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晓琼
(河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省 焦作市 454003)
对公民、公民教育、大学生公民教育等相关概念的分析和界定,是研究我国大学生公民教育的逻辑起点。公民、公民教育、大学生公民教育等概念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也在不断变化和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公民、公民教育、大学生公民教育等概念进行科学界定和分析,这是研究当代我国大学生公民教育的基础和前提。
不同的研究者,基于不同的视角,对公民的涵义有不同理解和表述,但有一点是所有研究者都认可的,即公民一词最早源于古希腊,原意是“属于城邦的人”。随后,公民文化在西方国家得到不断发展,公民内涵也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历史中,并没有产生公民这一说法。“公民”的概念是在辛亥革命之后由西方传入我国的。严复的“自由为体,民主为用”、梁启超的“人人生而应得之权利,即人人生而应尽之义务”都在不同方面体现了公民的内涵。“公民”的概念在我国历史的演进中得到了不断发展和丰富。当前我国理论界普遍认为:公民这一概念正式形成于有法律保障的现代社会,它既是一个法律概念,也是一个政治概念。《辞海》将公民的涵义表述为:“具有本国国籍,并依据宪法或者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这一表述是从法律层面解释了公民的内涵,但没有强调公民在政治上的涵义。
综上所述,公民的涵义可以界定为:公民是具有一国国籍,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里,能够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事务中平等地行使权力和承担义务的人。①
随着公民教育在我国的不断发展,其相关内涵也日益丰富。不同的学者在不同的研究视野中,对公民教育这一概念的表述也各不相同。1998年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大词典》把“公民教育”界定为现代国家的基础教育;《国际教育百科全书》把“公民教育”界定为教育机构公开讲述的一门课程。综合各方面的理论,公民教育是满足一定的社会需求,国家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公民实施的,旨在培养现代社会或国家需要的合格公民的教育活动。②公民教育是围绕公民开展的教育,公民教育目标是使受教育者能够成为有效合格的社会主体,而大学生是我国公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特殊群体,是我国建设现代化国家的中坚力量。加强大学生的公民教育,增强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是我国建设现代化社会的必然要求。因此,大学生公民教育是指高校按照国家和社会的需要,对大学生进行的有组织有计划的,旨在把大学生培养成现代化社会或者国家需要的有效公民的活动。③
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发生变革,社会结构不断变化,利益格局不断调整,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不断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给我国社会各方面都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市场经济的确立,要求民众一公民的身份参与市场竞争和社会管理,市场经济所强调的“效率原则”“竞争原则”“自由原则”等“要求公民从个人与国家、自我与社会的关系中予以合理的认同和内化,明确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权利与义务,只有公民认识、认同并获得上述价值取向”,④才能使人们的公民意识、主体意识得以正确形成和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不仅仅只是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还必须提高人们的精神境界,“国民现代性与公民教育是息息相关,唇齿相依的”。⑤大学生作为公民的重要组成部分,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大学生的公民教育,使大学生真正确立主体意识,公民意识,真正理解个人与国家,自我与社会的关系,明确自己的地位,权利及义务,从而为市场经济提供必要的价值观念基础,推动市场经济及整个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就要求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民主形式更加丰富,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发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在我国民主政治的建设过程中,加强公民教育,使公民普遍确立公民意识,“进而有效地使法治理念、法制制度最大限度的转化为人民生活中的信念和准则,从而建立其有效的法治秩序。公民教育中的公民意识与公民精神,为法治秩序提供了必要的信仰支持”。⑥因此,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就必须进行大学生公民教育,确立大学生公民意识,为其提供必要的精神支持。
当代高校的任务就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最终促进现代化建设。高校承担者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的重任,根本任务就是培养人,高校培养出来的“人”应该是全面发展的人,应该是合格的公民。高校要完成这一重任,就必须对大学生进行公民教育,确立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公民精神,认识自己在国家发展和社会建设中的责任,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以满足未来社会发展的要求。大学生公民教育也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发展。近年来,很多学者都提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却忽视了大学生的主体性,甚至有学者提出从“草根性”出发,呼吁重新建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体系。
熟练掌握所需的各方面知识是公民作为主体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基本前提。大学生公民既要掌握一定的社会科学知识,还要掌握相应的自然科学知识。公民知识是作为公民主体应当具备的知识,它的内容是十分丰富和多样化的,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历史及其他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基本知识。
公民意识的确立和培养是公民教育的基础和核心。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形成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精神基础。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主要包括爱国意识与民族意识,民主、自由、平等的意识,法治意识,权利与义务意识。公民要作为主体参与正式生活和社会生活,有效地管理国家,不仅仅需要相关的知识,还必须有相应的技能和能力。公民技能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所要求的技术、技巧和能力的综合。公民掌握相关技能的程度,也决定着公民作为主体参与国家管理的效能和质量。公民的技能主要包括收集与处理信息、协商、讨论、交谈、说服、决策、解决冲突等方面的能力。
公民道德是指公民作为个人在社会中的道德,是构成公民品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的公民道德教育主要强调培养大学生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所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和公共规则。大学生的公民道德培养主要包括自律、宽容、诚信和责任感。
大学生公民参与是指作为参与主体的大学生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现状的基本认知与参与意识,以及在此基础上通过各种途径进行的实际参与行为。大学生公民参与是公民教育最有效的形式,有助于培养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和公民精神,有助于培养大学生的历史责任感,使大学生拥有强烈的社会关怀和参与冲动。大学生公民参与与实践教育对我国公民教育和政治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家庭作为满足人们的基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组织,是人们进行感情、思想、文化、信息交流的重要场所,对公民意识的形成具有直接、深刻的影响。家庭教育对公民思想教育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影响作用上的基础性。家庭教育是公民接受教育的最早平台,家庭对人们形成公民意识的影响十分重要;二是影响过程的持续性。家庭对公民教育的影响会伴随公民一生,存在于公民生命的每一阶段;三是影响形式的潜在性。家庭对公民教育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以潜在的方式对公民教育产生影响和引导。
学校从本质上讲,是一个教育机构,学校的根本任务就是培养人。学校的教育内容和课程设置是社会形势变化的产物,反映着社会发展的需要。学校公民教育的程度,直接关系着大学生公民教育的成效,也是高校能否为社会培养出合格公民的关键。因此,高校要实施大学生公民教育,最主要的措施就是设置公民教育课程,注重培养大学生的公民能力,树立大学生的公民意识。除了开设专门的公民教育课程,还可以进行渗透式的公民教育,使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公民教育为主线,既关注人的现实生活需求,又关注公民素质的教育内容。另外,高校还要不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培养学生的归属感和主体意识,从而实现公民教育的目的。
公民教育作为一种全面教育和终身教育,除了学校,还要求与家庭、社会有机结合。实施公民教育是社会各种组织和机构的共同责任,只有将公民教育置于整个社会之中,才能培养出与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相适应的公民。因此,公民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责任。对大学生的公民教育,在社会上有多种表现方式,比如大学生参加的各种社会志愿服务。因此,在大学生公民教育的过程中,必须保证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统一,这是保证公民教育最终实现的有效保障。
[1]熬洁.大学生公民教育的理论与实践[M].湖南大学出版社,2010,P12.
[2]熬洁.大学生公民教育的理论与实践[M].湖南大学出版社,2010,P20.
[3]熬洁.大学生公民教育的理论与实践[M].湖南大学出版社,2010,P21.
[4]龙志芳.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当代大学生公民教育的构建[M].哈尔滨市:哈尔滨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07:42.
[5]刘鑫淼.中国公民教育的历史复兴及其当代意义[M].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科版,2005 -02.120.
[6]张秀峰.教育研究与实验-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中国公民教育[M].武汉:华中师大出版社,2009-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