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建立水利普查良好工作体系综述

2013-08-15 00:49陈碧菡许其宽陈震宇
江苏水利 2013年1期
关键词:东台市清查普查

陈碧菡 许其宽 陈震宇

(东台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 东台 224200)

东台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自2011年3月正式启动实施以来,按照国家、省和盐城市水利普查办的统一部署,围绕前期准备、清查登记和填表上报等重点阶段工作目标,深入宣传发动,建立协同机制,培训人员、组建队伍,安排经费、配置设备,组织全民参与水利普查会战,扎实高效地完成了县(市)级区划水利普查工作任务。其中,水利普查清查登记阶段工作,成绩显著,凸显全社会办水利特色,并作为江苏省县级普查单元代表,于2011年11月9~11日接受并通过国普办、水利部淮河委员会的水利普查事中质量抽查。其《整合社会各方力量 高效推进水利普查——东台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的调查与思考》一文,被《水利发展研究》2012年第4期刊登推介。本市的主要做法如下:

1 全民发动,构建全社会参与水利普查的工作机制

1.1 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构建水利普查协同推进机制

2010年9月,东台市成立以副市长刘树斌为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市水务局、统计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财政、国土、住建、环保、农委、海洋滩涂与渔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市水务局设办公室,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工作。各镇相应成立区划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由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并在水务站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于2011年3月21日召开全市水利普查工作推进会,全面启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质性工作。

1.2 做强社会舆论宣传,精心制定水利普查实施方案

2011年初,东台市在城乡统一部署悬挂水利普查宣传标语、印制水利普查宣传资料;结合“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在《东台日报》编发水利普查宣传知识、刊发《致全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的公开信》,刊登《深入推进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促进东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专题文章,在报社、电视台刊播“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标准时点(2011年12月31日)信息,播放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宣传片;购买新年贺卡,打印水利普查宣传内页,面送重点企业负责人,走进企业和村场宣传水利普查。先后编发《东台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简报》8期,上报水利普查信息12篇。同时,编制印发《东台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东台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细则》,分发基层水利普查单位。

1.3 明确普查单元区划,整合部门普查数据资源

东台市将本级区划分成18个分单元,即:14个市属镇、1个开发区、1个沿海经济区和2个省属国营农场。明确市堤闸管理处、抽水工程管理处、自来水有限公司分别协助镇(场)水务站,完成沿海农林场圃、市管水利工程、市区企业用水等清查登记工作任务。同时,利用行政资源整合途径,多渠道采集、获取水利普查相关部门数据:从上级水普办下发的资料中获取数据;向市统计部门调取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获取第二、第三产业企事业单位名录及用水量情况数据;向市国土部门调取耕地面积、林地面积、乡镇以上行政界线图等资料;利用水务部门掌握的水情、档案资料数据。全市上下形成社会广泛参与、各部门沟通协同的普查工作机制。

2 全民参与,分区组织清查登记与填表上报

2.1 组织社会各方力量,共建水利清查对象名录

2011年3月21日起,东台市围绕6项普查内容和2个专项普查任务目标,全面展开河湖、水利工程、经济社会用水、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水土保持、水利行业能力建设和灌区、地下水取水井等基本情况的清查登记。市、镇两级水利普查人员,进村入企,深入工程一线,充分利用春季有利时机,全力推进各项清查登记工作。全市共形成19类清查对象名录,登记清查对象计90036个;建立各类经济社会用水台账、辅助台账412份(户),各户按月上报数据,形成12个月的年度用水信息,并建立健全各类清查数据基础档案,提前一个月完成水利普查对象的清查和初始名录登记,于2011年6月8日顺利通过盐城市验收和省水普办现场工作组抽查。

2.2 组织水利普查会战,完成数据采集和纸图标载

2011年7月22日起,东台市转换工作中心,在抓好全市防汛防旱工作的同时,全力组织区划内普查数据采集和纸图标载。突击25天,完成规模以上河湖取水口、所有入河湖排污口、地下水取水井和农村供水工程等4类、670个对象的外业数据采集和现场拍照。配合省水普办完成6个村级地块的水土保持相关数据外业采集。至2011年9月底,全市完成5400个普查对象(不含河流)、16万个指标的数据采集任务。按照10 km2一条河的要求,完成县级纸质工作底图水系标载,标载镇(大沟)以上河流计247条;完成除河流外其它13类、2227个对象的标载。2011年12月中旬,本市标载对象电子版一次性通过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复核。

2.3 组织数据填表上报,形成水利普查初步成果

在完成清查登记的基础上,系统上下团结协作、集中精力,组织实施水利普查对象名录复核确认与更新完善,普查数据采集和预处理。组织开展正式普查表填报、回收、审核和数据录入、校核。严格落实“逐一审核、签字认可、盖章上报”制度,使普查对象的漏报率、普查表数据项的漏填率、错填率,普查主要指标的错填率均控制在合格范围,受到省和盐城市水普办的表扬和肯定。2012年4月5日,召开全市水利普查成果县级评审会,顺利通过东台市第一次水利普查成果县级成果评审。继后,组织完成国普办、淮委整改意见的整理上报;各专业普查数据复核确认;53条国普河流标载情况复核和信息填报;灌区沟渠与拓展河流标载复核;最终普查成果及大型工程资料上报等工作。全市发放和实际填报普查对象31类、55656个,回收各类普查表计4706份。2012年5月30日,在对普查数据成果进行补充修改后,正式上报东台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报告》、《成果分析报告》、《数据审核报告》、《普查对象清查数据汇总表》、《普查数据汇总表》等纸质件和光盘以及《数据基础数据集》(Slpc格式)光盘。

2.4 加强质量控制管理,提升水利普查整体水平

坚持水利普查“全过程、全员、分级、分类”质量控制原则,按照《质量控制细则》“五步审验法”,狠抓全市普查各阶段的质量控制管理。清查登记期间,建立外业数据和内业底图标载分单元自查制度,通过巡查、抽查、现场复核等技术检查办法,加强原始数据和纸图标载工作审核,把好各类普查对象数据采集、录入和社会经济用水台帐数据跟踪管理分析关。填表上报阶段,利用《水利普查数据审核辅助系统》,对在系统审核和人工审核基础上形成的全市水利普查基础数据,进行全面性、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合理性和准确性等质量复审、修正。安装《水利普查数据汇总审核及水量汇总平衡预审核系统》,对水利工程、经济社会用水、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水利行业能力、灌区、地下水取水井等专业和专项进行成果修改完善,分专业撰写数据审核报告。

2.5 规范档案建设管理,确保水利普查数据可持续

根据省和盐城市水普办要求,东台市将水利普查档案管理工作置于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全过程,一手抓清查登记、填表上报,一手抓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实现普查和档案整理工作“两手抓”、“两到位”。 至2012年10月底,全部完成区划内水利普查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共形成水利普查档案10大类、112卷(永久期限99卷,长期期限13卷),其中,纸质档案108卷,照片档案54张,光盘5张。市水普办邀请市档案局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科长,市水务局办公室负责同志、档案室业务人员等档案专业管理人员,组成档案验收组,对全市水利普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进行验收,经过验收组专家的详细查阅后,所有普查档案一次性通过县级验收。

2012年11月26日,省水普办在东台主持召开了东台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档案专项验收会,由省、盐城市及东台市等代表组成的档案专项验收组,认真听取汇报、观看了东台水利普查专题片《问讯生命之水》,实地察看了档案管理状况、抽查了水利普查项目档案,一致认为东台市的水利普查档案达到完整、准确、系统、安全的要求,评为优良等级,同意通过档案专项验收。

3 全力保障,在实践中彰显水利人敬业奉献精神

3.1 加强水普队伍建设,推行水利普查工作目标考核

水利普查工作中,东台市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通过各种途径落实和培训普查指导员和市级技术人员110人、各村普查员550人。全市选聘普查员409人,普查指导员86人,配备水普办专职人员6人。市财政局先后安排市本级水利普查经费130多万元,购置水利普查仪器和办公设备及用品。制定《东台市水利普查工作目标考核办法(2011年-2012年)》,以各镇区划和相关单位为考核单元,采取平时考核、阶段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评选全市水利普查先进单位和个人,以激励机制推进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

3.2 建立健全普查工作制度,加强水普办内业管理

市水普办印发工作人员《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现场调查工作制度》、《普查员职责任务》、《普查指导员职责任务》及《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纪律》,落实水利普查工作责任。在水务系统上下严格落实信息互通、定时报告、定期巡查制度,加强填表专项管理,建立“逐一审核、签字认可、盖章上报”制度,加强水利普查档案管理,使档案资料管理与水普工作同步进行。

3.3 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保证水利普查资金安全

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指南》,东台市水普办精心编制预算,并向市政府申请落实水利普查工作经费。经市领导批示,市级普查经费分别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各镇所需费用由镇(场、区)级财政安排;镇级普查员、指导员以各镇水务站等水务系统人员为主,按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的大小,安排一定的外勤补助和考核经费。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本市水普办认真落实水利普查项目管理责任制,执行招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对水利普查用GPS、流量仪、办公设备等大件的采购,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采购均需先上报市财政局审批,再根据财政局的审批意见进行采购,并由市水务局纪检、财审科共同参加采购、订立合同。市水务局财审科明确专人负责普查经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对水利普查经费实行专账核算和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履行报批手续。2011~2013年,本市财政安排普查经费计130万元,上级补助25万元。至2013年2月底,共支出水利普查经费计101万元。2013年3月中旬,水务局组织财务专业人员对全市普查资金进行了全面审计,报告认为东台市水普办能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水利厅下发的《江苏省水利普查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规〔2011〕36号)规定,经费使用管理规范,无超范围列支现象,确保了水利普查经费专款专用。

3.4 弘扬敬业奉献精神,在普查一线彰显行业风采

2011年水利普查数据采集期间,正值主汛期,东台市水务部门一手抓防汛防旱,一手抓水利普查,普查与防汛两不误,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水普人为了获取准确的水利工程数据,深入全市面广量大的沟河闸站一线。夏季高温期间,水普人全力投身外业空间数据采集,他们冒着盛夏高温酷暑,全天候穿行在野外普查现场。市水普办工作人员内业、外业样样上,满负荷工作,既要抓全市水利普查学习培训和工作部署,又要随时跟踪检查管理,从没有休息日和节假日,他们既是东台水利普查的指挥员,又是水利普查的战斗员,在水利普查中充分展现了新时期水利人的时代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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