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特约记者 李长风
最近连续出现的淘宝店主猝死再次使“过劳死”热议起来,很多相关人士建议改善劳动保护,将“过劳死”提上立法日程,据了解,目前全世界日本、欧盟、美国和我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已有规范的“过劳死”立法
现在是北京夜里12点,对很多在这里生活的人来说,一天的工作日程才刚刚过半。为了维持身体兴奋不出现倦怠的情况,很多人会选择吃顿夜宵,巧克力奶、咖啡或浓茶经常会出现在夜宵的菜单上,与炸鸡块、薯条和蛋糕一起构成简单实用的套餐。北京是中国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的城市之一,每天有500万以上的人重复这样的生活,对这些人来说,晚睡早起已成为自己的一个习惯。经营欧美进口食品的淘宝店主赵晓璐对此颇为欣喜,她偶尔会略带“炫耀”地在微信朋友圈中展示自己店铺的销量,大卫杜夫今晚订单不错,瑞士小姐又销售了7盒……
不知从何时起,在北京居住的人生活规律开始发生巨大变化。越来越富足的生活带来的是越来越少的运动量、越来越多的精神压力、口味浓重的食物和不规律的作息时间。与此相应,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出现啤酒肚、脂肪肝、颈椎病、肩周炎、长期慢性疲劳、失眠、健忘、强迫症等问题。
2011年左右,北京慈铭体检中心、北京亿康体检中心等5家体检中心曾对北京的白领做过一项测试,测试结果表明,白领中过度疲劳者在6成以上。大部分过度疲劳的人,是25岁到30岁的IT和媒体从业者。北京人或许会被这样的数字震撼,但其他城市的人应该会深表认同。曾不止一次有其他地方的朋友问笔者:“你们北京人走路这么快?你们北京人吃饭这么急?你们北京人开车这么冲?”
显然这些问题从一些侧面表明了北京人生活节奏快于大多数城市,但其他地方的人不应该对北京人的状况仅仅抱以不理解的态度。实际上,很多其他地方的人也正在出现过劳状况。据《环球时报》报道,中国每年因过劳死去世的人已达60万,超越日本成为“过劳死”全球第一大国。这意味着,每天约有1,600人死于因劳累引发的疾病。更可怕的是,这样的情况已经不仅仅局限于都市白领,教师、企业普通员工、打工者等职业也开始出现过劳死现象。
“过劳死”是日本创造出的一个新型词汇,词源为Karōshi,它从创造出来到现在仅有44年时间。第一例“过劳死”病例是1969年日本一位29岁的报纸发行员。随着日本经济的飞速发展,“过劳死”以及工作“过劳”成为日本广为人知的社会现象与重大问题。为此,1987年,日本政府重新修订了《职业引起的心脑血管疾病认定指引》,将其标准定义为如果发病前一周内存在“过重负荷”的情况,即可视为存在致病因素,并在工伤补偿中将“过劳死”做专项统计。同年,日本政府对标准工时做出修改,将每周48小时下调至每周40小时。
1988年,由日本的律师、医生开设的 “过劳死”报警台活动将“过劳死”这一名词概念彻底固定了下来。2002年,“过劳死”被《牛津英语词典》(电子版)收录,并逐渐成为世界性词汇。现在,日本依旧是对“过劳死”研究最为透彻的国家,如果打开医学专业文献网站Pubmed搜索“过劳死”就会发现,其中九成以上报告是由日本人研究并撰写的。
日本目前主要从两个方面判定是否为“过劳死”。一是劳动者的疾病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分为两大类,脑血管疾病(如脑出血、脑梗等)和心脏疾病(如心肌梗塞、心跳停止等),附有详细的表格说明疾病类型和症状;二是劳动者是否有“过重负荷”,主要考察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是否超过法定标准。包括发病前24小时内是否超负荷;发病前一周日平均工作16小时以上;发病前1个月内加班时间超过100小时;发病之前2到6个月平均每月加班超时80小时等。
但即使如此,人们还是难以完全厘清“过劳死”的边界,而且从已有医学文献来看,也没有流行病学调查证据支持“过劳死”的发生与过度劳动有关联。有些专家就认为,由于个人疾病基础、体质、遗传因素、个人习惯以及气温与季节变化的不同,最后可能出现不一样的结果。所以,更为主流的观点是,过劳会增加基础疾病爆发的风险,但如果没有基础疾病,来自工作的精神刺激与压力,并不会导致“过劳死”。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过劳死”和经济增长有着正相关的逻辑关系。公元前5世纪的医生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曾写过一句名言:“总的来说,人们的生活习惯和身体状况和他们所生活的环境息息相关。”高速发展的粗放式经济使中国人的生活环境发生了巨变,从而导致其生活习惯和身体状况日趋恶化。
一位长期从事经济研究的研究员邵心璞认为,在人均GDP达到每年每人5,000美元之前,过劳现象、体重指数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GDP)间有着很强的相关性,具体表现为,体重指数和人均GDP几乎同步上升,过劳现象在初期缓慢上升,在体重指数突破某点后,过劳现象开始快速上行,迅速向其他两指标靠拢。
面对“过劳死”现象,媒体和网络常常把80后视为 “过劳死”主力,但专家认为,由于中国人均GDP的上升缓慢和近20年环境急剧恶化,未来的00后和10后才是“过劳死”主力军。墨尔本迪肯大学的博伊德·斯文本(Boyd Swinburn)认为,近10几年的饮食变化,已经使得更多的孩子面临着肥胖的危险,其中,高脂肪和高糖分的食物充斥在每一家超市的货架上,妈妈们上班时间长,做饭时间少,越来越精细的食物也使人们的身体吸收的卡路里大幅增加。
不久前,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营养学教授Barry Popkin在《卫生事务》杂志上发表了篇文章,文中指出,如今25%的中国成年人超重或者肥胖,尽管这个数字低于埃及、墨西哥、英国和美国,但它的增长率却远超这些国家,如果不采取认真措施解决这一问题,中国的肥胖和超重的成年人到2028年将翻一番。而更为惊人的是,中国7岁以下儿童中,几乎每五个人就有一个超重者,7%的中国儿童属于肥胖者,而且,这些孩子的生活方式越来越西方化,“沙发薯条”已成为大多数孩子的烙印。
医学专家钟南山曾指出,中国青少年的“高身材、低体质”特征已显化,国家体育总局网站上的“中日韩三国青少年体质对比”报告对此作出了形象描述,近20年来,虽然中国青少年学生的身高、体重、胸围等形态发育指标持续增长,但肺活量、速度、力量等体能素质却持续下降。
Barry Popkin说:“肥胖和饮食不良导致了高血压、中风和成年期发作的糖尿病大量增加,为卫生系统带来了压力。” Barry Popkin所说的这些病症与日本对“过劳死”判定的脑血管疾病(如脑出血、脑梗等)和心脏疾病(如心肌梗塞、心跳停止等)有着惊人的重合关系。可以想象,未来一群“先天不足”的小胖子顶着巨大的生存压力、精神常常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其结果可想而知。
而另一方面,中国法律目前对“过劳死”概念并没有界定,“过劳死”通常被排除在工伤认定范围之外。截止到目前,与“过劳死”相关的法律是国务院2003年颁布、2010年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林嘉认为,这一条款在法律适用上存在问题,主要是:将劳动者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之外,但却因工作原因突发疾病导致死亡或抢救超过48小时后死亡的情形一律排除在工伤保险之外,包括“过劳死”的情形全被排除,这不利于发挥工伤保险的功能,更不利于对劳动者的保护;以48小时作为时间点来判断是否为工伤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甚至容易引发道德风险,曾经发生过对48小时内是否抢救病人,家属和单位意见相左的案例。
这也造成了在中国运营的企业对加班和加压的有恃无恐,不过,最近连续出现的淘宝店主“过劳死”再次使其热议起来,很多相关人士建议改善劳动保护,将“过劳死”提上立法日程,据了解,目前全世界日本、欧盟、美国和我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已有相对规范的“过劳死”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