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素敏
【摘 要】工程承包合同不规范,工程结算计价难以确定。在审计过程中经常发现,建设、施工双方工程承包合同不规范。合同中不按投标文件的内容逐一填写,尤其是建筑规模和中标价,存在少填或者不填的现象,给工程计价取费留下活口,目的是为了竣工后高报工程结算价埋下伏笔,使得原本十分严肃的合同失去约束作用,建设单位失去了对施工单位工程报价的有效监督,容易造成结算价格偏高。同时,这也给工程结算审核带来难度和风险。
【关键词】建设工程;结算审计;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 F407.9【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7-0305-01
1 工程结算审计的意义
工程结算审计的含义是指总包、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及建设单位对各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所进行的审计活动。
2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工程施工单位报审结算存在的问题在审计中发现,有的施工企业利用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结算的知识了解较少,不能对建设工程结算进行有效监督的情况,采用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重复计算工程量等手段,高估工程造价。
2.1 审计工程结算面临的问题。
1)承包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工程结算计价难以确定。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建设、施工双方承包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在签订合同时签订与招投标文件相违背的合同或者按投标文件的内容逐一填写,尤其是建筑规模和中标价,存在少填或者不填的现象,给工程计价取费留下活口,目的是为了竣工后高报工程结算价格打下伏笔,使原本十分严谨的合同失去约束作用,建设单位失去了对施工单位工程报价的有效监督,容易造成决算价格偏高,同时,给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带来难度的风险。
2)建设单位不正常的举动,增加审计难度。建设单位打着“降低工程成本,节约建设资金”的旗号,肢解工程项目,将一个本应完整的单项工程肢解成若干项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除了要支付总承包单位服务费、增加工程成本外,有的还指定基建材料,指定材料供应商,甚至干脆代施工单位采购建筑材料等。所有这些举动都增加了结算造价的难度。
3)材料成本难以确定。现阶段建筑材料市场不规范,价格混乱。材料材质相同,价格不同;产地不同,价格不同;渠道不同,价格不同。市场价格差异悬殊,在审计过程中感觉到材料实际价格无法核实,成本难以测定。即使是审核其原始购货发票,也由于外部建筑材料市场的混乱使得真伪难辨,况且回扣与折扣普遍,更增加难度。
4)监理单位没有尽职,造成工程结算审核难以深入。限于目前审计机关的方法手段落后,实施工程结算审计难以做到全过程跟踪审计,更无法采取技术扫描和钻芯取样等先进检测手段,因而审计所依赖的工程实施过程抽样检测资料,只能以监理部门提供的监理日志为主要参考依据。在工程结算审计中发现,监理单位提供的监理但并不能客观反映工程实施过程的真实情况,存在:填写的不规范,编造虚假记录,或事后补做虚假记录,或找小具监理资质的人员编制日志等问题,这说明工程监理单位不按规定进行监理验收,监理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2.2 问题的成因。
1)建设单位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对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不能完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工程招投标活动并规范合同行为,甚至受个人利益驱动,致使建设单位的招投标工作暗箱操作,利用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行为,其工程技术人员或监理人员缺少工程计价的相关知识学习,混淆传统计价概念相,不能完全按照国家规范有关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2)很多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编制人员,不对竣工工程进行实地现场勘察,甚至在对工程图纸及相关变更材料均不熟悉的情况下就草率编制,导致已变更取消的工程项目在工程决算中仍然出现高结冒算的情况,有的则有意增大工程造价,以提升其劳务费的“含金量”,进而造成工程造价增大。
3)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对技术资料未能完整归档或有意不建档,造成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无法建立完整的工程资料并按要求报送工程结算所需材料,从而使审计工作周期过长、风险加大。
4)建设单位缺乏工程技术专管人员和工程技术专业知识或工程技术人员职业道德水准不高,造成工程项目施工中不合规的变更签证增多.从而使得工程造价随意增大。
3 工程结算审计的风险与防范
3.1 工程结算审计中的风险及成因。工程结算审计风险由固有风险、
审计控制风险和审计检查风险三部分构成,而且各有其特点和成因。
1)固有风险。即审计项目自身固有的,独立地存在于审计过程以外的,与内审人员无关的风险,如因工程的结构与设计、施工技术与时间、预决算的准确性等,给工程造价带来影响的可能性。这种风险的大小,凭内审人员的审核是无法控制的。它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建设、施工单位所处的客观条件;二是被审计单位工程造价预算编制人员出现差错的程度。
2)审计控制风险。即被审计项目所涉及的建设、施工、采购、监理等单位,对工程实施内部控制宽严程度而对工程造价的高低所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这种风险与内审人员的工作也无直接的关系,但对审计的结果却有着直接的影响。它主要取决于上述单位即部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无健全的内部控制、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如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是否派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项目实施有效的监督、监理人员是否严格落实监理责任,采购部门采购程序的执行和采购价格的确定方法等。项目单位即部门内部控制越严格,审计控制风险就越小,反之则越大。
3)审计检查风险。即内审人员在对工程进行实质性测试中,因自身因素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这种风险与内审人员、审计工作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主要取决于内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审计重点的确定、审计方法和技术手段的运用、审计成本的投入等因素。
3.2 工程结算审计风险的防范。
1)分清工程属性,确定审计方向,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关键。由于工程业务的广泛性,从土建、装潢、暖通、水电,到市政、修缮、园林等一应俱全,且各专业间的交叉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接到审计项目时,内审人员应首先确定项目的类型和所属工程范围,然后再套用相应的定额和取费标准(同时应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是否具有相应的取费证书等)加以审核,避免所套用的定额及相应的取费标准与项目工程“风马牛不相及”所带来的审计风险。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审计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制度保证。防范风险的重要途径就是审计组织本身必须有健全、完善的控制制度和审计工作规范。在审核过程中实行分级审核制度,主审、初审、复审相互制约,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杜绝风险的形成。
3)审查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工程结算审计大多是事后审计,它依赖于建设单位及部门所提供的原始资料,包括图纸、变更、签证,隐蔽工程验收等现场等一手资料。这些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是否直接影响到审计结果的准确性。为此,内审人员要把对资料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核作为核心问题来对待,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判断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在审计过程中,应首先审查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对所有隐蔽签证资料进行对比,并加以分析。
4)加强协调、分散风险,是防范风险的又一途径。如对在审计过程中碰到的一些辣手问题可会同建设主管单位和部门、施工单位进行三方会审,并作出会审纪要,由三方代表签字认可,内审人员按会议纪要执行。如久拖未结、基础加深而隐蔽资料不全或相矛盾时可采用此方法,这样可以在出现纠纷时转嫁或分散部分风险,减轻内审部门的压力。
参考文献
[1] 陈文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及风险防范[J].四川建筑,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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