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逸飞
《战国策》“秦策”中说:“以秦卒之勇,车骑之多,以当诸侯。譬若驰韩卢而逐蹇兔也。”这则材料即说明“韩卢”逐兔的比喻在当时流传甚广,而猎犬“韩卢”之名,亦为诸国熟悉。
韩卢产自韩国,而战国时期的韩国,地处今陕西韩城境内。而细犬于今,有山东细犬和陕西细犬之分。因此,“韩卢”的产地于今之“细犬”,也是有迹可循的。南宋词人辛弃疾在《满江红》中亦言:“天上飞琼,毕竟向、人间情薄。还又跨、玉龙归去,万花摇落。云破林梢添远岫,月临屋角分层阁。记少年、骏马走韩卢,掀东郭。”这首词本是咏雪,然而词人远眺茫茫雪景,不由忆起少年打猎时的情景,即所谓的“骏马走韩卢,掀东郭”的情形。不过这里的“韩卢”并不一定就是指细犬。随着典籍的运用和流传,“韩卢”已经成为上好猎犬的代称。而“东郭”即是《战国策》中所言“东郭逡”,也就是野兔的代称。
只是这首词的作者辛弃疾是山东历城人(今山东济南),中国细犬的渊源除了陕西细犬,另一发源地就是山东,因此我们并不能完全否定,这里的韩卢是泛指猎犬。因作者籍贯的缘故,这里的“韩卢”未必不是细犬。辛弃疾二十二岁投奔军旅,有率五十骑便敢直闯五万金兵大营,生擒叛将张安国,全身回建康复命的壮举。因此,辛弃疾少年打猎的经历,也多半不是虚构想象而出。故而,我们有理由认为,稼轩词中的“韩卢”就是流传至今的山东细犬。
中国细犬除了“疾犬”的称号外,还有“快犬”这一名称。而“快犬”在我国古代史籍中也并不难见。最为著名的典故“黄耳传书”,说的是西晋陆机与“快犬”黄耳的故事。陆机年少时颇好游猎,吴地有一人便送了他一头“快犬”名叫黄耳。陆机在京师羁留日久,家中音信渐稀。陆机便对黄耳说:“我家里很久没有来信了,你能帮我寄一封信回去吗?”黄耳摇着尾巴答应了。于是陆机将家书放在竹筒中,挂在黄耳颈上。黄耳往返一趟只用了半个月时间,远远少于人力耗费的时间。因此黄耳传书便传为异闻奇谭。
不过,《述异记》一书最早见于宋代官修《崇文总目》,唐代以前未见著录,因此这部书的成书时间与作者十分可疑。此书原为无名氏序,说任肪“家藏书三万卷,故多异闻,采于秘书,撰《新述异记》上下两卷”,这就有沿用南朝祖冲之《述异记》书名的嫌疑。清代陆心源与严可均校唐代徐坚的《初学记》时曾引用任肪《述异记》,故而可确定此书最早见于唐代。而陆心源和严可均引用的《述异记》后又有后魏孝昌与北齐河清年间之事,这已经是任肪身后之事了。又因此书涵盖内容比祖冲之的《述异记》要丰富得多,因此可以推测,于今可见的《述异记》当不是任肪原著,或者是后人托任肪之名撰写了此书。
现今能查到的史料表明,陆机与黄耳故事在唐代才广为流传,唐代李商隐的《樊南文集详注》、李贺的《李长吉歌诗彙解》、欧阳询的《艺文类聚》等都有详细记载,且多言出自《述异记》。唐代段公路的《北户录》中言:“陆机快犬黄耳,能解人言,常传书自洛至吴, 鑱半月而返。及死,机为制棺椁殡之。村人号为黄耳冢。”因此,快犬黄耳的故事,极有可能是隋唐年间才成形,假托于陆机的。而魏晋南北朝的典籍中,并无陆机黄耳这则异闻。相反,出现的是快犬“的尾”。
晋代干宝的《搜神记》卷二十记载:“太兴吴中民华隆,养一快犬,号的尾。常将自随隆后,至江边伐荻。为大蛇盘绕,犬奋咋蛇,蛇死。隆僵仆无知。犬彷徨涕泣,走还舟中,复返草中,徒伴怪之。随往,见隆闷绝。将归家,犬为不食,比隆复苏,始食。隆愈爱惜同亲戚。”
这则故事是说,东晋太兴年间,吴中有个叫华隆的人,养了一头名叫的尾的快犬。常常跟在去江边劳作的华隆身后。一次,华隆被大蛇袭击,的尾奋力救主,咬死了大蛇。但是华隆昏睡不醒。的尾遂哭号着,在舟与江边草丛中往返徘徊,引起了华隆同伴的注意,华隆这才得救。而华隆昏迷的时候,的尾也拒绝进食,直到华隆苏醒。因此,华隆愈发喜爱的尾,待其如亲人一般。
这则传说又见于南朝刘义庆的《幽明录》中,唐代少有典籍提及。但宋代《太平御览》与范成大的《(绍兴)吴郡志》等典籍中却有收录。“黄耳”与“的尾”这两头快犬故事的曲折流传经历,对我国古代文献流传规律的考证,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就我国细犬历史而言,这两则“快犬”的故事,都与吴地有关,这与细犬在北方称“疾犬”,在南方称“快犬”的记载,从地理上而言是相吻合的。但由于史料的缺乏,我们无法得知“快犬”体貌特征的详细描述,因而无法确定,史籍中的“快犬”就是所谓的中国细犬的别称。与“疾犬”的考证相比,不得不说是一大遗憾。
纵贯史籍而言,“韩卢”、“黄耳”已经成为我国古代“犬”的代称。无论是长于猎兔的“韩卢”,还是善于传书的“黄耳”,都是我国工作犬的历史不可或缺的一份子。宋代陈亮“黄犬书来何日许?辋川轻舸,杜陵尊酒,半夜灯前雨”的词句就是这样的例子。
相较于史籍中“疾犬”与“快犬”的出现时间,“细犬”这一词汇出现实在不能算早。宋代叶隆礼所著《契丹国志》的元代刊本中,才出现“细犬”一词。这里的“细犬”主要是指蒙古细犬。于今主要分布在我国黑龙江和内蒙古东部一带。《契丹国志》卷十三载:“方契丹之初,起自阿保机同光酒色之祸,每每鉴为覆辙,数世后,游畋射猎,虽或有之而四时迁徙,岂未尝有定制。内耗郡邑,外扰邻封,移至捕海东青于女真之域,取细犬于萌骨子之疆,内外骚然,祸乱斯至。”这则文献从辽建国开始,叙述了契丹这一游牧民族的生存习惯。其中“取细犬于萌骨子之疆”。所谓“萌骨子”是蒙古的别称,在历史上,蒙古又有“萌古”、“萌骨”、“萌骨斯”等诸多别号。蒙古族是两宋时期曾入贡于辽,部族首领用辽部族的官号。后又向金朝称臣,但常常与金开战。材料中叙述的就是辽最后一位皇帝天祚帝耶律延禧执政时期,常常在蒙古族境内搜捕细犬。自此之后,细犬之名渐为人所知,常常出现在元明清三朝的话本、戏剧和小说中。广为人知的《西游记》里,二郎神的猎犬就是细犬,此不赘言。
总的来看,细犬这一犬种源远流长至今,其称呼经历了诸多变化,我们现今所说的“细犬”,是其历史发展沿革的最后一种称呼罢了。不过,时至今日,细犬这一犬种并未取得广泛共识,这对于它悠久的历史来说的确是一种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