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儒梅
(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 成都 610000)
供应链金融已成为中国乃至世界性银行流动性资金贷款领域最关注以及发展强劲的业务增长点之一。 2007 年只有不到50%的全球性银行提供供应链金融产品,仅仅一年以后,全球五十大银行在全球范围内提供这项金融服务的比例已超过90%,而绝大多数客户也对此需求强烈。我国国内大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先后都推出了供应链金融产品或服务。供应链融资在当前的信贷环境下金融管制尚未完全放开的信贷环境下,为产业集群中的核心企业以及中小企业提供了一种稀缺信贷资源的高效率配置方式。
2001年深圳发展银行率先在全行系统推广动产及货权质押的信贷业务,并于2006年在国内银行业率先推出供应链金融品牌。2010年工行推出以供应链为基础的线上服务平台,对核心客户的供应商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建行向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产品,包括:金银仓、应收帐款融资等;中国银行以核心企业为突破口,为贸易融资服务,为供应链各环节推出系列贸易融资系列产品;交行推出特色供应链金融服务方案涵盖交通、机械、钢铁、电子、化工等行业;浦发银行推出了多款供应链融资业务方案。
供应链模式大致分为经销商模式以及供应商模式两种。其中经销商模式顾名思义是为下游销售商提供融资,而供应商模式是为上游供应商提供融资的模式。“在中国国情下,理想的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既能在最长商业信用期限内,在保持双方稳定合作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满足企业流动性需求,使企业稳步发展,又能让银行则在模式中降低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交易成本,降低贷款风险,同时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来源,维护好核心客户。”
毋庸置疑,供应链金融对中小企业以及银行来说,优势都极为明显。对企业来说降低了贷款准入门槛,在这种模式下核心企业为中小企业等价中提供一种信用担保。银行更关注借款人的自偿性程度和单笔交易资金回笼的可能性,从而不仅仅将借款人本身的信用等级当做硬性门槛。对银行来说,采用供应链模式所需付出的调查成本减少,与之代替的是更加着重考察单笔贸易的真实性,单笔贷款的实质风险。而在传统融资模式中需要调查的盈利性、流动性等传统指标正是许多中小企业所欠缺的。“许多中小企业因为规模的限制没有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无法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报表,同时企业信用记录无法完善,以及行业的多样性,造成银行通过报表、企业征信等传统手段无法准确获知企业真实的盈利能力或需付出巨大的信息调查成本从而产生交易成本。”
供应链金融模式中,核心企业、中小企业、银行三方在交易中展开博弈。由于企业借款人容易了解银行真实获益情况,而银行对企业的了解大多数情况下没有企业对自身了解充分和真实。所以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存在不完全信息博弈。供应链金融模式面临主要所面临的风险是信用风险。在银行、核心企业、中小企业三者分析中主要对信用风险所影响的收益和成本进行分析,反映三方的利益均衡关系。
采购阶段的供应链金融——“应付账款融资模式是指核心企业承诺回购,银行控制下游企业提货权的前提下,融资企业向银行申请动产或存货质押融资。”我们以应付账款融资模式为例讨论一下银行a、核心企业b、下游中小企业c三者之间的关系。
1.下游企业资金处于缺乏状态,需对外融资。向银行借款,期限一年,还款方式为一年以后还本付息。质押物为向上游企业所购原料或商品,待还本付息后,一次性收回质押物。
2.假设银行的资金成本为r,银行为企业提供的贷款利率为:ri=r0+piλ+ki(δ- r0)。式中 r0为市场利率;pi是违约率,λ为损失率;ki(δ- r0)i为银行风险溢价,其大小与企业授信级有关,每个中小企业所需融资金额为Li。
1.商业银行a
普通模式下,银行借款利润为 πB(2)=ΣLiri- r0ΣLi,由于中小企业授信级别低,故银行利率定价时需向中小企业寻求更大风险溢价,其中 ri为链上第 i 家企业制定的贷款利率。假设每家企业面临的风险都相互独立,可推出在普通模式下违约率为融资企业的违约率的线性相加。
供应链模式下,银行借款利润为 πB(1)=rsΣLi- r0ΣLi,其中 rs为供应链贷款平均利率。由此可以看出,采用了供应链金融模式下的银行信用风险降低,另外由于和产业链的上下游建立了合作关系,规模效应致使银行的总利润增加。
2.供应链上的中小型企业b
供应链下游的中小企业,在没有供应链金融支持的条件下,为了在预付账款还未转为存货或原材料而挤占生产资金时,企业需要通过自身信用或抵押物向银行贷款获得资金而正常甚至加快生产周期,假设此时的资金成本为:ri=r0+piλ+ki(δ- r0),融资企业由此带来利润增长为 πE(2)=πE0- ri+πS。式中 πS为在融资成功后产生的额外利润,πE0为初始利润。
若引入供应链金融进行融资,则融资成本为 rEc=r0+PEcλ+ KEc(δ- r0),式中 PEc为核心企业的违约率,KEc为核心企业的资信评级。同时,由于中小企业的资金周转加快,单位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利润增加,此时利润为:πE(1)=πE0-rEc +πS。
3.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
当核心企业部选择供应链金融支持模式时,假设同类核心企业之间存在竞争,下游中小企业会因没有得到相应的购买融资支持而选择减少对核心企业产品的购买,因此假设不选择供应链融资模式的情况下核心企业付出的成本为C0,利润为πEc(2)=πE0- C0,式中,ξi为第 i 家企业向其转嫁财务成本的转移系数,ξi≥0。
若核心企业选择供应链融资,其运作成本为 C1=C0+Piλ,其中Piλ为第 i 家企业违约为核心企业所带来的损失,同时由于采用了供应链金融融资带来的销量增加在销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所增长的利润为△πE0。由此,核心企业的利润为:πEc(1)=πE0+△πE0- C1。由此可以看出核心企业是否愿意采用供应链金融模式取决于增长的利润与承担的担保成本孰大。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对于处于下游的中小企业来说,无论银行与核心企业采取哪种方式,最优的融资选择都是采取供应链金融模式。因为通过核心企业的优质资信担保,中小企业可以有效地降低融资成本。但银行与核心企业是否选择供应链金融模式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在采用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下,银行的贷款利润为 πB(1)=rsΣLi- r0ΣLi,虽然较直接向中小企业授信来说,资信评级的认可使风险利率定价降低,但由于采用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获得了规模效应,银行面临的供应链上违约率为链上所有企业的线性叠加,违约风险可能显著增加,当πB(1)>πB(2)时,银行选择采用供应链金融模式,但当πB(1)<πB(2)时,银行选择供应链金融模式意味着为面临更大的风险和更少的利润,这时需政策性金融机构介入,为供应链融资提供资金支持。对于核心企业来说,在采用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为下游企业承担担保时,企业的利润为πEc(1)=πE0+△πE0- C1,在不采用融资担保模式的情况下利润为πEc(2)=πE0- C0,在核心企业处于竞争市场的情况下,采用供应链金融模式可以增加产品销售额,从而增加企业毛利,但由于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下同样承担对中小企业的担保责任使运作成本增加,在交易对手出现违约的情况下承担担保责任,蒙受损失。因此企业应该发挥自己在市场中容易掌握一手资料,了解交易对手真实情况的优势,将担保风险降低,使πEc(1)>πEc(2),使核心企业选择供应链金融模式。
本文对供应链金融各参与方的成本收益进行分析得出:第一,商业银行通过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不仅能维护和稳定优质的客户资源,还能通过核心企业收集到更多相关企业信息。同时供应链金融模式中,核心企业实质上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从而银行从而能够有效借助核心企业降低对中小企业的实质风险把控。但由于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中,因规模效应积聚的风险可能导致市场失灵,所以市场应引入政策性金融机构参与。第二,供应链模式提升了核心企业渠道建设,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上下游企业融资问题,并在承担一定担保责任的前提下,建立自己对中小企业的风险评价体系,降低自己风险。第三,以供应链金融模式为起点与银行展开初始合作关系的中小企业,可以得到银行专业的咨询和长期稳定的金融支持,从而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期资金需求。
[1] 乔晓宇. 供应链金融模式下成本收益的博弈分析[J].商业经济,2011(22).
[2] 高凌,董宝田. 供应链金融视角下商业银行贷款定价分析[J].煤炭经济研究,2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