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 睿
(武汉科技大学 湖北 武汉:430081)
随着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家庭收入差距的不断增大,再加上高等院校招生收费制度的并轨,种种因素导致目前高等院校贫困生人数日益增多。所谓贫困生是指大学里由于家庭困难,而无力或难以支付受教育费用及生活费的学生。近年来,贫困生作为大学生中的特殊群体,一直都受到国家、社会、政府以及学校的高度重视和关怀。贫困生工作的好坏也直接影响到校园的稳定与和谐。因此,做好高校贫困生帮扶工作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具体表现。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年人居可支配输入24565元。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7917元。城镇居民人年均收入仅够维持一个学生一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开支。农村家庭则需要3个人的年收入才能供养一个学生一年开支。另一项数据表明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校总人数2285.13万人,其中家庭困难学生占在校生人数的23.06%,家庭特别困难学生人数占在校生人数的7.27%。如何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成了高校首要问题。
现在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各种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生补助、勤工助学岗位以及来自企业和社会的冠名奖学金等,构成了涵盖“奖、贷、助、勤、补、减、免”的多元化资助高校贫困生的政策体系。据有关机构数据调查显示,解决贫困生问题的现有途径如图1所示。
图1 高校平困生帮扶的主要途径
奖学金,主要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社会奖学金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是综合考虑学生的个人学习成绩、体育成绩以及参加校院集体活动情况而进行评选的,一般分为一、二、三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奖励各方面表现极其突出的少数学生;励志奖学金,是用来奖励那些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刻苦、生活作风良好的贫困生;社会奖学金是企业、社会个人、校友等在高校设立的奖学金。以上奖学金的评定标准统一且额度较高,对困难学生帮扶力度较大。
国家助学贷款,主要是指银行对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的一种低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部全额补贴,毕业后由学生自付利息并偿还本金。每年申请贷款的人数为在校生人数的15% 左右,再加上少量学生的生源地贷款,这些已基本解决了广大高校贫困生最基本的学费及住宿费问题,给学生创造了一个较为宽松的学习环境。
勤工助学一部分是学校为贫困生设立的一些有偿工作岗位,学生从事一些如助管、值班、协助老师做一些日常事务性工作等项目,学校按照每个学生的工作量给予一定的报酬。另一部分是学生通过中介公司或者同学介绍到校外从事商品促销、产品的校内代理,这些工作对贫困学生适应社会,提高人际交往能力有很大帮助,报酬也比较可观。
国家助学金是从2007年开始实行的国家对困难学生直接的财政补贴,每人每年20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凡通过学校贫困生认定审核的学生将获得这部分资助。这部分经费主要用在困难学生日常生活上的补贴,比例占学生总数的18%左右。助学金是继国家助学贷款之后困难学生主要的受助方式之一。
贫困生认定是界定贫困学生的有效方法,但这种方式在实际工作中却容易产生偏差,人为的因素很容易左右最后的认定结果,造成认定结果不准确。如由地方民政部门开出的贫困证明水分较大,学生自己介绍的家庭困难情况盲目夸大等。其认定工作的难点主要表现在:贫困证明满天飞、贫困情况受质疑、拉票现象严重、补助款项胡乱用等。这些情况给整体贫困生准确认定制造了很多障碍,造成在初步认定时辅导员和认定小组很难把握,可能使一些本应得到资助的同学未得到相应的帮助。
高校的贫困生资助形式上多数是单一的资金资助形式,帮扶工作仍存在着“等”、“靠”、“要”等现象,对于主动出击,多方位的吸纳社会资源认识不足。同时,有些地区会因为一些地方政策的倾向给予一些临时性的资助,这就容易造成个别学生得到重叠性资助,而有些学生却得不到资助。
目前,大部分高校都为贫困生开展了勤工助学活动,如担任家庭教师、学校食堂服务生等。但大多数贫困生认为学校所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数量极其有限,远远满足不了学生的实际需求。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贫困生特别是特困生在高校中的数量日趋增多,勤工助学岗位供不应求成了高校贫困生帮扶工作中的一大难题。勤工助学的渠道也较为单一,岗位基本局限于校内,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不够,也导致学校难以获得更多适合贫困生参与的社会工作岗位。
对于不少贫困生来说,他们的心理状况更值得我们关注。由于物质上的贫困导致他们容易出现自卑、敏感、多疑等问题,交往的意愿不足,消极看待生活中的一切,逐渐把自己封闭起来,身心皆限于孤立,从而严重的影响了心理健康。此外,有些贫困生得到大量外界资助时,不免有些失去方向,若心理健康教育未及时跟进,不正确引导,其心理也势必将发生变化,由最初的感谢变成了漠然、理所应当或在贫困生中出现攀比心理等不良后果。
贫困生的认定是做好贫困生工作最基础、同时也是最重要的工作。为保证贫困生确定的真实性和公平性,首先要做到建立真实的贫困生档案,只有先明确资助谁的问题,才能考虑如何资助的问题。在建立贫困生档案时,可以采取以班级为单位,先在班级内部通过民主投票的方式初步确定贫困生名单,之后再结合所在地证明、管理部门的审批、学校公示与同学监督、跟踪调查等多种方式,一对一的建立贫困生资助档案。同时,考虑到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可变性,还应定期对贫困生档案实行“审核轮换”制度,及时对变更信息进行调整,把这种机制建立成动态的、全方位的,有利于监督和管理的,从而增强贫困生档案的时效性和可信度,
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国家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所资助的困难学生条件要求严格,还是有许多困难学生由于各种因素得不到资助。可以通过广泛联系校友、社会各界捐资助学等方式来拓宽资金渠道,也可通过开展各项活动团结教师、同学帮助那些有困难的学生,从而扩大受惠面。以多方式的资助模式帮助困难学生立志成才,这样也能让困难学生更加珍惜机会,体会到社会各界的关怀,进而能更好的回报社会。
单纯靠高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贫困生进行资助的受益面非常有限。通过调查得知贫困生往往希望通过校外打工、企业实习、校园创业等途径来解决他们的贫困问题,其中各种途径所占的比例如图2所示:
图2 贫困生解决问题所希望通过的途径
应该适时的改变传统的勤工助学这种单一的资助模式,尽可能拓宽资助途径。比如,高校可以积极加强与大中型企业的联系,与之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企业输送高质量人才的同时,尽可能争取企业的资金支持;还可将资金资助转化为培训资助,让学生在学习、培训过程中,提高个人素质,以“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资助方式,使学生在精神上提升自己,由被动的接受资助,转为靠自己的努力改变自身命运,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和其他大学生相比,贫困大学生有许多优秀的品质,但同时,家庭贫困也造成了部分贫困大学生心理失衡,如部分贫困生往往存在强烈的自卑意识和失落感,敏感的人际关系和孤独感,迷茫的择业心态和恐惧感等心理问题。针对这些可能遇到的问题,我们可以制定心理调查员制度。调查员通过心理咨询、社团活动、环境营造等多种手段,及时反馈贫困生的各种心理问题,并与之展开经常性的思想交流,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建立自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引导贫困生走出自卑的阴影,消除心理障碍,使其保持健康、积极向上的心态,从而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实现个人全面发展。
高校贫困生帮扶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建立一套完善的帮扶体系,是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基础。做好贫困生工作,坚持资助与教育并举,助学与育人并重的理念,使他们做到贫困不贫志,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安心求学,培养自强自立的心理品格和良好素质,顽强拼搏,奋发图强,对他们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对学校的立德树人,社会的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李亮亮.高校贫困生帮扶工作的探索与研究[J].青少年工作论坛,2008,(1):177-178.
[2]黎仁国.数据挖掘技术在高校贫困生评定中的应用[J].宜春学院学报,2009,(6)94-95,121.
[3]庞赫然.高校特困生现状及对策[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8,(2):124,126.
[4]王 凯.助学与育人理念下的高校贫困生帮扶工作探析[J].教育与职业.2009,(23):158-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