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政治生活中,“两会”已成为一个固定词组。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指的是:全国人大会议和全国政协会议。每年的全国两会,媒体版面上总是各种议题,各种热闹。房价问题、医疗问题、农民问题……年年两会话相似,而在热闹的话题之外,重新审视两会本身,有些你不得不知的政治常识。两会是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窗口,了解了两会本身的历史与运转,也就更了解中国。
人大政协会议“形影相随”为哪般
两会虽同步举行,但使命和职责并不相同。
1949年,在筹备开国大典的过程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率先成立了,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更是规定,在全国人大召开之前,由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会议的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微就是在政协会议上通过的。
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在什么情况下召开的呢?1952年刘少奇率代表团访问前苏联时,当时的苏联领袖斯大林提出,中国最好尽快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制定国家根本大法——宪法,刘少奇立即向毛泽东进行了汇报,中共中央决定立即进行人大代表的选举和全国人大的筹备。
1954年,中国成立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资料显示,全国人大成立后,一些政协委员有了疑问并咨询了毛泽东,中心意思就是政协还要不要存在,毛泽东当时认为政治协商会议有必要存在,作用大概可以概括为养土、咨询和统战三个方面。后来“反右”,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又提出这个问题,毛泽东通过时任统战部长的李维汉表示,不仅要存在,还要互相监督。政协会议和人大会议也就因为这样“形影相随”发展下来了。
召开时间为何选在3月
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全国两会召开的时间并不是固定的。比如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是1954年9月15日,当年的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却是12月21日。
全国两会出现重叠,是从1959年第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三届一次会议开始的,当年4月17日先开政协会议,18日全国人大召开。
但在1982年以前,两会会期一直没有制度化。从1978年开始,两会的届数在实现同步的基础上,开会时间也基本实现重叠,政协会议一般会提前人大会议1到3天开幕。
1982年宪法规定,全国人大会议每年须举行一次,但会议时间仍没有明确规定,2月、6月、8月等月份,都曾是全国人大的开会时间,而通过“1982年宪法”的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则是在当年11月26日召开的。
从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始,直至1992年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两会会期基本上都是3月底开始,4月初结束。
1989年的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出台,规定了全国人大会议每年一季度举行。从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始,会期也固定在每年的3月份开始,3月结束。
到了1998年,每年全国人大会议终于定于3月5日开幕,会期为10天,而从1999年开始,全国政协会议也开始固定在3月3日举行。
为什么会最终定在3月初开全国两会呢?一直没有明确的官方说法,但专家学者分析:一个主要的原因是便于全国人大批准政府预算,避免大笔的政府预算以“先斩后奏”的方式予以支出,更重要的是,便于政府及早按照人大会议通过的政府报告安排当年工作;其次,也有说法是,因为春节一般是在1月底2月初,两会定在3月初,以便代表委员在准备提案议案时有充足的调研时间。而全国两会同步举行,对于北京市的交通安排、会务威本控制也有一定的帮助,当然,也便于政协了解“一府两院”的工作,营造民主氛围。
代表和委员有特殊人身权
在“人身特殊保护”方面,按法律规定,如果要拘留或逮捕人大代表,需要报人大常委会许可;人大开会期间,需报主席团许可。
长期在检察院工作的人士透露,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检察院在逮捕政协委员身份的嫌疑人时,一般也是要走这个程序。
台湾省代表
怎么选出来
由于国家尚未统一,无法从台湾省的本土居民中推选人大代表,但为体现台湾同胞参与国家事务的权利,组成人大台湾代表团又是必不可少的。
本届人大会议前,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台湾省籍同胞中,选出了121名协商选举会议成员,他们代表了在祖国大陆的4.44万名台籍同胞。
这121名协商选举会议成员再以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台湾省出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13名代表。
13名代表大多是在大陆出生的台湾省籍同胞,他们中既有国家机关领导干部,也有在不同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以及经济界的代表性人士。
全国人大代表为何总是3000人左右
近日,新华社获授权发布了2987名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单。记者发现,全国人大代表2987名的人数与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代表人数是完全一致的。
这背后有怎样的故事呢?
第一届和第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是1226人。峰值出现在第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共有3497人。
据学者调查,代表人数的增加与1959年人民大会堂的兴建有关。
三届全国人大以前,全国人大会议是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的。彭真在作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说明时就曾说出,一届、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只有1200多人,与会场限制有关,
“现在有了人民大会堂,这个方面的问题解决了”。
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我国人口的持续增加以及民主参政范围的扩大。
1979年的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为不超过3500人。不过,代表当中以及民间也有不同看法,较为广泛的是:人数过多,受时间的限制,代表们很难有时间畅所欲言、深入讨论,甚至在小组会上都不能充分发言。
1986年选举法修改时就作出了改进,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此后,每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实有人数控制在2980人左右。
国家领导人的产生程序
3月1日,各大媒体都刊登了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公报称: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在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反复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提出的拟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和拟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决定将这两个建议名单分别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
上述表述已经概括地说明了国家领导人的产生程序。
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和中央军委主席的产生程序是:执政党首先将建议名单提交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主席团再将相关建议名单交由全会选举产生。
国务院总理则是在国家主席选举产生后,由国家主席提名人选交由全会表决决定产生;此后再由国务院总理提名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各部部长、审计长、各委员会主任和国务院秘书长,他们的任命也须全会表决决定。
中央军委副主席和中央军委委员也是通过类似的程序产生的,中央军委主席提名全会表决决定产生中央军委副主席和中央军委委员。
同时,人大代表投票的名称还是有所区别的。比如,对于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职,宪法使用的是“选举”概念,所以全国人大代表投票时使用的是“选举票”,而国务院组成人员的人选、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宪法使用的是“提名”和“决定”概念,所以人大代表使用的是“表决票”。
“选举票”,可以表示赞成,也可以表示反对;表示反对的,也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不可另选他人。而“表决票”,可以表示赞成,也可以表示反对、弃权,但不能另选他人。
人大代表议案起作用的条件
人大代表的议案对政府的具体施政有着巨大的影响,但它的最高价值则莫过于最终成为深刻影响我们生活的法律法规。
提交全国人大的议案主要有两种,一种叫机关议案,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而另一种则叫做代表议案,它是由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
经全国人大相关委员会审议后,确认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便上报大会主席团,主席团有权决定该议案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将其先交付相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
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即所谓的“三审制”后,一般会在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准备提请会议审议的重要的法律草案向社会公示,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
最关键的环节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的表决,草案必须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代表通过,才能上升为法律,权力机关或宪法规定的特定人员,会在特定的时间内,以特定的方式将法案公之于众,才最终走完法律规定的所有程序。
历史上,由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直接促成通过的立法有两次,一次是1993年修改宪法,一次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条款解释的出台。更多的情况是,在每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前后,代表们经过努力将自己的立法建议纳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
政协委员们则主要通过提案,对党政领导部门重要决策,起到参谋咨询、补充完善、信息反馈、民主监督等良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