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郝迎灿 吴齐强
改进作风探实效
□ 文/郝迎灿 吴齐强
八项规定颁布半年以来,多数省区市已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各地贯彻落实初显成效、群众满意。针对八项规定明确的8个方面,不少地方在细化规定、强化执行、制度建设等方面正在进一步的探索。基层干部和群众希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八项规定应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同城活动不安排用餐”。福建省还注意到一些自助餐超标准超豪华的情况,明确要求“不上高档菜肴,不安排烟酒,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
根据《人民日报》此前针对网友和基层干部的问卷调查,群众认为改进调查研究、厉行勤俭节约两个方面改观最大。事实上,各省制定的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在这两个方面的要求上也更具体。
在改进调查研究、遏制接待潜规则方面,不少地方将八项规定提出的要求明确化。宁夏、山东、河南、福建等省区明确要求,上级领导到地方调研,“不接受地方赠送的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山东省委还进一步明确,省委常委到基层,地方负责同志不到边界接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打电子屏幕,不组织群众迎送,不安排礼仪人员,不铺设迎宾地毯,不献花插彩旗,不摆花草和豪华用品,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接见合影。江西要求考察调研地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不得到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迎送,不得组织人员献花和列队迎送。
在厉行勤俭节约、遏制公款吃喝方面,一些地方在制度建设上做了探索。
针对公务接待的标准等问题,安徽省细化制定了《安徽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考察及其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尤其是后者,对就餐方式、标准、陪餐人员、住宿标准等做了更明确的要求。根据《安徽省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餐费应执行二类会议就餐标准,即每天不超过90元/人;确需宴请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不得超过一次,宴请标准应低于100元/人;陪餐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
针对公务接待饮酒等问题,不少省份出台全省范围内的“禁酒令”。河南省要求,工作用餐原则上安排自助餐,一律不超过4个品种菜肴,一律不上酒。浙江省还进一步提出要求,“中餐不饮酒,
根据本报此前的调查采访,当前一些地方落实八项规定仍存在不少“打折扣”、“绕弯走”的现象,比如公款超标吃喝躲进食堂、私密会所;有些公车采取不在饭店停留、人落车走的隐蔽方式;还有一些地方借车、租车代替“公车”,借此逃避执行公车使用标准,用上豪华超标车辆。
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梁涛表示,一些干部对待执行八项规定的认识,尚未完全转变,这既有观念上的原因,也有制度上的原因。一是传统遗留下来的不好的习惯和观念,比如人情往来、面子观念等;二是制度缺乏对这些问题的限制。此前本报的一项调查也显示,对于当下阻碍八项规定有效落实的因素,网友和基层干部关心的是“制度建设”、“潜规则和面子观念”、“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官本位’思想严重”、“监督渠道有待拓宽”等问题。
此前,中央纪委已对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发出通报,相关责任人受到了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并承担相关费用。湖南、河南、贵州、甘肃等地也相继发出通报。
“采取定期公示、通报制度,对这些不重视八项规定的干部来说,敲响了警钟,也能形成震慑效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乔新生表示,当前最重要的是警惕“新风变季风”,要从干部观念、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常抓不懈,维护八项规定权威性、严肃性。
“要让效果持久,还应考虑规范公款报销制度和严格审计制度。”江西一位财政口的干部建议,“不管在哪里吃,都需要报销,卡住关键节点,抓出一批典型,可以震慑一批人。”
(摘自《人民日报》)
编辑点评:
八项规定的出发点是转变工作作风,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关键是制约和监督权力,动力是改革创新,保证是制度建设,要求是求真务实,目标是建设廉洁政治。落实八项规定就是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围绕制约和监督权力,不断推进制度建设,将八项规定的精神实质转化为治国理政的具体实践。
(郭琳君)
各地八项规定实施细则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