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作东
[中图分类号]G40-0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962(2013)05(a)-0230-02
21世纪以来,教育公平被人们高度关注,学者专家在教育公平这个问题上的论述不胜枚举。2007年中共十七大提出“促进教育公平为我国基本教育政策”的原则,可见我国逐渐将教育公平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我国城乡经济发展的失衡直接导致了乡村与城市之间教育实施的差距,无论是在受教育机会亦或是受教育程度上均具有不平等的待遇。目前我国教育发展整体水平最高的是上海市,最落后的是云南省。就首都北京不同城区的教育发展整体水平也存在失衡,在北京市的八个直辖区中教育发展整体水平最高的是海淀区,最落后的是丰台区。首先从接受教育机会上来讲,在不发达的乡村,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不足九成,且算作九成的话,这九成儿童继续升学进入高中学习的几率为94%,而城市中的义务教育学生升学率近似值100%,在义务教育期间,乡村辍学率较于城市要高很多,特别是偏远地区的乡村更是可以达到全国平均辍学基数的60%。更不用谈乡村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乡村大学生仅占总比例的17.7%。
高考招生制度的相关局限,使得有机会城市里在日常学习各种特长的学生,在高考中占有巨大优势,乡村学生只有少量且通过文化课的高分来进入大学,温家宝同志曾经说过:“在他上学的时候,全班大多数都是农村孩子,可现在却不同了,一个班级里也就那么几个”,可见,在高考中也存在失衡的现象。较之于城市教育的经费投入,国家对乡村的教育经费投入较少,仅占对城市的60%。这与财政分配模式、人口数量、地理条件都具有直接的关系,发达地区政府财政支付比例的增加使得较低经济发展水平的乡村产生与城市之间平衡的缺失。经费投入不够造成了乡村音乐教学设施简陋,教师待遇微薄、教学质量不足的情况,使得本就不受重视的音乐教育雪上加霜,在乡村的音乐开课率不能够保证的先决因素下,教师资质的匮乏、教育资源的缺失直接制约了乡村学生接受音乐教育的机会。追溯教育公平失衡的原因,受历史、地理、经济、地区传统的影响长期发展而形成,其中经济发展是拉大城乡教育不公平的直接原因,城乡居民收入已经达到6倍的差距。
根据2004年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记载,国家增加对乡村教育经费与生均经费的投入,城乡差距在缩小。以2011年华南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市政本级拨款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每人每年小学500元、初中700元,可这些也仅仅能够使得乡村学校进行运转而已,仍然不能够像城市中儿童一样接受更多的教育服务,在课堂之外的音乐活动更是极其少有。而同年上海市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小学1600元、初中1800元,可见教育失衡的严重,乡村资金投入的不足降低了教育资源,教育资源制约教学质量,教学质量决定教育发展就形成了一种固定模式,从而产生城乡二元教育结构。在高校学生中乡村学生的音乐基础明显要较城市学生薄弱很多,在乡村地区及偏远山区学校中开设的音乐课也极其不能保证,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的小学音乐开课率为98%,吉林省、江西省为60%,西藏自治区则为18%。初中音乐课在吉林省、山东省可以达到97%,而青海省仅为31%,当然这其中包含很多多村学校在教学计划中规定音乐课却并未开课的示例,更甚至有一些偏远地区从未开设过音乐课,在学校中相关的音乐内容仅为唱歌。师资分配上来讲,贵州省乡村小学中的音乐教师所占比例不足6%,也就是说一百所学校中只有不到六所学校配备音乐教师,其他学校均为兼职代教。剩下的6%还包括支教农村硕士这些的不稳定教师队伍。教学设备上,城市中98%的中小学校具有自己的音乐教室,并且音乐教室中一般配有多面体教学橇、钢琴、电脑、投影仪,更有些条件好的重点学校拥有类似奥尔夫乐器打击乐器套组这样的教学设施,课堂中教学内容为乐理、器乐、唱歌、欣赏,课堂之外,学校具有兴趣小组或第二课堂,学生能够选择喜欢的舞蹈、器乐来学习。除此之外,很多学生还会在家中单独学习其他特长,如钢琴、小提琴、琵琶等等。而在乡村小学中,没有固定的音乐教室,最“奢侈”的教学设备仅仅为电子琴,教学内容仅为唱歌,学生无论是在课上亦或是在课下都很难有机会学习器乐,由于教师待遇低下,也很难留住音乐人才。除在乡村之外,很多农民工进城打工,子女留在城里读书却因为种种原因而并不能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只能够在民办学校就读,而农民工能够进入的民办学校中的教师待遇、设施配备与公办学校也存在很明显的差距,进而造成教育不公平。
从音乐课程角度讲,全国范围内都存在教育失衡的现象,音乐教育一直是学校教育中的弱项,国家的整体意识仍然将音乐作为副科来看待,很多学校的领导非常明确音乐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地位,但在真正实施上音乐却总是要为数学、语文、外语这样的文化课来“让道”,城市尚且如此,在教学资源落后的乡村中更可想而知。在学校的各项评优活动之中,也都是以主科为主要导则,甚至连部分音乐教师本身也觉得音乐课就是可有可无的。学校中教数学、语文、外语这样主科教师薪酬与学生的成绩直接挂钩,所以很多教师会占用音乐课程来完成主科的教学任务,很多音乐教师对于工作也失去了积极性,且是在“混日子”而已,音乐课上也仅仅是欣赏乐凸,好一些的课堂会学唱一些歌曲和简单的乐理知识已经是算是教学内容“丰富”了,很难真正实现审美教育。学生由于家庭因素、社会因素的影响导致了对音乐学科认识的偏见,对音乐课程也是当做一种爱好,而不能够作为职业来选择,学生的这种思想观念根深蒂固,另一方面乡村学生喜爱音乐,却又没有机会学习。无论是地方亦或是学校在经费投入时都会首先考虑到主科,如化学实验室器材、图书馆材料、计算机设备等等却较少的进行音乐设施的配备,这些都助长了音乐教育不公平现象的加剧。影响乡村音乐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师资配置的问题,在乡村的专职音乐教师中能够达到学历标准的微乎其微,基本都是专科以下学历,有一些偏远地区的学校音乐课都是没有教学职务的校长来代替完成的。虽然现在国家大力提倡大学师范生在校期间去乡村支教作为教育实践的一部分,也有农村硕士签订必须去乡村支教三年以上的合约,然而这些教师队伍都不具备稳定性,他们并不能够长期的在乡村任教,也只是暂缓师资缺乏的情况,却不能够长久解决。只有大力提高乡村音乐教师的薪酬待遇,才能够解决这样的问题,很多乡村学校都不具备教师宿舍,去支教的很多大学生、硕士都是睡在村民家里,甚至教师的医疗在乡村也不能够得到保障,这使得很多人不愿意到乡村去长久的任教,最终导致了教学水平的低下。2005年教育部人事司在《教师法》中规定完善教师流动机制的细则,其中包含流动教师的时间与待遇,以及政策对于流动教师的支持等等。国家也针对乡村音乐教学内容的问题而编写制定了具有乡土特色的地域教材,使得少数民族与落后地区的乡村能够充分发挥本地域的特点来发展音乐教育。乡村与少数民族由于地理的原因,具有很多宝贵的文化传统,发展音乐教育的同时亦能够传承优秀的民族文化精神。
我国政府在大举推进消除二元教育结构方面做出了大量工作,但现实问题仍然存在,为了促进社会公平与构建和谐社会,教育公平亟待解决。这不仅需要国家财政的支持,解决好财政困难地区本级财政拨款的阻碍,减少地方财政压力,提高针对乡村教育资金的专项利用率,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扩大平台力量。并且应实施推进城乡用一个标准进行办学的原则,力图以缩小不同阶层的区别与城乡之间的区别,特别是要令基础教育阶段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真正的义务教育,缩小学生们在起跑线上的相差程度,使每一个少年儿童都能够具有接受公平教育的机会,方能达到“有教无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