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 坤,田 明
(山东省济南市农业局,济南 250021)
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作为济南市农产品流通的重要环节,承担着80%以上区域特色农产品的流通任务,不仅丰富了市民的菜篮子,而且在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和带动基地发展、保证居民供应、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加强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对促进济南农业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济南市把加强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作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品牌农产品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环节来抓,培育发展了一批专业性强、辐射范围广、带动一方产业发展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
据调查统计,目前济南市通过工商部门登记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24家,占地总面积233.2hm2,市场投资规模230亿元,年交易额330多亿元。其中产地批发市场(表1)18个,销地批发市场6个,产地批发市场总面积135.1hm2,市场建设投资规模有2.15亿元,年交易额近50亿元,过5亿元的有3个;产地批发市场中,以曲堤蔬菜批发市场、章丘刁镇蔬菜批发市场等为代表的4个市场被认定为农业部定点市场(表2),占产地批发市场总数的22.22%;现有产地市场覆盖济南2区3县1市,形成了以区域产地蔬菜、瓜果以及其它特色农产品(食用菌、花卉、茶叶)的产地销售为主的产地市场模式。
表1 产地批发市场基本情况
表2 农业部定点市场(产地市场部分)基本情况汇总
近年来,济南市各级政府根据产业特色,把抓好市场建设作为搞活当地农村经济、繁荣市场、带动农业发展的有效抓手,扶持建设力度逐步加大,每年整合扶持资金基本稳定在800万元。济南市农业主管部门出台了《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批发市场管理办法》,每年拿出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产品市场建设项目,以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批发市场项目为有利契机,引导市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转变建设理念,改善交易环境,提高市场效益。如济阳县曲堤蔬菜批发市场作为江北最大的黄瓜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量由2007年25万t递增至2012年60万t,交易额突破16亿元,业务辐射北京、天津、黑龙江等10多个省,带动建立黄瓜基地3200hm2,占总种植面积63.7%,带动农户3000余户;商河县商南农贸市场是北方较大彩椒批发市场,年交易额达1.5亿元,交易量6万t,连续多年被评为济南市规范文明市场,是山东省农业外事活动定点单位,曾作为朝鲜总理带队考察学习市场之一。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的规范发展,不仅有效地促进了本地特色农业发展和配套服务性行业的形成,而且对提高济南市农产品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在济南,由农业主管部门推行的以信息中心、结算中心、检测中心、仓储中心和垃圾处理中心五大中心建设为核心的农产品市场建设项目的实施,全面提升了市场的农残检测能力、交易功能、信息功能和结算功能,在全市形成了堤口果品批发市场、刁镇蔬菜批发市场等一批设施先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市场。堤口果品市场率先在全市建成五大中心齐备的规范化市场样板,实现了商户之间 “一卡通”电子交易,进入全国百强批发市场行列。垛石瓜菜批发市场、章丘万新大葱市场等很多市场不仅市场功能日益完善,逐步做大做强 “批发市场+合作社(经纪人)+基地和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而且带动了周边仓储、物流、房产、餐饮、包装、信息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和繁荣,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明显加强。
目前,济南市农产品批发市场都建成了比较完备的农产品检验检测系统和信息发布系统,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坚持日常检测和突击抽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做到 “凡进必检”,全市各批发市场全年累计检测量近4000次,抽检样品近60万个。基本形成 “从田头到市场”的全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模式,检测信息、价格信息及时通过市场LED信息发布系统向社会公布,从流通环节努力引导生产基地和农户增强质量意识,在生产过程中尽量采用高效低毒无残留农药,从源头控制产品质量,有效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促进市场管理方式转变,管理效率明显提高。
近几年来,济南市把促进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与农业品牌基地建设、农业项目实施相挂钩,推动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日益完善,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会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和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根据调查情况来看,济南市产地批发市场规模最小的占地6003m2,交易额过3亿元的仅有5个,交易手段比较原始。产地批发市场多以小型为主,受土地因素制约,市场建设规模难以有效扩张,交易能力深受影响,改善市场条件有心无力,从而导致市场本身经济效益不能得到大幅提高,严重影响产业辐射的带动作用。
目前还有一部分产地批发市场营业手续不完备,有的市场连地面都没有硬化,建起交易棚就算成立了市场,设施相对简陋,发展方式比较粗放,市场竞争力不强,尤其缺乏现代化的仓储物流设施,基本不具备电子结算功能,信息服务、质量检测手段不完善,服务功能不强,与规范化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要求有比较大的差距。
多数产地批发市场的功能分区缺少长远发展规划,交易产品比较单一,专业性比较强。如曲堤黄瓜市场、商南彩椒市场、平阴大白菜(马铃薯)市场等,长期单品交易形成的惯性作用导致非主导产品难以在市场长期有效集聚,带动非主导产品的交易流通功能缺失,受农产品生产季节影响大,无法实现全年交易,市场存在较长的交易空白期, “吃不饱”的现象比较明显。
由于农民个体户或农村经纪人是目前承担农产品运销的主要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起步较晚,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大多数经销商的营销规模小、效率低,缺乏有实力、信誉好、规范化的大批发商、代理商组织,因此不能形成稳定的、规模化的农产品物流链条。而且,运销商与生产者之间是一种买断关系,这样既不利于提高农民在市场交易中的谈判讨价能力,又不能使农民分享流通环节的利润。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眼长远,各级政府应与市场建设主体相互配合,合法合理的推动产地市场建设和改造。首先对新建产地批发市场,应由政府牵头,根据产地农产品生产规模、流量流向、地理交通条件、市场辐射范围等,充分调研论证,科学制定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决策,有步骤、高标准地推进产地市场建设,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做到规划科学、重点明确、布局合理。二是对已存在的产地批发市场,各地政府切实关注市场应急储备、稳控物价、保障安全、引导生产的公益职能,鼓励市场运营主体对市场升级改造,扩大规模,转变经营理念,从收取摊位费、交易费等简单的市场经营,上升到关注农产品生产、物流、贸易等整个产业链及综合服务上来,按照 《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T19575—2004)进行建设与改造,全面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的规范建设和管理。
鉴于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具有社会公益属性和解决 “三农”问题的客观实际需求,决定了市场建设过程不可缺少各级政府政策层面的支持和推动。切实把扶持政策落实到实处,主要在于3个方面:一是解决市场建设用地难、争取指标难的问题。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市场建设用地,包括仓储、冷库等配套设施用地应依法保障供应;允许农民通过土地流转方式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建设产地市场,共享市场建设效益等。二是切实落实相关财政扶持政策。通过后补助、奖励、贴息贷款、减免税收等方式体现政府直接或间接扶持方向,坚持 “大干大扶持、小干小扶持、不干不扶持、先干后补”的原则,切实发挥财政资本的引导作用。通过 “政府出地、社会投资,有偿使用”的方式吸引社会、民间资本投身市场建设,丰富融资渠道,推动各地农产品产地市场快速建设和不断完善。三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意识。精简、合并、撤销一些不利于市场发展的束缚因素,改善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每个产地市场都有自己的区域特色,能否将市场发展壮大,关键还在于市场建设主体是否给力,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市场运营者来说,应充分吸收消化来自政府层面的扶持政策,积极引进现代管理方式和经营理念,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大供应商、大批发商、采购商和大经济人的培育引进力度;对内要积极培育壮大自己的农产品经纪人队伍,提供相应政策,加强市场信息服务,吸引市场周边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运销大户向市场靠拢,利用培训、考察等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提升他们素质,开阔眼界,开创 “农户基地+合作社+批发市场+物流配送+服务 “的市场运营新格局,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