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晓倩
(贵州大学马列主义教学部,贵州 贵阳 550025)
世界在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中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恩格斯的国家起源思想虽然诞生于遥远的十九世纪,但是在纷繁复杂变化多端的现代世界中,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解释力。遗憾的是,截至今日,众多的从事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学者们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起源思想的研究并没有很充分,在诸多的马克思主义有关教材中,马克思主义国家起源思想并没有被作为一个明确且独立的问题来提出。很多著作只是在涉及到国家观这一部分时才将国家起源思想略提一笔,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马克思主义国家起源思想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上本来就应该具有的地位。本文依据恩格斯所写《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对恩格斯的国家起源思想进行了一个简单的梳理,借此来阐明恩格斯的这一比较完备同时也是比较科学的思想体系在现当代国家起源研究领域仍然是一个不可以被忽视的重要问题,从而为未来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提供一系列有益的启示。
18 世纪下半叶到19 世纪上半叶,一方面由于飞速发展的资本主义经济不断产生效用,另一方面由于生产的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激化,这个时候频繁爆发经济危机,导致了社会矛盾的日益尖锐,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不断展开。这时候,无产阶级开始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的舞台。为了维护资本主义制度,资产阶级的学者们极力掩饰资本主义社会固有的弊端和矛盾。并且大肆鼓吹和宣扬在人类社会出现之初就已经存在阶级和私有制,混淆视听,将有关国家的问题搅得混乱不堪。例如当时黑格尔的理论就受到一些人的大力吹捧。在黑格尔看来,国家属于伦理范畴,它是一个独立的伦理实体,是家庭和市民社会的统一体。家庭和市民社会的存在要以国家的存在为条件,因为家庭和市民社会是从属于国家的,国家是一个“伦理观念的现实”。[1]为了让无产阶级更加正确地认识阶级、私有制以及国家的起源等一系列问题,彻底破除关于国家问题的迷信和误解,就需要有人从理论上来说明其实质和产生的根源。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在1884 年3 月至5 月间用德文撰写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其副标题为“就路易斯·亨·摩尔根的研究成果而作”,这是一部关于古代社会发展规律以及国家的起源的伟大著作。恩格斯参考了马克思生前对美国民族学家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所作的摘要和批语,系统地阐述了人类历史的早期阶段家庭的起源和发展,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国家的产生原因和阶级本质。恩格斯认为“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2]在他眼中,国家是在阶级对立和阶级利益冲突中产生的而并非从来就有,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最强大的阶级将它牢牢握在手中。“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剥削和压迫被剥削阶级的新手段”,[3]国家机器被这个阶级用来维护自己的特权,它所规范的秩序不过是有利于自身统治而已。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国家,它在本质上是统治阶级用来维护本阶级利益的暴力工具,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恩格斯通过唯物史观对国家的起源给以充分的分析,揭示出在民主的外表下,无产阶级应当保持清醒,认清本质。
国家的起源是从三次社会大分工开始的,我们都知道,生产关系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转变的,这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第一次社会大分工,游牧部落成为一个主要的劳动部门,这就使它从原始农业中分离出来。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农业与手工业分离,这次大分工发生的时间是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由于铁器的发明和广泛使用,使生产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第三次社会大分工,民族制度向国家组织转化,具有决定性意义。与前两次大分工相比较,第三次社会大分工的不同在于创造出了“商人”这个独立从事产品交换的阶级,这个群体的出现使商品生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商品经济特有的标志出现,如货币、借贷等。由于财富的不断积累,两极分化开始出现并越来越明显,社会经济政治结构巨变,氏族制度也被国家组织所取代。
国家的产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其发展途径总体一致但也具有各自的特点。恩格斯将欧洲范围内的国家形式概括为以下几种:1、雅典式。这种国家形式属于最纯粹并且最典型的,这是因为,它的产生“没有受到任何外来的或内部的暴力干涉,……,因为在这里,高度发展的国家形态,民主共和国,是直接从氏族社会产生的”。[4]2、罗马式。罗马国家是在平民战胜贵族的激烈斗争中产生的,“在罗马也就是在所谓王政被废除之前,以个人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古代社会制度就已经被炸毁了,代之而起的是一个新的、以地区划分和财产差别为基础的真正的国家制度”。[5]3、克尔特和德意志式。德意志人在大规模的民族迁徙和不断的扩张过程中,其氏族制度开始瓦解和消亡。但德意志人建立自己的国家后,确立的是封建制国家,而不是奴隶制国家。它的氏族制度残余明显,如母权制的遗留等。国家组织在氏族制度的废墟上矗立起来,恩格斯对国家的起源进行了充分而且全面的分析,他将包裹着民主的华丽外衣狠狠撕破,让其毫无遮掩地袒露在无产阶级面前。国家从其本质上来说,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它与氏族相比是不相同的,具有自己与众不同的特点。国家是按照地区来划分国民和设立公共权力机关的,不管其属于君主制还是君主立宪制,又或者是共和制,它都是私有制和阶级对立的产物。
恩格斯站在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对国家的起源做了独到的阐述:
“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曾经有过不需要国家、而且根本不知道国家和国家权力为何物的社会。”[6]在原始的氏族社会中,生产力是非常低下的,所以,人们在一起劳动,一起消费,没有剩余产品,也就不会存在私有财产和人对人的剥削,因此也不可能出现国家。在原始共产制条件下产生并发展起来的氏族组织,是一种原始的民族主义。那里,没有特殊的权力机构,也没有专门的官吏和军队,人人都是自由平等的,一切问题都按照传统的习俗由当事人自己来解决,这是一种十分单纯质朴而美妙的制度,是和国家有着本质区别的。私有财产制度以及阶级剥削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的,而国家也是在此基础上应运而生的。
国家一旦出现,就说明这个社会已经陷入了一种无法解决的自我矛盾之中,它分裂成为很多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且无法从中摆脱出来。私有财产制度是国家产生的经济前提,阶级矛盾尖锐化是国家产生的社会政治前提,这两方面的前提一旦具备,国家的出现就是不可避免的了。与此同时,社会职能的进一步分化,带来的是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离,有些人成为的专门的脑力劳动者,这就使得特殊的权利机关的建立成为可能。于是,氏族社会的民主制度和议事机构一步一步被遗弃,让位于一种完全脱离生产和广大群众,专门从事管理社会的职能和实行阶级压迫的特殊权力机关。由此,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国家以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的身份而出现。
国家把阶级斗争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从而维护统治阶级所需要的社会秩序。这样,才能使利益根本对立、不断进行着你死我活的殊死斗争的各个阶级不致在根本没有必要的斗争中和社会同归于尽。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国家在历史发展的一定阶段上产生,是合乎社会发展规律的,并且是有积极作用的;阶级斗争是有条件的,并不是一切阶级斗争都是社会发展的动力,那种无休止的没有意义的斗争可能使社会遭到毁灭;国家“缓和冲突”的作用是相对的、暂时的,而不是阶级矛盾的最终调和,这是同机会主义的调和论根本不同的。
国家是从社会中产生的,是一定经济关系的产物,是阶级统治的需要。但国家一旦建立之后,还担负管理社会的公共事务的职能,自居于社会之上,表面上似乎是代表全社会利益的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机关。国家凭借它所掌握的暴力工具和它所制订的法律,把所有的权力全部都握在自己的手中,也因为这样,国家登上了至高无上并且不可侵犯的特殊的地位,使所有的居民必须要臣服于自己,由此,国家就成为了一种越身于社会之上的力量。可是,让我们透过现象的迷雾来看一看它的本来面目,国家所制订的法律、 法令、政策、规范,其所体现的无非就是统治阶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它所代表的也只是统治阶级,从而成为了与社会相脱离的工具。
恩格斯的有关国家起源的思想直至今日仍然闪耀着真理的光辉,国家起源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恩格斯运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揭示了社会从氏族制度到国家的转变规律。恩格斯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第一个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系统地分析原始社会关系的思想家。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起源思想可以堪称是人类思想史上的一次革命,它宣告了世界上各种国家起源学说的终结。恩格斯的国家起源思想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马克思主义国家起源理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一,恩格斯国家起源思想克服了唯心主义的谬误和旧唯物主义的缺陷,科学地揭示了国家的产生、本质和发展规律。国家从产生的那一天起,就被人们视为一种神秘的力量。国家是怎么产生的,几千年来可谓是众说纷纭。纵观人类文明史,各种国家起源学说的共同特征都是以适用于当时历史时代的绝对真理的形式出现的,其理论体系和基本命题都包涵着自身不可克服的矛盾。恩格斯在他和马克思共同创立的唯物史观的理论基础之上,从前国家社会的社会关系入手,深入地研究了前国家社会向国家社会的演进过程,揭示了国家起源的根源、本质和职能,并且提出了国家起源的不同途径,这是对国家起源问题的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实现了某种革命性的变革。
第二,恩格斯国家起源思想在研究方法上实现了历史的超越。恩格斯对国家起源问题的思考和论述是全方位且多层次的。首先,与传统国家观不同的是,恩格斯从经济和阶级的角度来分析国家的起源、发展及其本质,实现了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其次,在考察国家的起源、本质、职能等方面运用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再次,在研究国家的起源等一系列问题时特别注重和强调理论研究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在理论为现实服务方面开创了光辉的先例。
第三,恩格斯国家起源思想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解释力。恩格斯的国家起源思想距今已跨越了一百多年的时空,现今的世界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它仍占据理论思维的制高点。无论是支持、赞同还是反对或敌视马克思主义的人却都不能无视它的存在,甚至还从其交锋和碰撞中吸取他的一些思想,当今全球化背景下国家理论的复兴就是最好的证明。
[1]乔·威·弗·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257 和360 节.该书第一版于1821 年在柏林出版.
[2]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70
[3]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72
[4]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18
[5]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28
[6]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