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毓,肖三潮,雷振海,千 超,李 峰 (陕西省核工业215医院神经外科,陕西 咸阳 712000)
现如今,我国科技不断迅猛发展,由工伤、车祸引发的外伤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频繁,脑外伤患者不断增多。脑外伤病情危急,不但给患者带来剧烈疼痛和巨大痛苦,伤后一系列的并发症给患者及家属带来了许多精神及经济负担[1]。早期减压是目前常用的治疗方法之一,但是并发症多,预后不良。近年来,早期颅骨修补同时脑室腹腔分流是对脑外伤诊疗的新的方向,笔者通过对脑外伤患者早期一次性颅骨修补及脑室腹腔分流的临床疗效进行了回顾性总结分析,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回顾我院2008年8月~2011年8月入院的44例脑外伤患者,分为试验组22例及对照组22例。将第一次手术后2个月同时颅骨修补及脑室腹腔分流的22例患者设为试验组,其中男10例,女12例,年龄17~60岁,平均(29±10.5)岁,工伤4例,车祸上18例。将手术后首先进行脑室腹腔分流术,分流术后3个月再行颅骨修补的22例患者设为对照组,其中男13例,女9例,年龄19~70岁,平均(33±12.5)岁,工伤6例,车祸伤16例。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P>0.05)。
1.2 方法
1.2.1 手术方法:所有患者急诊入院后,均对其进行头部CT检查后进行开颅减压手术,然后及时进行头部CT复查。对试验组在减压术后2个月内施行一次性脑室腹腔分流和颅骨修补术,短则52 d,多则60 d,平均为(58±3.5)d。操作方式予分流管监测颅内压,施行脑室腹腔分流的顺序为首先在穿刺脑室三角区,放入分流管,见图1,之后将腹腔端放入腹腔,见图2。脑室腹腔分流操作后立即行颅骨修补。对对照组在减压后2个月施行脑室腹腔分流术,分流后5个月后施行颅骨修补,平均为(190±10.6)d。
1.2.2 疗效判断方法[2]:对所有患者,手术操作完成半年后,根据GOS评分标准对两组所有患者预后评估。分良好、中残、重残,植物生存、死亡五级。
图1 脑室三角区放分流管
图2 腹腔端置入腹腔
1.3 统计学分析:所测各项临床指标应用SPSS for Windows13.0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处理,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对试验组和观察组各22例所有44例患者治疗后半年进行GOS评分,对于所有纳入研究范围内的患者,试验组神经功能障碍好转者达到80%,54.5%良好,27.3%中残,13.6%重残,4.5%植物生存,死亡0。而对照组半年后50%神经功能障碍有好转,31.8%良好,40.9%中残,9%重残,植物生存13.6%,死亡4.5%。GOS评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果见表1。
表1 试验组与对照组患者预后统计[例(%)]
对重型脑外伤患者来说,有经验的专科医师在外伤后早期行颅脑减压手术是必不可少的。但是由于脑外伤的具体情况及特征,减压手术后虽可及时挽救患者的生命但是术后有各种尚不能避免的并发症如脑积水、脑膨出等[3]。早前龚年春等学者认为于手术后2个月首先进行脑室腹腔分流术,分流术后3个月再行颅骨修补的方式可以有效改善脑积水、脑膨出等并发症,但是预后及恢复的效果并不满意。因此,笔者回顾了脑损伤患者分别予脑室腹腔分流术后再行颅骨修补,以及第一次手术后2个月内一次性颅骨修补及脑室腹腔分流分组并进行了比较,发现早期一次性颅骨修补及脑室腹腔分流在预后评分中高于传统的方式。该方式可有效增加手术的协同作用,更有助于恢复患者颅内压和神经系统,较好的避免了术后脑膨出及积水,减少了损伤次数、麻醉次数及暴露次数,也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对患者造成的风险。说明早期一次性颅骨修补及脑室腹腔分流在脑外伤的治疗上可以推广使用。
[1] 杨建雄,叶志其.早期颅骨修补及脑室腹腔分流治疗脑外伤的疗效分析[J].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2010,6(31):190.
[2] 王宏涛.脑室一腹腔分流手术治疗重型脑外伤术后脑积水[J]. 河南外科学杂志,2008,12(5):52.
[3] 王兆岭,陈加焱.颅骨修补及脑室一腹腔分流治疗脑外伤的临床效果分析[J].中国临床神经科学,2008,16(5):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