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丽萍 吕秀东 宋宏颖 满慧静 齐金芳 王艳玲 王化刚 李科信
(河北省沧州市人民医院,河北 沧州 061000)
强制性使用疗法结合运动想象在脑卒中手功能恢复期的作用
冯丽萍 吕秀东 宋宏颖 满慧静 齐金芳 王艳玲 王化刚 李科信
(河北省沧州市人民医院,河北 沧州 061000)
目的 应用强制性使用疗法结合运动想象在脑卒中手功能恢复期的作用。方法 对照组予常规康复训练;治疗组通过限制健侧手,强迫患侧手进行特定行为再塑训练及密集的重复练习,经有针对性和选择性的运动想象强化训练。结果 经过6周的康复训练后,两组患者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明显提高,治疗组优于对照组。结论 强制性使用疗法结合运动想象疗法可显著提高康复效果。
脑卒中 上肢功能障碍 强制性使用疗法 运动想象
脑卒中患者的致残率高达70%~80%,其中大约30%~36%的患者在脑卒中后6个月遗留上肢功能障碍,尤其是手的精细动作运动障碍严重影响患者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DL),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负担。现将笔者应用强制性使用疗法结合运动想象改善脑卒中手功能障碍情况报告如下。
1.1 临床资料 选取沧州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病房脑卒中上肢功能障碍者114例,均为发病后7~14 d病情平稳者,按就诊顺序随机分为两组。治疗组68例,男性 37 例,女性 31 例;平均年龄(50.14±14.21)岁;其中脑出血16例,脑梗死52例;病程1~7 d。对照组46例,男性 28 例,女性 18 例;平均年龄(51.90±15.34)岁;其中脑出血11例,脑梗死35例;病程1~7 d。两组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治疗方法 对照组予常规康复训练。治疗组予强制性使用疗法,即患者的健侧每日必须戴1个固定手夹板,每日清醒时固定时间不少于90%,除了睡觉和一些特殊情况如洗澡、穿衣、洗手或为了安全平衡考虑除去这些设备。运动想象实施过程,患者仰卧于床,用2~3 min进行全身放松,5~7 min语音暗示进行间断的运动想象,想象自己具体做某一件事情,强调要运用全部的感觉到患侧上肢上来,最后2 min注意力集中到自己的身体和周围环境。共治疗6周。
1.3 观察指标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ADL比较。入院1周内评定1次,出院前再评定1次。
1.4 疗效标准 ADL采用修订的巴氏指数(MBI)评定,总积分0~20分为完全依赖,21~61分为严重依赖,62~90 分为中度依赖,91~99 为轻度依赖,100 分为正常。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ADL评分比较见表1。结果示治疗组改善优于对照组(P<0.01)。
表1 两组治疗前后ADL评分比较(±s)
表1 两组治疗前后ADL评分比较(±s)
与本组治疗前比较,*P<0.05;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P<0.01。
组 别 n 治疗前 治疗后治疗组 68 31.58±13.45 81.25±15.69*△对照组 46 33.21±14.63 59.58±14.15*
目前,强制性使用疗法多被用来治疗脑卒中后6~12个月的慢性期患者,且已被证明疗效显著。本研究采用强制性使用疗法联合运动想象疗法对脑卒中后手功能障碍进行干预,通过限制健侧手,强迫患侧手进行特定行为再塑训练及密集的重复练习机会,经有针对性和选择性的运动想象强化训练,在暗示语的指导下,在头脑中反复想象某种运动动作或运动情境的方式来改善患肢的动作功能,从而提高患者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1-2]。运动想象通过患者的主观意念进行积极的思维和想象,可以保持和加强动作的想象及利用,使大脑皮层中枢神经之间的联系更加灵活,对效应器的支配更加协调。运动想象训练能充分调动患者主动有意识地参与,使其更加积极主动地配合训练,增强自信心和主观能动性对主动使用肢体的患者,功能恢复可能持续更长的时间。这种后期恢复反映了由于使用和活动而引起的神经系统重组过程的持续特点。早期介入上述训练法对改善偏瘫手功能切实有效,在日常生活中不应以健侧代偿为主,急于利手的转换,而应尽量多使用患侧,以便及早最大限度发挥患侧上肢的残存功能。
[1]Wolf SL,Lecraw DE,Barton LA,et al.Forced use of hemi
plegicupper extremities to reverse the effect of learned nonuse among chronic stroke and head injured patients[J].Exp Neu-rol,2009,104(2):125-132.
[2]Taub E,Miller NE,Novack TA,et al.Technique to improve chronic motor deficit after stroke[J].Arch Phys Med Rehabil,1993,74(4):347-354.
R743.9
B
1004-745X(2013)03-0446-02
2012-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