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申 琰
国际传播的内容、手段方式和价值取向以及建构起来的世界图景反映出,以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为“隐形内核”的全球化思想和国际传播理念仍居于主导地位。随着围绕构建国际信息新秩序(NIIO)的争论淡出联合国的议题范围,“信息自由流动”似乎已经成为全球化的最大意义之一①。这些现象、现状及其背后隐匿的关系和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的研究和思考。
在反对国家资本主义尤其是反对社会主义的运动中诞生的新自由主义,其核心思想和价值标签是“民主、自由和私有”,目标是将非西方国家纳入整个资本主义体系中,实现整个世界意识形态的“全盘西化”②。从这个意义上看,当代西方以消费主义和政治自由为中心的全球化理论与以传播自由为基础的国际传播理念秉承资本主义精神,是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同卵双胎,二者在本质上内在连通、相辅相成,是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全球扩张的两翼和工具。像新自由主义所标榜的“贸易全球化”,既包括商品贸易,也包括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贸易,这是发达国家打开发展中国家市场,向其倾销商品、兜售文化价值观、动摇民族认同感的重要手段。
全球化是一个含义复杂、内容丰富、多层面的较长历史发展过程,至今仍是一个边界难以界定的多元概念。在全球化发展过程中,信息和文化产品的跨界流动始终与其相伴随,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多种社会活动,受资本积累、技术革新、国际政治体系的合作的驱动,“是一个政治、经济和传播学概念”③。从这个角度也可以说,传播的国际化本身就是全球化的重要纬度和方面,国际传播可以作为全球化的一个下位概念进行研究剖析;而且随着传播技术和手段的不断发展,特别是网络传播的日新月异,国际传播在全球化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日益凸显,正成为在政治、经济和文化全球化过程中起穿针引线作用的核心要素之一。就像一些学者认为的,网络传播的世界性……成为经济全球化的神经,也作为政治全球化的“激素”,推动国家间和地区间的接触和沟通④。约翰·菲斯克等也认为,文化帝国主义与符合资本主义体制的意识形态传播是经济全球进程中的重要方面和目标⑤。这也从一个方面佐证了全球化论和国际传播理念的关系。
纵观全球化的历史发展过程,15世纪以来,全球化进程一直是以资本主义的全球扩张为主要体现形式的,而且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二者是几乎重合的⑥。因此,有些西方学者明确认为,全球化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价值观念在全球的扩张,所谓全球化就是世界“一体化”,甚至就是西方化和美国化。上世纪50年代后,随着殖民统治在全球的土崩瓦解,各种非西方文明和非主流文化不断被唤醒,学界出现了把作为历史必然的全球化与“实现少数人利益”全球化区别开来的研究自觉。
但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社会主义运动处于低潮,加之新自由主义的泛起,西方全球化话语权进一步巩固。一些西方学者认为,全球化意味着在新自由主义的法律、政治和伦理价值观念驱使下,国家政治正在经历的嬗变过程,这些全球化的价值观,不仅对单个国家何谓“善治”提供了一个评价框架,而且把个体公民作为政治和道德的终极关注对象⑦。可见,在以个人自由为价值准则的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土壤中生发出的西方全球化论,“倡导一种超越国家边界和公民身份的公正形式和原则”⑧,不同国家的公民都是绝对自由的“全球公民”。同时,西方国家还挟其强大的传播组织、先进的传播手段和非对称信息优势,主张要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自由流动,并把新自由主义作为推动全球化的战略武器。
事实上,西方全球化论对个人自由和信息自由的强化,是要把多样的世界“熔化”于资本主义体系和西方文明,超越了当代国际政治的现实发展,削弱了民族国家的权力和主权,并内在地否定文化的相对性,具有很大的迷惑性和欺骗性。如果其勾勒的社会现实得以实现,受益最大的也只能是那些少数精英国家的精英阶层。
历史上每次新的通讯技术冲击波都会在国家和国际层面的信息管理中产生一些类似的特定问题,包括:如何控制信息内容?如何保护隐私权?如何平衡国家和个人利益?如何保护文化认同并促进新技术发展?等等。西方国家政府一般会通过制定新法律的形式,创建适应新的国际传播形势的信息管理秩序,在一国主权范围内,或国际范围内,将信息、思想和文化的传播流动置于可控范围内。1865年签订的《巴黎电报条约》赋予个人电报联系的权利,但同时也保留了阻止任何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违反国家法律、公共秩序或道德规范电报内容传播的权力,类似兼顾个人自由和国家利益的思想在1906年的柏林无线电报公约和1936年的日内瓦广播公约中同样得到了体现。
由此可见,信息流动从来都不是绝对自由的,西方国家解决国际信息传播的一贯原则就是:将个人自由与政府控制合理结合起来。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亚非拉国家纷纷摆脱殖民统治,国际传播的阵营和力量对比不断发生变化。西方国家为了巩固自身在国际传播中的优势,大力宣扬个人表达自由高于政府对信息流动的控制,并将第三世界国家保护文化认同利益而限制信息自由流动的行为视作违反人权的“政府审查”。尤其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各类新应用的发展,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频频利用其在在信息加工、生产和供给方面的突出优势向全球输出美式意识形态,鼓吹“网络自由”。在2010年谷歌宣布退出中国内地,以及西亚北非发生的一系列政局动荡后,美国国务卿希拉里两次发表有关网络自由的演讲,强调“不受国家主权约束的信息自由流动”。
一些西方学者也认为,“信息自由流动”法则,表面上高举人权的旗帜,实则只为迫使他国解除管制,让美国商业媒体和高科技公司长驱直入,侵占更多的民族文化空间⑨。因此,在世界向多极化发展的今天,西方国家在国际传播理念上的转向目的是为了继续主宰世界信息供给系统,不仅虚伪,而且是一种霸权主义的体现。
西方学者对当代全球化的认识和观点,直接影响了西方国际报道和国际传播的价值取向。实际上,以西方为大本营的国际传媒集团和一些国际非政府组织,在监督报道那些与其价值观不相符合的国家(或机构)的言行时,完全忽略了世界文明的多样性和差异性。他们一方面对其他国家的公民权利和政治自由鼓噪甚响,不遗余力;另一方面却对全球经济运行中的深层次矛盾和分配不公等问题视而不见,三缄其口。以在2008年西藏“3·14”事件中出尽风头的CNN为例进行说明。作为美国时代华纳传媒巨头旗下公司,CNN在全球新闻机构和报道人员众多,并在全球212个国家有15亿观众。就是这样一家有着全球影响力的国际传媒公司,却通过费尽心思的“截图”、极尽歪曲的“文字”等各种方式,在预设好的价值框架内,把这场骚乱描绘成“压迫成性的中国政府与无助藏人之间的冲突”⑩。实质上,除了在新闻生产过程中对原料进行有目的的“选择加工”外,西方国际报道的叙事方式,通常是把西方自由主义的社会、经济和政治价值观描绘成符合基本常识和自然规则的普世价值呈现给世人,并倾向于给复杂、多面、动态发展的故事套上简单、有负面倾向的固化框架,以吸引受众的眼球。把中国经济增长及地区影响力不断增强视作潜在威胁的西方国家及其传媒集团,只不过用人权问题掩盖其妖魔化中国的真实目的。鲁斯·沃达克认为,(西方国际报道)对现实的再现,总体上不是中立的,而是与统治优势、偏见、权力和控制等结构关系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⑪。
有些学者认为,在处理与人权有关的议题时,西方国际传媒集团的国际报道对国家与地方、国家与国际的关系描绘总体上比较失败。而且,作为社会政治经济工业的一部分,这些传媒集团由于太过重视其所在国家和所属国际精英集团的利益,过于热情地想成为全球所谓“失声”族群的代言人,从而未能真正发挥媒体向公众提供所需准确信息,把公众引入讨论而创建自治公共领域的批判功能⑫尽管这些公司表面上也把中立和客观奉为圭臬,但从事国际新闻报道记者业已形成的理念、特定的生活经历、政治价值观等实质上成为其国际报道的世界观和内在规定性。在资本主义、上帝、西方文明、清教徒、法治、私有制和两党制的思想、信仰和观念影响下,他们甚至认为暴力只有为西方国家使用的时候才是正当。从这个角度看,不管口号多么完美,作为西方追求利润和利益最大化的西方传媒跨国公司,也不过是从维护西方意识形态出发,服务于全球资本和自由市场的需求和利益。
当代西方以消费主义和政治自由为中心的全球化论与以传播自由为基础的国际传播理念与资本主义精神一脉相承,处处渗透着西方新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虽然打着推进自由化、市场化、私有化和全球化的幌子,但西方所谓的全球化和自由传播不过是从维护西方意识形态角度出发,服务于全球资本和自由市场的需求和利益。而且,为实现西方全球化思想所勾勒的“全球社会”鼓与呼的西方跨国传媒集团,其本身就是资本主义生产体系的一部分,是新自由主义全球扩张最坚定的鼓手,其国际传播理念与国际报道的局限显而易见。因此,我们有必要理性地认识其全球化思想和国际传播理念的内在关系和局限性,形成符合本国实际和全球发展趋势的全球化参与路径和国际传播理念。
【注释】
①Ali Mohammadi (eds.) (1997),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and Globalization, Thousand Oaks: SAGE Publications Ltd.p.3.
② 高和荣(2011).揭开新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面纱.《政治学研究》.3,88-89.
③刘建明(2002).全球化的终极与国际传播架构.《国际新闻界》,3,46.
④刘建明(2002).全球化的终极与国际传播架构.《国际新闻界》,3,48.
⑤约翰·费斯克等(2004):《关键概念:传播与文化研究辞典(第二版)》.李彬译注.新华出版社.64-68.
⑥杨雪冬(2004年1月7日).全球化理论:对现代性的反思和超越.2011年8月25日访问于中央编译局网站,http://www.cctb.net.
⑦Last mogo(2010).the Global Citizen and the Internationd Media.the Internationd Communication Gazette.72(2),192.
⑧Tan, K.C.(2004).Justice without Borders:Cosmopolitanism, Nationalism and Patriotis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P.1.
⑨丹·席勒(2011).互联网时代,国际信息新秩序何以建立.常江译.《中国记者》,8,40.
⑩Last Moyo (2010) .the Global Citizen and the International Media.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Gazette.72(2),195.
⑪Wodak,R.(2010).What CDA is Aboat:A Sunnarg of ist History,Important Concepts and its Developments',in R.Wodak and M.Meyer(eds)Methods of Gritical Discourse Analysis.London:SAGE Publist Cations Ltd.p.2.
⑫路宪民,樊亚平(2004).论全球性媒体对公共领域的冲击和影响.《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32(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