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Ⅰ岳 振
(责任编辑/任玉梅)
16岁的白血病患者梁凯以及更多患者的新生希望,得益于开阳县探索创新的“基本医疗+大病二次+大病三次”三层报销体系“新农合”管理模式。
2月9日晚,贵阳市开阳县花梨乡建中村16岁的男孩梁凯和父母一起,一边吃饭,一边看春节联欢晚会。
这一天,对梁凯来说意义非凡,因为这是他大病初愈后的第一个大年夜。重获新生的他,脸上一直洋溢着微笑,他觉得“这个年过得格外幸福”。
2011年9月,梁凯被检查出患白血病,对于梁家人来说,这无异于惊天噩耗。“我从没见过身边有谁得过这种病,治病要花几十万元钱。我家收入只够维持基本生活,哪来的钱治病?”梁凯的父亲梁玉书说,“我们把能找的亲戚朋友都找了,借了很多钱。”
庆幸的是,梁玉书的苦恼并没持续太久。后来,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三次救助补助”为其报销了绝大部分医疗费用。
2012年7月,梁凯做了干细胞移植手术,目前病情稳定,在家休养。他的整个手术治疗花了36万余元。“我们自己只负担了7万元,其余的都得到了报销。”梁玉书高兴地说。
谈到“新农合”,梁玉书连连赞好,他说:“多亏有党和政府的好政策,才让梁凯有了重获新生的机会!”
梁玉书介绍说,“新农合补偿”加上民政补助,一共为梁凯解决了13万余元的手术治疗费;2012年12月底,他又领到了开阳县“大病三次救助补助”16万元(含1万元惠民医疗补助)。
梁凯医疗费用负担的减轻,得益于开阳县探索创新的“基本医疗+大病二次+大病三次”三层报销体系的“新农合”管理模式。
“大病三次救助补助”,是指利用“新农合”统筹基金年底结余资金,对经“新农合补偿+民政补助”或经“新农合基本医疗+大病二次报销”等报销措施后,自付费用超过1万元的,再次给予40%的三次救助补偿。
为保障农村儿童的健康,2012年,开阳县农村“儿童两病”在封顶标准内实现了100%报销。这一年,开阳县出台《开阳县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管理规定》,凡是符合规定病种的农村儿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可享受定额付费。“新农合”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80%、民政医疗救助按20%给予报销,保证了患病儿童有医可就,大大减轻了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2012年,开阳县出台《开阳县农村重大疾病管理办法》,将27种农村重大疾病纳入保障,报销比例为75%,最高封顶线为15万元。
与此同时,开阳县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补偿金补偿办法》和《一般诊疗费支付办法》等制度,切断基层医疗机构以药养医、多开药、乱用药、乱收诊疗费等现象。之后,“大包围”用药、大处方、滥用药物、乱输液、乱打针等现象明显减少,医疗机构从被动宣传正确使用药品、健康知识等向主动宣传转变,医患之间的矛盾明显减少,健康知识普及率明显提高。通过实施“保基本、保健康”为主导思想的“新农合”政策,群众对“新农合”政策的知晓率明显提高。
开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2003年开始试行,2006年1月纳入国家“新农合”试点,在该县16个乡镇全面推广。截至2012年,全县共有近35万人新加农合,参合率达97.61%,超过医改“90%以上的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目标,同时,提前完成“十二五”卫生工作“95%以上的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目标。
2012年,开阳共补偿入保村民1亿余元,较2011年增长54%,基金支出占本年度基收入的82.2%。全县共设置合医定点医疗机构344个,切实满足了老百姓的就诊需求。
目前,贵州全省已有3112万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8.03%。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每人每年可领到240元补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从70%提高到75%,最高支付限额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对尿毒症等8类重特大疾病保障实现全省覆盖,1/3的统筹地区开展血友病等12类其他重特大疾病保障试点。
“新农合”,正在给贵州越来越多的患病群众带去新生的希望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