在内的多元化组织体系,明确各类组织的职责和权力,实现社区各类组织之间的合作互动。各社区组织各司其职,共同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与决策,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在冲突化解中的作用,将冲突有效化解在社区层面。

3.加强社区居民公民性的培育,提升公众参与能力

社区居民广泛参与是现代社区治理的主要特征,是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的内在动力。而公民性是一种“为共同体利益而超越自身利益的良好品质”,是促进社区参与的内在动力。社区居民是社区治理的主体,也是当前社区冲突最集中产生的层面,加强社区居民的参与能力,使居民参与到与其自身利益戚戚相关的社区治理和决策活动中来,有利于使利益相关者能够理性地相互妥协,达成共识,形成决议,从而避免对立情绪乃至社区矛盾冲突产生。

4.培育社区资本,推动社区和谐治理

社区居民之间普遍的信任、互惠的规范以及通过社区组织所建立起来的社会参与网络构成了社区的社会资本,这些社会资本既是社区治理的基础,也是实现社区发展和社会和谐的社会资源。要化解社区冲突,实现社区和谐治理必须加强社区资本投资,激发培育公民的共同意识和集体意识,增强社区认同感,培育社区信任网络和体系,形成良好的社区规范。只有加强社区资本培育,形成更为和谐的人际关系以及互助共济、互惠互信、诚实公平、注重团结与参与的人文环境,才能更好地避免与化解社区冲突,促进和谐社区的建设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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