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语言的藩篱——《所罗门之歌》中的喻指世界

2013-08-15 00:48越,黄
关键词:所罗门之歌所罗门非裔

赵 越,黄 磊

东北大学,辽宁 沈阳 110819

一、喻指理论(Signification)简介

在对美国黑人文学的诸多批评中,最有代表性的莫过于白人文化一直以来所非议的黑人擅长模仿,缺乏原创性的特点。正如著名非裔黑人作家拉尔夫·埃里森所抱怨的,有些评论家甚至无视文学语言的特性以及黑人小说的复杂性和创造性而直接将政治性凌驾于文学之上。美国文艺批评的重要代表人物小亨利·路易斯·盖茨于20世纪80年代创建的非裔美国文学理论就是第一个从理论层面对美国黑人文学中存在的偏见和谬误作出的有力回应。在《意指的猴子:一个非裔美国文学批评理论》一书中,他考察了泛非洲神话,追溯了非裔美国文化与非洲民间文化的渊源,建构了喻指理论,在西方文论界引起了强烈的学术震荡。喻指是非裔美国文化中的一种独特语言现象,通常说话人的字面意思令人费解,但是含义深远而幽默。喻指一词与非洲文化传说中的名为埃苏的“意指的猴子”有关。它经常利用强大的饶舌本领,对愚昧的或者邪恶的人或动物处以惩罚,也在某种程度上成为非裔美国人的象征和代表。通过考察黑人文献和民间传说,盖茨发现“埃苏拥有的最重要功能之一是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埃苏的力量还在于它能够运用多样性的话语选择对话语的各个部分进行整合。它可以利用谐音,歧义和故意误听等方式使需要传递的话语变为希望对方听到的内容。盖茨研究非洲神话形象话语时,论证得出喻指的主要特征是:比喻性和双声性。盖茨说:“美国黑人传统自开初就是比喻性的。不那样,它怎么能生存下来呢?黑人民族一直都是比喻大师:说的是一件事,指的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件事,在西方文化的压迫下这成了黑人生存的基本手段。”这种擅用比喻和模棱两可的喻指方式含蓄委婉,不了解非裔美国文化的人不容易理解。尤其对那些受奴隶制迫害的黑人奴隶来说,喻指是他们唯一可以使用的,暗中表情达意的说话方式及暗讽奴隶主的语言工具。除了盖茨,一些学者也对喻指的独特用法发表了评论。如罗杰·D·亚伯拉罕给出这样的定义“它可以指对一个主题迂回地讨论,而永不落在点上的倾向;也可以指嘲笑一个人或一种境遇;还可以指用手势或眼神说话,这包括所有复杂的表情和手势。”而双声性特点则起源于杜波伊斯提出的非裔美国人的“双重意识”的观点,盖茨进一步指出双声性是非裔美国人把来自非洲的母文化和来自欧美的主流文化相结合的产物,它意味着形式修正和一种与前辈文本相呼应的互文关系。双声性的特点表现为采用正统化的书面英语文字方式来模拟黑人土语的民间化口语特征的倾向。喻指反映着奴隶制下非裔美国人生存状态对语言要求的特殊性,同时表现了非裔美国人的智慧和幽默。

二、《所罗门之歌》中的语言喻指

喻指理论在莫里森的多部小说中得到淋漓尽致的演绎和实践。纵观她小说中大量揭露非裔美国人的众多禁忌、暴力和愤怒的描写,却丝毫没有令人反感或产生消极的情绪,除了莫里森巧妙地运用诗一般的语言将希望的愉悦融入痛苦的沧桑,喻指也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将一些无法言说的内容藏在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表达之中,这种带有明显黑人土语特点的修辞和叙述手法展现了标准英语描述所达不到的审美深度。语言的喻指即非裔美国人的口头文字游戏的语言特点,通过转义和暗讽等方式间接达到讽刺和幽默的批评目的,主要是通过口头传承来实现的。其形式灵活多样,还有着即兴发挥的特点,就像黑人的布鲁斯音乐一样,充满民间活力。

在《所罗门之歌》中,莫里森笔下的人物巧妙地运用了转义性和暗讽性喻指,以生动形象的修辞方式抒发了他们对人生的感受和面对苦难生活时幽默乐观的态度。

(一)转义性喻指

转义最初是指语言中有别于正常表达的辞格,人们通过改变词语的原有意义,临时赋予它们新的含义而形成转义。现代修辞学倾向于认为语言的转义用法是话语修辞的主要方面,它是话语的灵魂,也是修辞的灵魂。多种修辞手段——借代、夸张和隐喻都属于转义的范畴。它的含义也更为宽泛,指语言交流时蕴涵了最基本想象力的必备手段。盖茨所定义的喻指是指黑人英语在标准英语意义表达的过程中由于增添转义而产生的具有族裔特点的表意方式,是构成美国非裔文学特殊性的重要因素。

例如,在《所罗门之歌》中,有一段谈话即大量运用了语言的喻指。在小说的第五章中,“奶娃”和他的朋友“吉他”在喝茶时谈论社会:

“给我喝茶吧,吉他。光要茶,不要地理。”

“好吧,不要地理。你的茶里要不要点历史?”

……

“好啊,这玩意要能算茶,那我就成煎鸡蛋了。

“为什么你会成了煎鸡蛋?干嘛总离不开鸡蛋?黑人当过各种各样的东西,可从来还没当过鸡蛋。黑人不会成为鸡蛋。他的基因不会让他当鸡蛋,再怎么拼命都不行。天性不允许。‘不行,你不能当鸡蛋,黑鬼。嗯,你要是愿意,可以做乌鸦,也可以当一个大狒狒,可当不成鸡蛋。鸡蛋太难,太复杂,也太脆弱。况且,还是白的’。”

“也有一种褐色的蛋。”

“那是杂种。再说,也没人愿意要。”

“我有权利想当什么就当什么,我就是愿意当鸡蛋。”

“那么说得有人打碎你的壳。”

在这段谈话中,两个朋友从茶谈到由此联想到的东西。这里“鸡蛋”即运用了“转义”手法。鸡蛋因其白色的外壳和蛋白而暗指白人的肤色。因此,“奶娃”想变成“鸡蛋”,喻指他希望能获得和白人一样的生存条件,这在吉他看来是不可能的。种族歧视不容许这个理想的实现:“除非有人打破你的壳。”而蛋壳一旦打碎,鸡蛋也就毁灭了。“褐色的蛋”则指白种人和黑种人混血的孩子。他们的肤色正像黑白两色调和的褐色。混血儿的处境更为艰难:处于微妙的种族矛盾之中,因为不纯正的血统而受到任何一方种族的排斥。美国南方曾经奉行“一滴黑血原则”(one drop rule),即个人的身体里哪怕只有一滴血来自对黑人祖先的血缘继承,那么此人就不属于白种人阶级。他们的肤色太白了,与黑人有明显的外表上的生理区别,不能算作自己人。在这里莫里森借助黑人擅长的喻指言此意彼,表达了黑人渴望摆脱种族歧视和压迫,追求平等生活的美好愿望。乌鸦,狒狒都是接近黑人肤色的颜色,吉他用此来喻指黑人只能面对现实,接受他们地位低下的事实,要想达到和白人一样的生存状态是一件很艰难复杂,或者根本无法企及的事情。在非裔文化背景和语境下,这段带有转义的对话亦庄亦谐,引人会心的微笑和思考,严肃却不沉重,充分体现了喻指的语言魅力。

(二)暗讽性喻指

对于非裔美国人而言,他们的智慧不仅体现在说话时能蕴涵暗讽,一语双关,就字词的音或意作修辞方面的调侃,而且能够迅速而巧妙地应答。通常,一个不会嘲讽的非裔美国人会被认为不合潮流,甚至被看作圈外人。暗讽是黑人文化的一种语言传统,即运用幽默、逆论,间接,夸张和羞辱等方式描述人或事物。暗讽作为一种诙谐的语言游戏,它可以让使用者对一些重要或敏感的伦理或社会话题作出间接的评论。莫里森试图通过描摹现实来还原和保存非裔美国人生活最原始的活力。她的小说中都充满着大量来自黑人的生活对话等口语形式。她认为,“能够表述给朋友听的文字,才能使语言真正被激活。而语言原初的力量就在于准确掌握对微妙状态的区别以及对复杂状况的表述。”在小说中,她没有直接谴责白人种族主义者奴役非裔美国人的罪行,而是用暗讽来揭露带有种族偏见的主流文化。

例如,在《所罗门之歌》里,莫里森在描写主人公的表姐丽巴的经历时运用了出乎读者预料的喻指方式,辛辣讽刺了种族歧视的虚伪和愚昧:

“看见这个了吗?”丽巴把手放在衣裙上面,拽出一颗连着一根链子的钻石戒指。这是我去年赢的。我是……怎么说的来着,妈妈?”

(派拉特:)“第五十万个。”

(丽巴:)“五十……不,不对。他们不是这么说的。”

(派拉特:)“他们说的是半个百万。”

(丽巴:)“这回对了。我是走进‘西尔斯暨罗巴克公司’的第半百万个人。”她的笑声中带着开心的骄傲。

“他们不想给她这戒指,”哈格尔说,“因为她样子太寒酸了。”

(派拉特:)“告诉他们你怎么会去‘西尔斯公司’的,丽巴。”

(丽巴:)“找厕所。”

(哈格尔:)“让你离开那地方,花上一只钻石戒指还是值得的。你当时已经吸引了一群人,而且还会再招来苍蝇的。”

在这段对话中,丽巴叙述商业区大街上限制黑人如厕,她只好走进一家允许黑人进去的商场卫生间,居然成了商场第五十万名顾客,赢得了一枚钻石戒指。商场很不情愿,因为她是黑人,而且居然根本没有购物打算!当丽巴再次对别人提到此事时,家庭成员都了然在心地在旁边补充和点评。“五十万”让人首先自然联想到钻戒的标价,渲染了钻石的名贵。但兜了一个圈子之后,读者发现原来并非指的是钻石的价格。当丽巴不动声色地说道去商店的原因只是“找厕所”时,便立即产生了对种族歧视的辛辣讽刺效果。而哈格尔的一句评论更是暗讽白人本想利用“成为第五十万名顾客即赢钻石戒指”来招揽顾客,促进消费,没想到却招来了一名黑人,因此这句“花上一只钻石戒指让你离开还是值得的”,对种族歧视进行了无情的嘲弄和讽刺。

除了直接在情节需要时用对话展现黑人的喻指技巧和智慧,莫里森在描述人物的特点时也生动地运用了暗讽修辞,增加了小说的艺术感染力。当《所罗门之歌》中贪婪的麦肯·戴德二世听说儿子“奶娃”发现了金子时,他的表情大变,莫里森形容他像“一条老狗嗅到一块生肉就扔掉一只鞋一样突然”,非常生动形象地比喻了麦肯·戴德的变化,讽刺了他的贪婪和无耻。又如,在暗讽他为了两个月的租金而毫不留情地把老人和孩子赶出去时,莫里森将他比喻为“就像一条鱼需要两个裤兜一样”。正是通过暗讽的手法,句子的意思产生相反的效果,因为人们都知道一条鱼根本就不需要裤兜,在此,原文暗讽的喻指意图表现得淋漓尽致。

三、《所罗门之歌》中的命名喻指

海德格尔曾经说:“语言凭借其给存在物的初次命名,把存在物导向语词和显现。”这即是人们在生活中凭借语言为事物命名并借以搭建文化交流的基础。对于非裔美国作家而言,历史造成的身份敏感性是他们在文学创作中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他们的作品中,命名作为一种修辞方式由此有了新的表现内容和功能。“文学命名使‘现象话语化或符号化’以期充分适合‘命名主体’修辞行为的文化意旨与满足时代权利的功利性目的。”

因此,现代非裔美国文学中以命名为修辞方式的写作和非裔美国身份诉求产生了密切的关系。莫里森则是其中最突出和典型的一位作家,她的小说将充满本族文化符号的喻指性命名方式作为彰显族裔身份意识的重要策略。在《所罗门之歌》中,她通过用典、反讽、启示式等多种修辞的命名方式给她的作品增添了丰富的层次感。

(一)人物的命名方式

美国黑人被奴役的历史使他们失去了来自家庭和部落的姓氏,被迫冠以奴隶主的姓氏。莫里森在《所罗门之歌》中将其称为“作为见证的姓名”,这些姓名见证了美国历史上倒退的,最有违人性的阶段之一。废除奴隶制后,非裔美国人抛弃了印有欧洲文明标记的英文姓氏,转而或采用穆斯林姓氏或即兴随意创造的拼写方式等获得全新的姓名。莫里森在小说中以文学再创造的命名手法唤起了人们对黑人民族文化的回忆,同时也喻指了非裔美国人对自我身份的诉求和对获得平等公民权利的渴望。

在小说的扉页,莫里森写道:“父亲们可以高飞,而孩子们会知道他们的姓名。”由此可见莫里森对于命名的重视。故事的结局也正好与此呼应:“奶娃”知悉了祖辈的故事,并融入民族文化之中,在精神上真正地腾飞了。命名作为非裔美国人追寻身份和自我的象征,在作品中屡屡成为作家关注的焦点。莫里森小说中人物的命名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用典式命名。圣经故事和希腊神话作为西方文学传统的来源和根基,对读者的影响和精神支撑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所罗门之歌》中的人物命名使人们将非裔美国人的生活与人类普遍的历史和经历联系起来,圣经的庄严和神圣为寻求身份的文学主题起到了恰当的映衬作用。

小说中有一个贯穿始终的名字“所罗门”。据圣经记载,他是一位伟大的犹太国王,以智慧著称。“所罗门”一名通过误读,转化等方式委婉地将非裔美国人的历史与其非洲祖先和圣经历史联系在一起,反映了他们对被承认和合法地位身份的诉求。在小说中“所罗门”其人是主人公“奶娃”来自非洲的奴隶祖先“沙利玛”(Shalimar),“所罗门”是非洲土语“沙利玛”的英译。这种非洲语言的英译和意义双关造成小说中两首民谣的混淆,也有可能使人将非裔美国人的民间歌谣误读为一个基督教圣歌的版本。由此,将“所罗门”借用为非裔美国人祖先的名字的同时,所罗门王所代表的智慧,自由和旺盛的生命力也和非裔美国人紧密相连了。

又如,当“奶娃”在弗吉尼亚老家迷路时,为他指路的老妇人名为瑟丝(Circe)。来源于希腊神话中一名女妖的名字。她后来为奥德赛指引回家的方向。在这里暗示智慧和作为指引者的女性。“奶娃”的另一位指引者,即他的姑姑派拉特(Pliate),也得名于圣经故事。在她出生时,父亲拿着圣经随意一指,看中了那个“好像一棵大树保护着几棵小树的Pliate”。树木在非洲神话里是连接生死世界的渠道,代表着一种神秘而强大的沟通力。在英文中,派拉特和“领航员”一词的发音相同,这又为小说中派拉特指引“奶娃”寻找传统文化埋下了伏笔。她引导着“奶娃”找回黑人的失落身份,承担起传播民族文化的重任,她同时也象征着非裔美国人自强不息精神的引领者。

反讽式命名。利用反讽来命名小说的人物也是莫里森常用的命名方式之一。《所罗门之歌》中的“奶娃”家的姓氏是戴德,英文是“Dead”,即“死亡”的意思。其实这并非他家族的真正姓氏,其荒诞的来历有着冷幽默的意味:当他们的黑人祖先获得奴隶解放证书的时候,一名喝醉酒的白人官员问“奶娃”的祖父生在哪里,父亲是谁,他回答说他出生在麦肯,父亲已经死了,结果这名白人官员就胡乱将“Dead”当成他的姓氏,麦肯当成名字登记上去了,与黑人奴隶刚刚获得的新生恰恰形成夸张的嘲讽。由于白人的错误,他家的姓氏被剥夺了,从此沿用了这个错误的姓氏,离祖先也越来越远了。因此这个姓氏见证了他们所受的压迫,但与名字所暗示的相反,他们的家族存在着旺盛的生命力,三代人重复着同一个姓名:麦肯·戴德一世,麦肯·戴德二世,麦肯·戴德三世。这种反讽式命名深刻地讽刺了无孔不入的种族歧视,竟然连黑人的名字也要拿走,同时也意味着非裔美国人取得民族自尊和自立道路的艰辛。

启示式命名。作家还将自己对非裔美国人的希望和理想赋予人物的姓名之中。《所罗门之歌》的主人公绰号“奶娃”就有着深刻的寓意。他的母亲露丝为了填补生活的空虚,一再将儿子的哺乳期延长,使儿子得到了这个绰号。而名如其人,“奶娃”在长大后秉性也如吃奶的婴儿,任性、自私、想入非非,这个绰号反映了他的依赖性和不成熟。但同时婴儿也是人生的开始阶段,拥有充满希望的未来。“奶娃”的可塑性很强,肯接受教诲,对世界充满了了解和探究的冲动,前途充满希望。他受了传说和他姑姑派拉特的鼓舞,带着发财的美国梦去南方老家淘金,最终在他的南方之旅中发现了他的家族历史,找到了作为非裔美国人的自豪感,实现了蕴涵在他绰号里的期望:从一个幼稚,不定性的孩子成长为具有责任感和能引领他人的成熟男人。

在《所罗门之歌》中,莫里森言简意赅地总结道:“他们取得名字就像他们取得其他东西一样——用他们最好的方法,用他们所能用的最好的方法。”取得姓名意味着传统的开始,记住姓名意味着不忘历史。莫里森小说的人物姓名将非裔美国人复杂的文化根基和他们的理想与希冀统一在一个个生动的符号中,令人掩卷难忘。

(二)地名的命名方式

莫里森小说中的一些重要地名的命名也大多蕴涵喻指的意味。“在非洲人的文化传统里,地域和具有能动性的人本身一样重要。”土地提供了文化传统延续的地域基础,是民族精神代代相传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莫里森在她的多部小说中都以她独特的民族主义视角对地名进行艺术设计与定位,以此来提示,引导读者理解非裔美国人在对属于自己的土地的命名中寄予的对生活的希望和对现实世界的嘲讽和批评。

反讽式命名。《所罗门之歌》中的地名讽刺了美国的种族歧视现象。如“没有医生街”本身并不符合人们对地名的预期,其来源是由于黑人们为他们自己的杰出医生而自豪,将一位黑人名医所在的街道称为“医生街”,但此举却不为当局所接受,以这个街名为地址的邮件都被拒收,并被标上“没有医生街”的退信理由。愤怒而无奈的黑人于是嘲讽地将这条街称为“没有医生街”,以调侃的方式表达自己的不满和坚持,最后这个名称竟被默认下来。小说中的另外一个农庄的命名也很有意思:主人公麦肯·戴德的祖父在摆脱奴隶身份之后,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拥有了一个农庄,充满憧憬地将其命名为“林肯天堂”,生活得十分富足。但好景不长,这个天堂却经不起人间种族歧视的风浪,最后被白人胁迫夺走,毁于一旦。也许黑人的天堂真的可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天上乐园?这些有悖常理但却令人心酸的命名方式使人在惊奇之后陷入深思,同时也间接反映了非裔美国人的政治诉求。

四、结语

非裔美国人对强势的社会文化中不公平现象的随口喻指无处不在。一方面,喻指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非裔美国文化的独特性与边缘性,它成为非裔美国人表情达意的首选方式,同时也是他们最熟悉和能掌控的言说方式。在面临正规英语的全面话语控制的情况下,它是反抗文化入侵,保持族裔文化精神的一个必然选择。另一方面,非裔美国作家如莫里森等人通过喻指,向世人展示了非裔美国民间口头文学的新鲜和活力,通过喻指的表现手法,穿越了语言的重重藩篱,重构了叙事的世界,塑造了生动而鲜明的艺术形象,从而使非裔美国人的政治诉求融入到对他们的历史体验和成长经历的描述中。他们对种族身份完整性的要求为重建非裔美国人的文化身份创造了条件,为进一步争取获得发展和提高的权利提供了前提。

[1]小亨利·路易斯·盖茨.意指的猴子:一个非裔美国文学批评理论[M].王元陆,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2]Gates,Henry L.Jr.“Criticism in the Jungle”in Black Literature and Literary Theory[M],New York and London:Methuen.1984.

[3]托妮·莫里森.所罗门之歌[M].胡允桓,译.南海出版公司,2010.

[4]Taylor-Guthrie,Danille K ed.,Conversations with Toni Morrison [G],US:University Press of Mississippi,1994.

[5]海德格尔.诗语言思.彭富春[M],译.文化艺术出版社,1991.

[6]席扬等:文学思维活动的修辞化探寻:“文学命名”初论[N].人大书报资料中心·文艺理论.2003,1.

[7]Barbara Christian,Black Feminist Criticism[M],New York:Pergamon Press,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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