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鸣霞/文
GB13511.1-2011《配装眼镜 第1部分 单光和多焦点》于2011年11月31日由国家标准委发布,于2012年2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与GB13511-1999的差异主要体现为:在分类、两镜片光学中心偏差、垂直互差及老视成镜考核指标等方面有所不同。
① 分类修改为:定配眼镜、老视眼镜;
② 棱镜度的技术要求直接采用ISO/DIS 21987-2007中的要求;
③ 将老视眼镜的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允差要求±1.0mm修改为±2.0mm;
④ 增加了子镜片位置的示意图;
⑤ 增加了两镜片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和光学中心垂直互差的试验方法;
⑥ 增加了两镜片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和光学中心垂直互差的试验方法的示意图。
本标准 表1
GB13511-1999 表1
分析:本标准与GB13511-1999相比,镜片顶焦度值0.00~0.50D的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允差用棱镜度来考核,这是因为顶焦度值小于0.50D的镜片用焦度计不能准确测量其光学中心,同时加严了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允差。
本标准 表2
GB13511-1999 表2
分析:本标准与GB13511-1999相比,镜片顶焦度值0.00~0.50D光学中心垂直互差也是用棱镜度来考核,同时也放宽了光学中心垂直互差,这样便于检验人员检测。
本标准 表3
GB13511-1999 表3
分析:本标准与GB13511-1999相比增加了0.25~0.50D的轴位允差。
GB13511-1999 表4
本标准 表4
对于顶焦度值≥0.00~≤5.00D;1.00△对于顶焦度>5.00D;0.50△+偏心1.0mm所产生的棱镜效应例如;镜片的棱镜度为3.00△,顶焦度为4.00D,其棱镜度的允差为0.33△+(4.00D×0.2cm)=1.13△>10.00对于顶焦度值≥0.00~≤3.25D;1.25△对于顶焦度>3.25D;0.58△+偏心2.0mm所产生的棱镜效应
分析:本标准与GB13511-1999相比,定配眼镜的处方棱镜度的偏差用水平棱镜度偏差和垂直棱镜度偏差来考核。
本标准中老视眼镜的光学中心水平距离与标称值允差±2mm。
分析:本标准与GB13511-1999相比,老视眼镜的光学中心水平距离与标称值允差放宽±2mm,这样更合理,也方便检验人员操作。
定配眼镜的两镜片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本标准 表1
定配眼镜的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本标准 表2
分析:对于带有散光(柱镜)的镜片,顶焦度值按绝对值最大的子午面上的顶焦度标称值查表。如:-2.00DS/1.00DC,此镜片顶焦度绝对值最大的子午面上的顶焦度值为-3.00DS。
对于左、右两镜片顶焦度值不同时,按顶焦度绝对值大的数值来考核。
对于镜片的顶焦度值小于0.50D的,用棱镜度来考核,其试验方法为:分别标记左、右镜片处方规定的测量点(两眼瞳孔距离的位置),并在左、右镜片的规定点上测量水平和垂直的棱镜度数值。
如果左右镜片的水平棱镜度(如焦度计屏幕上方显示向内I或向外O)基底取向相同方向,其测量值应相减;如果左右镜片的基底取向方向相反,其测量值应相加。
如果左右镜片的垂直棱镜度(如焦度计屏幕上方显示向上U或向下D)基底取向相同方向,其测量值应相减;如果左右镜片的基底取向方向相反,其测量值应相加。
对于镜片的顶焦度值大于等于0.75D的,按照本标准中6.4条款进行试验。
定配眼镜的水平光学中心与眼瞳的单测偏差均不应大于表1中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允差的二分之一。
分析:定配眼镜的水平光学中心与眼瞳的单测偏差是指光学中心单测水平距离与二分之一标称值的差值,见下图。
O2' O1:光学中心水平距离
O2' O1:光学中心垂直互差
O1D或O2D:单测光学中心距,即
定配眼镜的处方棱镜度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本标准 表4
分析;表4是指定配眼镜的处方棱镜度偏差。
如含处方棱镜度的镜片,将处方棱镜度按其基底取向分解为水平和垂直方向的分量,将测得的棱镜度分解为水平和垂直分量,其各分量的偏差应符合表4。
例:镜片的处方棱镜度为A△,基底取向为θ
具体的分解步骤为:
分解标称棱镜度
水平分量Px=Acosθ
垂直分量Py=Asinθ
也可以在焦度计上直接按X-Y键,将棱镜度分解成X、Y分量,以其各分量与标称值的分量对照差异。
对于含有棱镜度的镜片应先标记左、右镜片规定的中心点,在右镜片和左镜片规定的中心点上测量水平和垂直的棱镜度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