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 欢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 北京)
利率即资金的价格,在利率定价机制前提下,它可以调节资金的供求,进而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利率市场化是将利率的决策权交给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自己根据资金状况和对金融市场动向的判断来自主调节利率水平,最终形成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利率体系和利率形成机制。自1996年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正式启动以来,我国在利率市场化改革方面取得了比较大的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逐步放开了开放金融市场利率。我国利率市场化是从货币市场起步的。随着1996年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的建立,中央银行从1996年6月1日起放开了对同业拆借利率上限的限制,拆借双方按照自主报价的方式进行融资,并于1996年初对外公布“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利率”。同时,相继放开了货币市场债券回购利率、现券交易利率等。从1997年组建银行间债券市场起,债券回购利率和债券买卖价格就是完全由交易双方自行决定。1998年9月放开了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发行利率,随后,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利率全面放开。1999年9月成功实现国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利率招标的方式发行。2007年1月4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正式运行,是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关键的一步,开创了利率新时代。我国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市场化利率体系的基本形成,为利率市场化的进一步深入提供了基础。
2、逐步放宽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实现贷款利率市场化。1998
年,将金融机构对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由10%扩大到20%,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由40%扩大到50%。1999年允许县以下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最高可上浮30%,将对小企业贷款利率的最高可上浮30%的规定扩大到所有中型企业。同年,对保险公司大额定期存款实行协议利率,对保险公司3,000万元以上、5年以上大额定期存款,实行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双方协商利率的办法。2004年1月1日,央行再次扩大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3月25日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10月29日放开了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上限,实行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制度,实现了“贷款利率管下限、存款利率管上限”的阶段性目标。2012年6月,央行宣布将存款利率上限放宽到基准利率的1.1倍,贷款利率下限放宽到基准利率的0.8倍,同年7月,央行再次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2013年7月20日,央行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同时,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不再设立上限。
3、逐步推进外币利率市场化。为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促进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中国人民银行从2000年9月21日开始,组织实施了境内外币利率管理体制的改革:一是放开外币贷款利率,各项外币贷款利率及计结息方式由金融机构自行确定;二是放开大额外币存款利率,300万(含300万)以上美元或等额其他外币的大额外币存款利率由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确定。2002年3月,央行将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对境内中国居民的小额外币存款,统一纳入境内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管理范围。2003年7月,境内英镑、瑞士法郎、加拿大元的小额存款利率放开,由各商业银行自主决定。2003年11月,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下限放开。2004年11月,央行在调整境内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的同时,决定放开1年期以上小额外币存款利率,商业银行拥有了更大的外币利率决定权。
4、逐步实现贴现利率和再贴现利率市场化。我国正式开展对商业银行的贴现票据进行再贴现业务始于1986年,当时再贴现利率是在同期各档次银行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下浮5%~10%。从1996年5月起,再贴现利率改为在相当档次的再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5%~10%。1998年,央行改革了贴现利率生成机制,贴现利率和转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的基础上加点生成,在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含浮动)的前提下由商业银行自定。2013年7月20日,央行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改变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的方式,完全由商业银行自定。
1、利率市场化导致的竞争加剧使商业银行存贷款利差缩小。目前,贷款利率的限制已经完全放开,将来存款利率的上限也放开后,竞争的加剧将使得商业银行存贷款利差缩小,一方面商业银行为招揽存款势必会竞相抬升存款利率水平,资金成本会上升;另一方面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企业的筹资渠道也会越来越宽泛,优质企业在银行贷款中的议价能力增强,而贷款市场上竞争激烈,会导致贷款利率趋于下降,因此存贷款利差必然会逐步缩小。
2、利率市场化将使商业银行面临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市场利率波动通过存款、贷款、资金交易、投资等利率敏感性业务影响商业银行实际收益或实际成本,使其实际收益低于预期收益,或实际成本高于预期成本,从而使商业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在利率未市场化前,利率相对稳定,各商业银行都按照央行所规定的利率水平吸收存款、发放贷款,银行的成本、收益主要受资产负债变动影响,波动相对平稳,利率风险问题基本不用考虑。然而,在利率市场化以后,利率波动的幅度和频率将会大大提高而且可预见性差,利率的期限结构变得复杂化,利率风险因此会加大。
3、利率市场化会使商业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逐步增加。利率市场化深化进程中,一般来说,银行负债结构中借入资金会增多,储蓄存款占比增大。如果没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商业银行片面追求短期利益,过于强调通过提高利率来弥补风险损失,进而导致企业贷款成本增加,而由于银行和借款人在投资风险上的信息存在着不对称,在贷款利率提高时,风险偏好的借款人将更喜欢成为银行的客户,这样就产生了“逆向选择效应”,因为一些优质客户可能会选择银行贷款之外的融资渠道,合格的借款人通过成本-收益的分析会选择不向银行融资,而信用程度差、风险偏好的客户才更愿意向银行申请贷款。同时,较高的贷款利率会鼓励借款人把资金更多地投入到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这样就引致了“道德风险效应”,这会导致信贷市场贷款项目的质量整体水平下降,使商业银行面临信用风险增加。
1、实施经营收益多元化策略。根据上文的论述,利率市场化后,存贷利差将会缩小,这会影响到商业银行的经营收益,只有稳步推进金融创新、调整业务结构、拓宽业务范围,实现经营收益的多元化,才能减少对存贷利差收入的依赖。为此,商业银行应稳步扩大中间业务范围,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来源,逐渐由低层次的结算类和代理类业务向投资理财、财务顾问、资产管理、资金结算、担保、保函、代理等高附加值的业务发展,使经营收益来源多元化;适应利率和汇率市场化的需要,深化相关金融产品创新,不断提高收益水平。同时,要实现业务模式由以产品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化,培育客户的向心力和忠诚度,充分挖掘客户的需求,通过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而获得附加收益。
2、加强对利率风险管理的掌控性。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利率风险将是商业银行面临的最主要的市场风险,对利率风险的有效管理将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最为迫切重要的任务之一。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商业银行将拥有更多的定价权,对风险的识别、计量、定价的能力会是其核心的市场竞争力来源。为了提高对利率风险的管理能力:一是要建立科学的利率风险管理、研究机制,增强商业银行对利率风险防范的灵敏度;二是成立专门部门来负责利率风险的日常监控;三是要加快利率风险管理程序和数据库的建设,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和反馈水平,为金融产品定价模型的建立提供高质量的样本数据。
3、建立科学有效的信贷风险评级系统,完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都开展了客户信贷风险评定工作,但就实际运行效果来看,许多银行由于风险评估系统的指标设置不完善且评估标准的“弹性”较大,难以客观地反映各类贷款的真实风险程度和对银行收益的影响。因此,商业银行应尽快建立科学有效的客户风险评级系统,加强行业研究和对于非系统性风险的识别能力,在排除行业风险的同时,甄别潜力型客户并给予合理的风险成本叠加,使客户风险评价结果趋于客观和全面,从而使贷款定价能够真实反映贷款的风险水平与风险匹配,能够正确地评估贷款的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实现对贷款风险的有效度量和评估,为贷款决策和贷款定价提供科学有效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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