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火灾防控能力,构建和谐安全社会

2013-08-15 00:46:17高汉卿
江西化工 2013年3期
关键词:消防法消防工作消防

汪 伟 高汉卿

(江西省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江西 南昌 330038)

纵观当今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大好形势,各类建筑工程层出不穷,各类场所的性质和功能不断更新交替,结构错综复杂,消防部门承担的建审验收、监督执法、火灾调查等工作面临新的问题、新情况也不断涌现。与此同时,在基层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工作量不断增加、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却在悄悄的下滑。就近几年社会消防安全出现的问题和情况来看,社会消防安全形势仍处在高危阶段。需提高消防监督职能来适应这一趋势要求。现就解决社会发展中消防监督工作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略作阐述。

1 消防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1.1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端正执法思想。

要从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根本问题出发,以深入学习和践行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遵纪守法学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个人利益。对于消防部队来说,严格公正执法是社会民主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人民群众最为关注、最为敏感的热点问题。原公安部部长孟建柱讲过: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的最重要标准。因此,消防部队在严格公正执法过程中要体现“忠诚、服务、奉献”的基本理念和精神实质。特别是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执法制度建设、执法监督制约等工作环节,以及消防监督执法实践活动中,一定要保证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严格规范。

1.2 打造过硬消防监督执法队伍。

没有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就不会有高质量的消防监督执法。就目前而言,影响执法质量主要是思想素质和法律、业务素质,提高这些素质,而最有效的途径是强化教育培训,所以在抓学习教育上,一是要认识到位,全体消防监督人员要深刻认识到在当前是信息时代,知识的更新越来越快,不学习将难以适应现实社会,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跟上时代潮流,适应新形势需要;二是要明确目标,每次组织学习培训,既要有长远目标,又要制定具体的阶段性目标,明确通过一个阶段学习,将达到什么样的水平、具备什么样的能力;三是要注重学习的系统性。既要学习好《消防法》也要学习好与《消防法》配套的公安部119、120、121、109号令等,同时还要对行政法、处罚法、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运用。并且定期组织监督执法干部进行考核,对不适应监督执法工作的干部,要进行脱岗培训或换岗淘汰,形成长效的防火监督执法干部考核任用制度。

1.3 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作为公安消防部队要充分发挥内部执法监督机制的职能作用,明确监督执法部门的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形成监督合力。上级机关要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考核评议、执法质量检查等活动,加强对下级监督执法机构的执法活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同时,完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以及新闻舆论的广泛监督。此外,要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不断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执法对象的监督。

2 积极探索消防监督管理的新方向。

2.1 推进消防职业化进程。

现役体制制约着消防监督工作。建立职业消防监督体制,最大限度地保留消防监督业务骨干,建立多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让一批消防技术骨干长期保留在自己的岗位上,确保消防监督和执法的稳定性、连续性。使得我们消防监督人员有较充裕的时间和精力,用于消防业务知识的学习和研究,提高消防监督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消防监督服务,塑造消防部门的良好形象。

2.2 适当增加公安消防机构编制。

消防力量建设还不能满足新时期所承担职责任务的需要。新颁《消防法》对消防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是,目前消防力量与我们所承担的职能和任务相比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消防力量建设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积极开展消防文职人员招聘,着力解决当前警力不足与任务繁重之间的矛盾。只有从事消防监督执法的警力与消防监督工作任务基本适应,工作才可能规范、有序开展,否则制度再健全、考评再严格,许多工作也只能是应付式的。

2.3 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

结合消防监督职能的转变,将一些不应由公安消防部门审批的项目,不应由公安消防部门管理的业务转向中介组织。像建筑工程项目的消防审核与验收、建筑消防设施施工的监理、单位消防安全评价、火灾损失的核定、消防技术咨询等都可由消防中介组织承担。消防部门只承担行政处罚、受理举报、监督抽查、抢险救灾等宏观监督管理和社会保障等与行政执法手段相结合的部门职责。消防部门不再对企业具体的消防工作大包大揽,这样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消防监督不力的顽症,使消防监督机构有足够的警力从全局和宏观的角度做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的消防现状,使我国的消防事业走向法制化、正规化的道路。

3 强化宣传教育、扩大社会影响。

当前,消防警力严重不足,针对专业部门的监督抽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只是一对一或一对多的防控工作,要想取得以一当百甚至更大的防火效果,就必须将消防宣传工作摆在第一位。一是转换由公安消防向人民消防的观念,将消防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能集中到宣传教育和监督执法上来。要利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消防中心工作、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消防科技知识、火灾和抢险救援等情况,尤其是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教育。以典型的火灾案例来警示大家关注消防、重视消防,像近年来国内相继发生的“2.5”武汉汉正街批发市场火灾、“2.9”央视新址附属文化中心工地火灾以、“11.15”上海静安区公寓楼火灾及2013年6月3日吉林省德惠市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火灾等都是很好的宣传教材,惨痛的教训让人们刻骨铭心。另外,以加强监督执法的宣传为手段,对不重视消防工作、存在重大隐患、对隐患不整改的单位要执法查处,对违法行为进行媒体曝光,一方面促进隐患整改,另一方面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形成人人重视消防、学习消防的良好氛围。二是大力推进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场所。广泛向社会各界发送消防宣传资料、相关法规以及逃生自救常识。大队要利用宣传媒体,全面普及用火、用电、用气的基本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对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进行大范围、多角度的报道,确保宣传活动真正走入社会不同的人群,实现大范围、高效益的消防宣传模式,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消防法规、防灭火以及逃生自救常识,让老百姓切实掌握防火和灭火自救的知识,发动社会各界切实关注消防、积极参与消防工作,从而不断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和自觉做好防范工作的自觉性。

4 结束语

新《消防法》颁布实行以来,要求消防部队一定要紧紧抓住消防工作的主线,那就是要消除火灾隐患,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此,我们消防部门必须要与时俱进,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抓住抓紧消防工作主线的前提下,充分结合社会发展的实际,在转变消防监督执法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方法上下功夫,逐步实现消防执法监督更加规范,更加高效,警民关系更和谐,执法公信力明显增强的工作目标,为和谐社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释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公安部消防局编.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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