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时期农村留守妇女参政

2013-08-15 00:52陈飘飘
关键词:参政农村妇女妇女

郭 倩,陈飘飘

(广西大学 政治学院,广西 南宁530004)

农村留守妇女是指丈夫长期进城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自己则留居农村的已婚妇女。[1]农村留守妇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的新的特殊群体,越来越引起人们各种各样的关注,当前学术界以及社会媒体通常是将“农村留守妇女”当成被社会边缘化的弱势群体来研究的。目前,学术界关注农村留守妇女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1.留守妇女作为弱势群体自身的消极因素。由于丈夫长期在外打工造成留守妇女在生活和精神的双重压力,对自身的身心健康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2.农村留守妇女长期生活在偏远农村,个人文化心理等素质低,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3.农村留守妇女成为农村生产新的主力军,应当重塑留守妇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角色。前两种观点只看到了农村留守妇女的消极的一面,不是真正的以马克思主义观点看待问题,没有全面的看待农村留守妇女这一现象,而是当做社会问题看待。本文主要延伸第三种观点,试探从农村留守妇女自身的主体能动性来研究在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村留守妇女参政的积极意义。

一、农村留守妇女参政的有利条件分析

(一)农村留守妇女闲暇生活的新变化

福州市委党校吴碧英副教授将农村妇女的闲暇生活界定为:农村妇女在可以为个人自由支配的时间内普遍进行的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2]吴碧英副教授以福建闽清县为调查范围,重点访谈了600多位妇女,以调查问卷的形式为主轴,以访谈为辅助,得出结论是:农村妇女的闲暇时间普遍增多了,有60%的妇女平均每天闲暇时间超过3个小时。而目前农村妇女的休闲方式主要包括看电视、串门聊天或闲呆、打麻将、逛街购物、看戏和跳舞健身等方式,较之以前有很大的变化。随着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生产力效率也大大提高,节省了农村劳动力和农民的劳动时间,这些都为农村留守妇女实现政治参与权力提供了可能性。

从福州省委党校吴碧英副教授的调查可以得出两方面对留守妇女参政的有利因素。首先,农村妇女闲暇时间增多,有利于她们有更多的机会去参与政治活动。其次,从农村妇女闲暇生活的方式来看,电视可以拓宽农村妇女了解信息的渠道,增加她们的知识面,有利于综合素质的提高。再次,看戏和跳舞健身,有利于农村妇女进行社会交流,增加社会关系,从而为政治参与打下人脉基础。这些都为农村留守妇女改变陈旧观念,接受新鲜事物,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的政治参与度,增加她们的社会责任感,有利于去除打麻将等封建恶习。

(二)留守妇女比以往有更广阔的参政空间

凡事皆有两重性:一方面,丈夫们外出进城务工的确给留守乡下的妻子们在生产和生活方面带来诸多的困难和不便,但另一面,他们的离开却客观上赋予她们以生产自主权和生活自由度,并且拓宽了她们发展自身潜能的空间。[3]由于男性长期在外务工,导致留守妇女集中的农村男性劳动力长期的匮乏,自然而然,农业生产、照顾老人孩子的重担落在留守妇女柔弱的肩膀上,造成了留守妇女的身体及心理上的一些负面影响。但是,从另一角度看,这对留守妇女未必就完全是一件坏事。中国农村村官性别比例呈现男多女少是不争的事实,而且男性村官比例远远超过女性村官的比例,其中原因不排除以往农村在两委选举中男性对女性的压制和竞争。男性长期在外无暇顾及妻子孩子,更难以有精力去参与农村管理和建设。少了男性在政治参与权利方面的干预和竞争,客观上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了更为广阔、更为轻松的活动空间和发挥空间,农村女性在实现自己的政治参与权中可以减少很多顾及。这对农村中的留守妇女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提高妇女自身权利地位、展示自我能力的一次好的机遇。

(三)留守妇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新定位

胡锦涛同志曾经强调指出:“亿万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题作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败的关键。”[4]随着农村大量青壮男性进城务工,剩下的数量庞大的留守在农村的妇女日趋成为创造农村社会财富的主力军、家庭收入的创造者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管理民主”方面,要求广大留守妇女成为新农村政治民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决策者和监督者。[5]留守妇女长期在农村生产生活,对村里的情况比较了解,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和各基层组织的宣传,她们逐渐意识到了自己的主体身份,并增强了民主参与意识。她们渐渐脱离“女主内”或作为家庭的附属品这样的思想,而是越来越取得经济上和人格上的独立,并能在参与农村管理活动中发挥自己的主体能动性。留守妇女发挥的重要作用在农村两委的选举、村里的重大决策、国家各项政策的贯彻执行中日益凸显。

二、农村留守妇女参政的障碍因素分析

(一)社会观念因素

1.经济地位因素影响了妇女的民主权利的实现。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此,妇女在其家庭经济上的从属地位决定了其在政治参与上的从属地位。女性自身承担着生儿育女的责任,使得女性不得不在婚后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家庭中,因此多数女性在结婚后选择轻松而报酬低的工作,在农村选择做家庭主妇的更多一些。因此,农村妇女长期疲于应对工作与家庭责任的矛盾,以及经济能力上的限制,使得她们无暇去参加正常的社会活动和维持社会关系,因此在两委选举中农村妇女很难得到选民的支持。

2.封建思想影响了人们对男女行为的价值判断。中国的传统文化对待男女的社会角色的要求和期待一直都是不同的,这样导致人们对男女行为的价值判断也就有所差别。尤其是农村,“男主外女主内”这种传统的封建思想仍然占据主流地位,认为男人应该在外挣钱养家,活动范围在公共领域,而女人则需要把精力更多放在家庭上,因此,在农村地区女性被定义的角色就是家庭甚至丈夫的附属品,大多数人认为女性应该相夫教子扮演好家庭角色,而不应该争强好胜参与政治。“农村女性政治参与程度不高,并且实际参政水平相当低,普遍现象是正职少、副职多;实职少,虚职多;农村女性参政的深度和广度明显低于男性”[6]。

3.农村基层民主的不完善导致农村妇女的政治权利没有得到真正的保障和实施。农村两委选举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传统上农村两委选举宗亲势力影响比较大,人为干扰的现象比较普遍,造成了一定程度上对农村妇女参与政治的限制。

(二)个人因素

1.农村留守妇女文化素质偏低。由于农村女孩受教育机会少、辍学率高,使得她们知识匮乏,丈夫长期在外打工使得妻子们长期留守家园,处于一种封闭的状态,不能及时了解外部信息。这无疑也影响了她们的政治素养,制约了她们的政治参与意识。这使得她们在选举中缺乏竞争力和说服力。

2.农村留守妇女民主意识薄弱。因此,受社会中传统的封建思想的影响,女性在家庭中习惯于将自己放在不重要的地位,民主意识薄弱,不懂得争取自己的权利。表现为对日常公共政治生活更是缺少参与的热情,缺乏对政治权利的公平意识,在选举中更容易受丈夫或他人的左右。

3.农村留守妇女自身承担过重的生活压力。同普通的农村妇女相比较,留守妇女所承担的早已超出了“主内”和“主外”这样双重角色的意义,她们不仅要养育儿女、承担家务,甚至有时要像男人一样去镇上打零工以补贴家用。繁琐的家务、沉重的负担,压得她们每天筋疲力尽,对于一个正常的农村妇女来说,这些已经远远超出了正常的负荷,如果没有政府的引导和帮助,这些留守妇女的生活状态很令人担忧。南宁市妇联以发放调研表、问卷调查、进村入户访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南宁市的12个县区1493个村妇代会开展了农村“留守妇女”状况的调查,得出南宁农村留守妇女的困难问题主要表现为:劳动强度高身心健康受损、娱乐单调情感压抑、婚姻脆弱维权困难和家庭角色缺位子女教育失控等四个方面。[7]对于大多数的农村留守妇女来说,这四方面的压力尤其是情感的空虚和婚姻的脆弱使得她们长期处于一种精神压抑的状态,导致这些身心俱疲的留守妇女没有精力再去参与农村基层的民主管理事项。

三、保障农村留守妇女参政的几点思考

(一)为农村留守妇女创造更多的闲暇时间,转变留守妇女闲暇生活方式

1.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减轻农村留守妇女劳动负担,为她们创造更多的闲暇时间。“妇女的解放,只有在妇女可以大量地、社会规模的参加生产,而家务劳动只占她们极少的工夫的时候,才有可能。”[8]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告诉我们,只有将妇女从繁琐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才能使她们有发挥自身主体能动性的自由和时间。一方面,大力发展集约型农业、普及农业生产机械化,提高粮食生产效率。这样既有助于提高留守妇女的家庭收入,而且还可以减少留守妇女用在农业生产上的时间和精力,减轻了留守妇女的劳动负担。减轻了农村留守妇女的生产负担,可以提升留守妇女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参与农村民主管理事物的热情,也使得她们更有能力参与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当中。另一方面,基层政府和农村妇联应时刻关注、关心有困难的留守妇女家庭,为她们排忧解难,保障农村留守妇女的基本生活,排除她们生活上和精神上的压力,使她们有精力去参与基层政治活动。

2.基层政府和妇联应当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闲暇生活的引导和教育。比如建设一些公共娱乐场所和设施,并向广大农村留守妇女提供一些她们能够并乐意接受的公共文化娱乐活动,让这些农村留守妇女在娱乐中学习、领会到先进的政治文化,同时也满足她们渴望丰富精神生活的需求。或由农村妇联引导鼓励农村留守妇女组织一些政治兴趣小组或者其他形式的妇女协会,通过各种形式的组织,为她们的学习创造条件,提高她们学习的积极性。

(二)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的综合素质

1.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的文化素质教育。妇女受教育程度是妇女参政的先决条件。文化程度深刻影响着妇女的主体意识和参政议政的能力。基层政府和妇联可以针对不同农村留守妇女的不同特点,组织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培训课程,利用农村留守妇女闲暇的时间来为这些文化素质较低的妇女补习文化知识,全面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的文化素质。

2.加强农村留守妇女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她们的参政意识和参政能力。加强农村妇女的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她们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增强“男女平等”的意识,懂得争取自己的权利地位。另外,要灌输基础法律法规知识和政治知识,培养她们民主的理念和政治素养,激发她们参与政治的热情,特别是参与农村民主管理和监督的热情。

3.注重对农村留守妇女参政的职业素养的培养。对农村留守妇女参选代表根据其不同的参选职位要求对其进行职业相关制度、程序等知识的培训。妇联应重视发掘综合素质较高的农村留守妇女,并将其培养为农村基层的储备干部。例如湖南望城县邀请全国妇联的专家、教授举办了“农村妇女参与村委会选举”培训班,参与培训的农村妇女骨干接触到了全新的理念,掌握了参与选举的技巧。[9]通过培训,望城县的农村妇女骨干的整体综合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三)完善落实制度机制,保证留守妇女参政公平

首先,创新农村基层监督机制,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相关制度。基层党政机关在制定农村政策时可以采纳、征询广大农村留守妇女们的意见和建议,让农村留守妇女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农村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的管理事务,让她们拥有与男性平等的展示自己能力的资源平台。其次,基层党政机关,应该摒弃农村中的男女性别歧视,争取发展女党员,在村委换届选举的时候应当遵循中央关于“村民委员会中妇女应有实当比例”的政策,保障农村有能力的留守妇女参政的机会。再次,在农村两委选举时,基层领导小组可以宣传鼓励留守妇女参与竞选,并组织留守妇女进行选前培训。以此来激发农村留守妇女对农村“管理民主”的参与热情,提高她们的民主意识和治村能力。

综上所述,农村留守妇女参政既符合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也顺应了新农村建设发展的潮流。农村留守妇女参政不仅对妇女参政具有重大意义,在政治权利地位上进一步促进了男女平等。同时,妇女参政有利于促进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胜利推进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应该帮助农村留守妇女排除生活困难、保障她们的正常生活,积极引导农村留守妇女正确参与基层民主管理事务,鼓励农村留守妇女积极参与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管理民主的建设中来,使农村留守妇女不仅成为农村的物质财富的生产者,同时也是农村的管理者,在新农村建设这个舞台发光、发热!

(注:本篇文章曾参加过广西妇联关于“先进性别文化建设”的研讨会)

[1]朱海忠.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研究综述[J].妇女研究论丛,2008-01.

[2]吴碧英.当前农村妇女闲暇生活行为分析[J].福州党校学报,2008-03.

[3]周全德,齐健英.论农村“留守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角色和作用[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6-10.

[4]中央党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在人[N].光明日报,2006-04-04.

[5]孙金华,岳邦杰.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与留守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导角色构建[J].学理论,2010-26.

[6]金梅.农村女性参政的现状、问题及成因分析[J].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8,(5).

[7]南宁“留守妇女”生存状况堪忧[N].中国妇女报,2006-08-26.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58.

[9]广搭妇女参政平台推进新农村建设[N].中国妇女报,200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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