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杨斌:一颗心在公诉,另一颗心在宽恕

2013-09-06 16:33陈薇
中国新闻周刊 2013年36期
关键词:杨斌李叔刑事案件

陈薇

两双男人的大手紧紧相握。一双手的主人是位大伯,肤色黝黑,重复着自己“教子无方”;另一双手的主人很年轻,表情凝重:“我希望您儿子是真的认识到自己错了,是自愿放下屠刀,而不是被别人夺了去。”

这是一次不同寻常的见面。年轻人高(造字:王+景)的弟弟,被三名同样进城打工的年轻人杀害,而大伯的儿子,就是凶手之一。

两个月前,这样的会面还毫无可能。为了帮弟弟讨回公道,高离婚、卖房,去弟弟出事的酒店当保安,只为了拿到视频监控;他在租来的独居房墙上,绘制了作战图;就连微博签名也是:生命不息,复仇不止。

见面时,高说的第一句话是:“我是因为杨检才同意这次见面的。”

杨检,广州市检察院女检察官杨斌。见面这天,她穿了件黑色T恤,一头黑发披在脑后,饰物全无,朴素中有股坚毅。在她的劝说下,一度被复仇占据头脑的高,终于愿意与不共戴天的“仇家”见面,接受调解。

这也是杨斌发起的“天祥关爱”计划的内容之一。这是国内第一个人道救助刑事案件当事人(包括被害方和被告方)的慈善项目。杨斌希望,通过这个项目,修复刑事案件当事双方的创伤,唤醒人性,帮助他们开始新的生活,最终推动中国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形成。

海南行动

2013年3月的一个周末,杨斌来到海南一家大型国营农场一个典型的农村家庭:77岁的祖父、74岁的祖母、46岁的父亲和母亲。小儿子初中辍学去了城里,一度是家里顶梁柱的大儿子,5年前外出打工,因一点小事被工友杀害。

凶手被判死缓。尽管不服判决,这家人最终还是接受了。他们没有咒骂发誓,没有吵闹上访,连一句诘问都没有。不知怎么,杨斌想来看看这家人,但直到5年后,她才成行。

看到的景象比想象中更为困窘:房屋破败、柴火堆积,不时有猪粪气味飘过。为了应对大儿子意外去世,家里欠了3万多元外债。虽然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中,有高达37万余元的民事赔偿,但被告人家庭也是一贫如洗,无法兑现。

然而,受害人家庭选择默默接受命运的安排。5年来,他们没有再向凶手或检察院提起过任何经济要求。

祖父对杨斌说:出了这样的事,对方的父母家人也不愿意看到,不怨他们,让他们安心。不过家人告诉杨斌,孙子出事后,逢年过节,祖父都不敢坐在家门口,因为只要看到邻居在外打工的孩子回家,便忍不住痛哭。

杨斌此行,还带着被告人一家的道歉与忏悔,此时只感到既尊敬又内疚——被害人家属最初请求抗诉时,杨斌经过激烈的内心斗争,还是在审查报告上写下“不予支持”的意见。这个决定,是希望给那个刚20岁出头的被告人一个机会。被告同样来自农村,同样是一家人唯一的希望。

从海南回来后,杨斌一直思考,怎样才能帮助这个不幸的家庭。她想起了母亲曾说过的“吃百家饭治百病”,于是产生了在微博上替他们募捐的想法:“我将向300位博友讨杯米,每人100元,为海南这个可敬的家庭募集3万元,期待您的支持。”

这便是“天祥关爱”计划的雏形。杨斌用父亲的名字命名,因为是父亲捐了第一笔善款。亲手交给她5000元钱后,父亲对她说:“你做得很对!”

2013年6月,“天祥关爱”基金正式加盟广东省绿芽乡村妇女发展基金会,后者提供财务监督与募捐平台;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检察日报社主办的“正义网络传媒”给予了宣传平台和技术支持;“天祥关爱”的定位是:“通过对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的人文关怀和人道救助,致力于促进当事人双方的谅解与宽恕,从而达到唤醒人性,消除隔阂,摒弃仇恨,修复社会创伤,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海南这个被害人家庭,成为“天祥关爱”的第一个受助对象,“他们用善良和美德克制了内心的报应冲动,告诉我们,在我们这个社会,也会有这样的被害方,也会有这样美好的情感:宽恕与救赎”,杨斌在博客上写道。

截至2013年7月31日,天祥關爱共收到捐赠66笔,约4.55万元,大部分来自杨斌的微博粉丝和生活中的朋友。

“有温度的法律”

1970年,杨斌出生于湖南湘潭一个普通工人家庭。从重庆大学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专业毕业后,她南下工作,几经辗转,最后进入广州市花县(现花都区)检察院,成为那里的第一个大学生,也是第一个讲普通话的外地人。

28岁时,杨斌正式接办刑事案件,很快就以嫉恶如仇的性格、公正无私的秉性,成为院里“最无情的人”。比如,2003年下半年,她通过遴选,调职到广州市检察院,在那一年剩下不多的时间里,便“杀”了4个人。

有个凶杀案罪犯,在确凿证据前百般狡辩,还向杨斌下跪求情,杨斌有些看不起他,“内心没有认罪,却又害怕死亡、没有担当”。此人最终被执行死刑。验明正身时,他盯着杨斌,恶狠狠地说:“我记住你了!”杨斌第一次面对这样的诅咒,当即回击:“我也记住你了!”

年轻的她黑白分明。世界被简单地定义为两极:好人和坏人。她视坏人为妖魔,面对时总是充满鄙夷和愤怒,这就是她那时理解的“正义”。

直到一位老人的出现。一次开庭后,杨斌在法院门口等车,一位抱着孩子的老人也在等车。杨斌上前逗弄,才知老人正是刚才庭审中被告人的父亲。老人抱着孩子前来,就是想在囚车经过时,让没有见过父亲的孩子看上一眼囚车里的父亲。

这时,一辆警车从法院里开出来,偏偏孩子睡着了,老人忙拍打孩子的脸,拍不醒,居然又掏出打火机要烤孩子的手。杨斌赶紧劝下,但眼泪已在眼眶里打转。她开始隐隐地期待,这个罪犯能留下一命。

“死缓”的判决传来时,她暗自松了一口气。这是她第一次真正意识到,一个罪大恶极的被告人,可能也是个孝顺的子女、体贴的家人或慈爱的父母。

2005年,江西农民工妻子周模英将生病的女儿溺死,由杨斌负责公诉。提审前,杨斌想好了要骂周模英一顿,没想到,她见到了一个“沿着墙根走,像老鼠一样畏缩”的女人。周模英哭得说不出完整的话,只重复着:“判我死刑。”

几次提审下来,杨斌开始同情周模英。她又去了周家,看到了懦弱的丈夫、无人照顾的儿子和濒临破败的家庭,开始体会一个女人支撑大家庭的艰辛,以及渴望爱与帮助时无法得到的绝望。

检察机关的庭审公诉词通常是三段论,没有情感和个性,最常用“罪大恶极”——哪怕只抢了300块;还有“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公诉对象是贪官时,还要加上“辜负人民信任与组织重托”等。

但在周模英案的庭审现场,杨斌却发表了一份特别的公诉词,充满了对问题根源和社会现象的挖掘与思考:“周模英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固然是法律的胜利,但是我们不能漠视隐藏在背后的社会原因和背景,我们不能忘记站在她身后的那些挣扎在社会底层,为生存而苦苦呻吟的人们,他们的苦难和命运。这也是法律应有的良知。”

周模英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二审改判为6年。2010年,周模英被释放。期间,杨斌不时与她在狱中见面,把她的孩子接到家里住,还去了她的家乡,帮助解决孩子入学、住房等问题。

杨斌说周模英案是她职业生涯的里程碑:她对社会的定位,从非黑即白的简单判断,变得有了颜色和灰度;从好人与坏人平分的世界,变成了既没有纯粹的好人,也没有纯粹的坏人。

她开始崇尚“有温度的法律”——法律如果没有温度,就是赤裸裸的暴力。她不再以冷冰冰的办案数字来衡量工作和成就,而是推崇一句著名的台词:“权威不是在于你可以处死一个人,而是可以赦免一个人。”

她说起《悲惨世界》里的一个情节:主教和妹妹在花园散步,妹妹被一只丑陋的虫子惊吓,主教说,“可怜的东西,它也不想这样。”这使杨斌想起了那个咒骂说“我记住你了”的凶手,回过头看,杨斌发现,“其实那一刻,我的眼中也是充满恨,心中也是充满恶的。”

“底层的人们相互戕害”

周模英后,杨斌的工作发生了改变。比如,她公诉一名讨薪不成而抱着老板自焚的农民工时说:“被告人讨薪无果,投诉无门,当他遭受的一切超过他的承受能力时,只能用躯体去抗争厄运,以肉体的消亡去证明存在,这才是本案的悲剧所在。”

这样的公诉词使杨斌声名鹊起。她去超市买菜,有市民认出她来;常有香港、日本发来的信件向她致敬;最夸张的一次,她在微博上抱怨公交车有人乱挤,就有网友留言,“要不我送您一台车吧?”

不同意见当然也很多。比如,检察院内部会议上,有人不点名地批评她不顾大局;还有评论指责她罔顾身份,超越职权——暗指她帮周家解决子女入学等事。广州市检察院的一次竞岗面试中,还有这样一道题:“某检察官开庭,指控犯罪的同时为被告人的悲惨境遇求情,你如何看待如何认识情法理的关系?”

直到2010年12月25日,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伟发,发出向杨斌学习的号召,杨斌才算得到了官方认可。但她还是很快离开了公诉岗位,2011年元旦刚过,她被调至反贪局预防处,2013年春节后至今,她一直被借调在广州市政法委工作。远离公诉工作后,“天祥关爱”成了杨斌最看重的事情。

杨斌常说的一句话是,12年的检察官经历中,看到太多“底层的人们相互戕害”。涉案双方当事人大多出身农村,没有机会接受良好教育,因土地被征或打工养家来到城市,经济上困窘,精神上失衡,大城市的冷落与无助,在他们心中逐渐积聚起怨气与仇恨,一个微小的事件就可能使其倾泄而出,最终沦为被告人或被害者。

渺小的起因有时甚至无法让人理解,比如:农民工与卖淫女,为了几十块嫖资起冲突;招聘会人太多,两人身体碰了一下,便大打出手;在溜冰场玩,一人多看了对方一眼,便招来横祸;从洗手间出门时,手上的水甩到另一人身上,最终引出命案……

时间越长,杨斌越感到沮丧和挫败,“强者欺凌弱者,弱者欺凌更弱者,更弱者欺凌动物,毁坏公物,这种社会生态链,根源来自何处?很多时候,一个‘老实人、一个‘不够坏的人,才会在案发后被逮住,而真正的恶却逍遥法外”。

她希望,“天祥关爱”有可能带给底层人民一些希望,消解人们心中的戾气与仇恨。

一个陌生男子打电话来,说老婆跑了,请杨斌帮忙找人收养两个孩子,他去报仇。杨斌挂上电话,就汇了2000块钱给他。朋友们都说这是骗子,但杨斌很肯定地说,“一个人要怎样绝望,才有勇气向千里之外的一个虚幻的希望求助,这时,一个陌生的鼓励,就可能创造出奇迹。”她说自己初到广州时,孤身一人,意外频出,独自在楼道里大哭,是一位素不相识的清洁工阿姨将她领回家吃饭,安慰她,才渡过那个艰难的时刻。

这个陌生男子没让杨斌失望。他后来到了广州,找了份保安的工作,独自照顾孩子。

不少政法系统同行虽然不完全认同杨斌的公诉理念,但也为基金匿名捐款。一位检察官汇给她2000元,“因為她帮忙做了我们做不到的事”;还有一位法官在电话中向她感慨,“我太理解你了,我也做过这些事。”

最独特的一笔捐款,来自一位刑事案件被告人家属李叔。

李叔的儿子曾在一家电子厂打工,一时贪念,和朋友偷了价值14万多元的发光晶。得手后,两人做贼心虚,十多天后悄悄将发光晶寄回,还额外赔付了2万元的“间接损失费”。

但是犯罪事实已经成立,李叔的儿子被判有期徒刑十年。李叔觉得判得太重,带着厚厚的材料找到杨斌,向她咨询。杨斌告诉老人,根据刑法规定,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10万元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严格从条文而言,量刑没有问题。

李叔走了,留给杨斌1000元钱,请她存入“天祥关爱”。在李叔的理解中,“天是共产党的天,祥是吉祥的祥”,“这个基金的名字,喻意非常好”。

得知李叔儿子在每封家信的开头和结尾都会写上“不孝子给父母跪安”后,杨斌将李叔和他的儿子也列为“天祥关爱”的救助对象。杨斌给他的信中写道:“在我的办案生涯中,也遇到过很多与你类似的‘善良的罪犯‘诚实的罪犯,我从来不会用异样的眼光去看待他们,因为从本质上而言,他们和我是一样的人。”

很快,一位律师朋友响应,愿免费帮李叔写一份请求考虑适用特殊减轻制度的申诉状;另一位博友则愿意与李叔儿子保持通信,给予鼓励;还有几位博友响应杨斌的号召,准备一起去广东河源探访李家。

“天祥关爱”还没有条件聘请全职工作人员,全靠杨斌一人维持,3个月来,共完成了6个捐助案例。杨斌的计划是,今后,每一位证明需要救助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只要向“天祥关爱”申请,便可获得3000元救助;她还会继续寻找有代表意义的个案,进行额度不同的经济支持和精神援助。她说,她希望中国有一天也和一些发达国家那样,出现由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组成的和解组织,“没有忏悔就没有宽恕,没有宽恕就没有救赎。我们有太多暴力,戾气和仇恨,却太少谅解、宽恕和救赎”。

不论别人如何,至少高与大伯见面后,内心已有了波澜。他不再一心要求将凶手处以极刑,也愿意向法庭出具谅解书,“也许更重要的是,我也要重新开始自己一度被毁灭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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