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远
(淮北师范大学 美术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书迹是人们书写留下的痕迹,即便是碑刻作品,往往也因为有书丹这一程序,因而也可以间接地当书迹来看。”"#$1因此,书迹的范畴包含了承载有书或刻文字的甲骨、钟鼎、玉石、简牍、缣帛、皮纸、陶瓷、砖瓦、玺印、符节、货币、权量等实物,一言以蔽之:包括一切书有或刻有文字的物质载体。
书迹的毁佚是指书迹在一定历史时期由于人为的或自然力的破坏而消失。毁是指书迹在较短时间内被彻底破坏;佚是指消失或长期隐没,以后还有重现于世的可能,但至今还没有重现。
隋唐之前书迹毁佚的原因、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数量是巨大的:
秦孝公任用商鞅实行变法,为了推行新法,曾“燔《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而遂公家之势。”"%$#%&这是见于记载的第一次较大规模的对书迹的破坏,虽然数量不详,想必是很大的。
秦始皇三十四年,李斯鉴于“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私学又“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如不禁止,就会导致“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的后果。因此,建议禁私学、焚烧《诗》、《书》:“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244对当时书迹的破坏程度可想而知。当时也有人把一些文献藏匿起来,汉代就时有此类文献重现于世,今后还会有也是有可能的。
汉高祖三年,郦食其劝刘邦“复立六国之后”,刘邦以为然,令“趣刻印”;张良陈说利害后,刘邦大怒,又“令趣销印”,"’$’’#刚铸好的印信随即又被销毁。
破坏性最大的是战乱造成的书迹毁佚。
秦始皇焚书还有所保留,“博士官所职”“医药、卜筮、种树之书”都不在焚毁之列。秦末项羽攻克咸阳“烧秦宫室,大火三月不灭”,胡三省曰:“秦之焚书,焚天下之人所藏之书耳,其博士官所藏则故在,项羽烧秦宫室,始并博士所藏者焚之。”"’$%((不加区别地予以破坏了。
经这三次事件,先秦所留存的书迹想必已经大部分遭毁佚了。西汉至陈各代大都做过收集整理文献的工作,更有大量新著述问世,但大多是随聚随散,聚拢后不久又遭毁佚:
西汉时萧何收秦宫文献;武帝时倡导儒学,开献书之路,置写书之官;成帝时命陈农求遗书于天下;哀帝时命刘歆编次群书,使著述渐多至“大凡三万三千九十卷”。王莽篡汉时,又被烧毁。东汉时有石室、兰台、东观、仁寿阁储藏书籍;又命班固编次目录,结果董卓之乱时又被破坏:“董卓之乱,献帝西迁,图书缣帛,军人皆取为帷囊。所收而西,犹七十余载。两京大乱,扫地皆尽。”曹魏时期,采掇遗亡,藏在秘书中、外三阁,又命郑默著《中经》,荀勗著《新薄》,分四部编次。但“惠、怀之乱,京华荡覆,渠阁文籍,靡有孑遗。”又遭毁佚。东晋之初“有三千一十四卷”;宋元嘉八年“凡六万四千五百八十二卷”;元徽元年“凡一万五千七百四卷”;"($)*+齐永明中“凡一万八千一十卷”。虽各家编次体例有异,卷数互有出入,但可看出总量是很大的。结果“齐末兵火,延烧秘阁,经籍遗散”,"($)*&再次遭毁佚。“简文帝工行书,好蓄书画,侯景将乱,帝数梦秦皇焚天下书,既而内府书画数百函,后果煨灭于贼景。”",$%-’梁初在“释氏不豫”前提下典籍“凡二万三千一百六卷”。平定侯景乱后,梁元帝“收文德之书及公私经籍,归于江陵,大凡七万余卷”。"($)*&后在与北周的战争中大部分又被自己焚毁:“承圣末,魏师袭荆州,城陷,帝将降,乃聚古画法书及典籍十四万卷,遣后阁舍人高善宝焚之……周将于瑾于煨烬中捃拾逸遗,得书画四千余卷,归于长安。”",$%-’北魏“孝文帝徙都洛邑,借书于齐,秘府之中,稍以充实,暨于尔朱(荣)之乱,散落人间。”"($)*&既“散落人间”想必有一部分遭毁佚。
个人原因造成的毁佚,毁佚的方式多样,但数量一般不大:
载体特殊而毁佚。江夏王锋“好学书,无纸札,乃倚井栏为书,书满则洗之,已复更书。”又“晨兴不肯除窗尘,而先画尘上学为书字。”",$%-’董谒仲玄“于座以笔题掌,还家以竹箨另写之,书竟则舐掌中,世人称为掌录。”又曾“拾树叶以代书简”,当然也不会长久保存。",$%)#张芝“善草书,家之衣帛,必先书而后练之。”墨迹被完全覆盖了,当然可视为毁佚。",$%)%孙敬字文宝“家贫,少时画地学书。”",$292钟元常繇“若与人居,画地广数步”。",$%)’陶弘景“恒以荻为笔,画灰中学书”。",$297徐伯珍少孤贫“学书无纸,尝以竹箭、箬叶、甘蔗及地上学书。”",$298游明根“幼为奴牧羊,以浆壶请人书字,路边书地学之。”",$299都是随写随毁。
故意破坏而毁佚。师宜官 “每书辄削而焚其柎”,又“甚矜其能,或时不持钱诣酒家饮,因书其壁,顾观者以酬酒,计钱足而灭之。”",$%)%钟士季会善效人书“毁文王报书,手作以疑之。”又“羲之往都,临行题壁,子敬秘拭除之,辄书易其处。”",$%)(康昕书学二王“王子敬题方山庭殿数行,昕秘改之,子敬后过不疑。”",$%)+模拟他人笔迹以取代原迹,原迹毁佚。王羲之“尝诣门生家,见棐几滑净,因书之,真草相伴,后为其父误刮去。”虽是失误所致,但属于故意破坏。又“尝书祭北郊祝版,成帝时祭北郊更祝版,工人削之。”",$%)(桓玄爱羲之父子书“置左右以玩之,及南奔,虽甚狼狈,犹以自随,将败,并投于江。”",$%),虽属不得已,但还是故意的。谢安“得子敬书,有时裂作校纸。”",$%),则完全是故意为之。
其它方式而毁佚。子敬为一少年书白纱裓,少年觉“王左右有凌夺之色,掣裓而走,左右果逐之,及门外,斗争分裂,年少才得一袖耳!”",$%)(崔浩书“世宝其迹,多裁割缀连,以为模楷”。",$%))分裂割缀,破坏了完整性,遂至毁佚。《尚书宣示贴》“右军以借敬仁,敬仁亡,其母见此书平生所好,并以入棺,于是真迹遂绝。”",$%),用以殉葬,今后还可能会重现于世,是佚的典型方式。沈驎士“遭火烧书数千卷”。",$%)&则完全毁佚了。
综上所述,隋唐之前书迹的毁佚有以下特点:
1.书迹毁佚主要是书籍等文献的毁佚,以欣赏为目的而产生的书迹的毁佚所占比例较小。先秦直至隋唐,雕版印刷术发明之前的绝大部分时期,文献记录的主流载体是简牍和缣帛,记录的主要方式是书写,书迹大都是实用的产物,写字还不具有独立的艺术品格而独立,所以从数量上讲这一时期书迹的毁佚基本上等同于书籍文献的毁佚。
2.以战争原因造成的毁佚为大宗,且数量大,破坏性强。隋唐之前,我国历史经历了春秋战国和魏晋南北朝两段最为动荡的时期,此间争斗频仍,战火不断,破坏严重。作为最高统治者居住地的京城常常遭受兵火之灾,而统治者为了加强专制和文化垄断,往往搜集天下文献聚于京城,一旦遭遇战火,毁坏则不可计量。
3.焚烧是主要毁佚方式。和其它方式相比,焚烧具有工具简单、便于操作、破坏性强、效率高且残留物少等优点,加上缣帛和简牍都不耐火,所以凡是人为的、数量较大的对书迹的破坏都选择焚烧,焚烧也就成了书迹毁佚的主要方式。
4.毁佚制造者的心态各异。秦孝公和秦始皇焚书是为了推行新法,加强思想控制;战争中的毁佚制造者往往是为了给对方造成损失或形成心理上的震慑;汉高祖毁坏书迹是出于功利目的;师宜官、王献之、康昕毁坏书迹是为了炫艺;梁元帝和桓玄毁坏书迹是不愿为他人所得;谢安毁坏王献之书迹是出于轻视;王敬仁母毁佚书迹则出于爱子情深,等等。
[1]王元军.汉代书刻文化研究[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2007.
[2]张觉.韩非子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3]司马光.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56.
[4]魏征,等.隋书·经籍志[M].北京:中华书局,1973.
[5]马宗霍.书林藻鉴·书林纪事[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