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岩,李天明,姜 帆
(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哈尔滨 150080)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哈尔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紧紧围绕“超越自我,达标晋位”的主题,以争创“五个好”党组织和争做“五带头”党员为目标标准,坚持科学谋划、分类指导,创新载体、典型引路,党员引领、同争共创,取得良好效果。
1.以支部设置创新为重点,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推广“支部+合作社”、“支部+协会”、“党群联合体”、“行业党支部”四种设置模式,积极推进支部建在农村专业协会、建在农村专业合作社上,大力组建村项目党组织,不断提高抓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围绕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村项目党组织积极谋划一批农业产业重点项目,广开为农民致富渠道,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在3 100余个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中成立2 826个党支部和党小组,有党员8 624名,吸引会员达8.5万人,带动10余万农民脱贫致富,农民人均年收入增加千余元。形成了“支部抓产业、党员创实业、百姓富家业”的格局。道里区根据党员岗位和特长建立特色党小组,成立6大类35个项目型党支部,98个党小组,856名党员成为致富带头人,引领7 000多户农民增收致富;巴彦县通过建立乡镇党员服务中心、行政村党员服务站、自然屯党员服务点,形成“乡镇党委—村党总支—协会党支部—党员中心户—党员—农民群众”一竿子到底的组织网络体系;五常市开展了推行“村党支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工工会、精神文明协会”模式(简称农村党建“1+3模式”)工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以“村民参与、村官承诺”考评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干部示范带头作用。针对村级组织职能亟待转变、村级干部的素质能力迫切需要提升、农民民主意识不断增强等问题,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把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作为突破点,结合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农村开展了以落实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村民参与、村官承诺”考评活动,通过承诺践诺、述职评议和兑现奖惩等措施,切实提高农村党组织书记和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发展生产、带头致富带富、带头服务群众的素质能力。截至2010年底,全市村官承诺的12 970件事项,完成11 841件,占总数的91.3%,群众满意率平均达94.7%。在严格考评的基础上,把落实好村干部待遇作为提高农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在经济待遇上,对村干部基础补贴一般不低于8 000元,从村级三项经费中列支;绩效补贴依据考核档次分级发放,不称职的没有补贴,称职的不低于3 000元,优秀的不低于4 000元,特别优秀的不低于5 000元。市委、市政府拿出200万元,对做出重要贡献的村干部和所在村给予奖励。在政治待遇上,2011年,全市共考录33名在农村发展中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威信较高的村干部成为乡镇公务员;推荐了670名优秀的村党支部书记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3.以“新农村建设先锋岗”等活动为平台,充分发挥广大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第一,开展“新农村建设先锋岗”试点活动。延寿县在全县9个乡镇106个村开展了“新农村建设先锋岗”试点活动。结合农村生产发展实际,设置了“生产发展先锋岗”、“村风文明先锋岗”、“村容治理先锋岗”、“民主管理先锋岗”、“维稳创安先锋岗”、“巾帼创业先锋岗”、“代办事务先锋岗”、“帮弱助困先锋岗”等八个岗位,让能力较强的农村无职党员自愿领岗、履岗,自觉参与村务管理,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县共有2 340名农民党员参与了此项活动,占农民党员总数的85%。
第二,开展“六大员六带头”活动。方正县围绕实施“强县”战略,在农村党员中开展了设立学习辅导员,助推党员带头学习本领;设立致富参谋员,帮助党员带头增收致富;设立文明宣传员,引导党员带头树立新风;设立义务保洁员,推动党员带头美化环境;设立政策督导员,督促党员带头执行政策;设立活动组织员,动员党员带头参与活动的系列活动,共组织农村党员学习206次,培训党员2 189人次,占全县农村党员的90%以上;共举办各类培训153次,协调成立稻米加工、果业产销等各类专业合作社8个,提供致富信息23条,引进6个新品种。
4.以“创业创新、全民成才”为牵动,实现全社会创先争优。各区、县(市)农村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建设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金穗工程”。巴彦县在全县18个乡镇组建了社会保障服务站,招聘50名大学生到乡镇从事农民工创业服务工作;建设了3个创业园区和2个孵化基地,对进入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创业的,提供开业指导、小额贷款、税费减免、法律援助和后续扶持相结合的“一站式”创业服务。依兰县与哈尔滨技师学院联合在全县设立9个教学工作站、36个授课点、78个学制班,对5 000多名学员进行种植、养殖、农村经济管理和农业机械化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培训。方正县设计开展了以培训贫困村农民生产技能为重点的“雨露工程”等,收到了良好效果。
5.以“万名干部进农村、服务农民促发展”为切入点,大力推进城乡结对共建。以单位包村、干部驻村为主要形式,开展“三帮三送三促进”活动,即帮助发展农村经济,帮助发展社会事业,帮助建强基层组织;送惠农政策,送信息技术,送致富项目;促进粮食稳定增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全市共帮助农村落实生产资金15.8亿元,开展农村科技培训743场次,引进致富项目1 263个,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2.46万人,帮建部门总计筹集帮建资金2 350万元。尚志市组织机关党组织进村、党员干部入户,深入农村生产一线服务;依兰县从县乡机关选派500名党性强、素质高的党员干部,到村屯担当“编外村官”;通河县组织县乡机关干部进百家门、吃百家饭、知百家情、办百家事,与农民群众同学习、同生活、同劳动,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改善,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1.现有干部队伍结构失衡,能力素质偏低。一方面村书记年龄偏大,文化偏低,能力不足,人才结构失衡。2010年底,全市村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45.8周岁。其中 35周岁以下的 156人,仅占8.3%;36~45周岁的有635人,占33.7%;46~55周岁的有818人,占43.4%;56周岁以上的有275人,占14.6%,年龄最大的已达70岁。现任村书记中,大专以上学历仅占19%,中专、高中以下学历占绝大多数,整体表现为创新能力不足,发展思路单一,从管理向服务转变不到位,耐心细致地做群众工作的观念不强,等等。另一方面,部分党员干部固守老传统、老办法,缺乏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缺乏带领群众致富的思路和办法,呈现能力素质弱化趋势。
2.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急需加强。“随着城乡一体化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劳动力转移步伐越来越快,党员作为村民中素质较高、经济活动能力较强的群体,他们的流转更加频繁,有的在外打工经商,有的长年在海外,党员流动性大,增加了平时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难度。”[1]哈尔滨市农村中大部分有作为的年轻人都涌向了城市,农村已经空巢,造成农村人才的不断流失,申请入党的优秀青年越来越少。呈现出老年党员多,青年党员少,老党员多,新党员少的特点,出现17年发展7名党员的困境,党员梯次化局限性明显。针对当前农村党员普遍外出务工、经商的现状,大力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培训,激发其活力、发挥其作用,成为夯实农村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
3.农村党组织设置模式亟待创新。过去,哈尔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大多是按自然居住区域或行政村划分这种传统模式,但随着哈尔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市场化进程加快,农民党员流动性增强,虽然积极推进支部建在农村专业协会、建在农村专业合作社上,全面推广了四种设置模式,但现有的设置模式难以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对党员管理滞后的弊端日益凸现。广大农民渴望各类产业的整合,形成规模经济、产业链条,并逐步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农民生产专业合作社发展,使党组织设置模式对农村产业化进程推进作用更加明显。
4.制度和机制构建不完善。第一,村“两委”职责缺乏制度规定。抽样调查显示,30%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不是“一肩挑”,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在村级重大事务决策权方面存在矛盾,缺乏相关的法律和条例对各自职责的制度规定。第二,缺乏公平、公正的民主选举机制。黑恶社会势力、贿选依然存在,选用干部机制不健全,优秀人才难以突出。第三,缺乏以自治权为核心的民主决策机制。决策机制不健全,村里重大事项的决定权仅集中于一人或少数人手中。第四,缺乏群众参与度高的民主管理机制。管理机制不健全,“一事一议”流于形式,村民参与度不高。第五,缺乏阳光、透明的村务监督机制。政务不公开,群众诉求渠道不畅通,引发各种矛盾。
党的十八大提出:“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必须立足实际,坚持农民群众主体地位,“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
1.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第一,创新村干部选用观念。在选人的标准上,过去按照听话、老实、稳当、因循守旧选,现在要创新,选用有真本领、头脑灵活、能带头致富的干部;在选人的范围上,要冲破旧有的只以村里那些党员和在职村干部为主的界限,拓展到多级别、多领域、多层次、多渠道;在选人的方式上,转变过去委派、等额选举,实行“两推一选”、“公推直选”;在班子结构上,转变过去只强调个人能力,要重视将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业务专长合理搭配来选[2]。
第二,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要深入研究村党组织书记成长规律,进一步拓宽视野,广开渠道,注意从农村致富能手、军转人员、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大学生村官、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党员、私营企业主、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的优秀分子、机关及事业单位退休和提前离岗干部职工中选拔人才。注重用市场机制配置人才资源,从高素质群体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强化管理监督机制,确保村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职责。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激发村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第三,切实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面对哈尔滨市处于发展新战略的大好形势下,要着眼于农村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着眼于村级党组织建设的长远需要,从确保党在农村的各项事业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出发,切实加大对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力度,健全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
2.创新农村党组织设置方式。第一,突破界限联合建。一是村村联建。经济发展不同步和不平衡的相邻村,探索推行村村联建,实现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和共同富裕为目标,发挥优质组织资源优势。二是村企联建。突破行业界限,将村镇骨干企业的党支部与行政村党支部合并联建,实行“村厂合一”和“以厂带村”,组织上统一领导村企,村厂优势互补,共谋和谐发展的党组织设置模式。三是村区联建。实行地域相近的城镇村与社区共同建立党支部或党总支,统一领导村和社区工作。四是村机联建。实行机关工作与乡镇工作有机对接,机关部门党建目标与乡镇党建目标统一结合,“党群部门联软村、政法部门联乱村、经济部门联穷村、涉农部门联专业村”的“村机联建”[3]方式,形成促进农民增收的产业链、利益链、信息链、科技链。
第二,整合行业组织建。以专业协会为载体,以经济合作组织为依托,把相关区域内从事种植、养殖、加工等行业的会员党员、党员合作户和农民经纪人党员组织起来,实行“党组织+行业协会组织”、“党组织+合作社”组建模式。以产业链中龙头骨干企业为主体,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生产基地和农户党员组建等方式建立企业党支部。形成“公司党委+基地支部+党员”、“公司党支部+党员”的组建模式,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以从业人员相对稳定、技术人员相对集中的产业化工业园区、示范服务基地为依托,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形成“1+N”型组织设置模式,以充分发挥示范区、示范基地党组织的带动作用。
第三,拓宽范畴覆盖建。针对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建设覆盖率较低、空白点较多等问题,实行差别组织设置模式。针对规模较小、从业人员中党员人数少、流动性大的“两新”组织,实行党员挂靠制,将其挂靠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党委或党员服务中心,保证其过正常组织生活。针对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但行业、产业相同或区域相近的“两新”组织,实行健全群团组织,选派工会组织员、建联合支部、委派党建指导员等形式开展党建工作,形成优势互补,工作互动,“党建带群建,互促共建”的党群工作新格局。
第四,动态管理流动建。一是建立和完善严格的流动党员登记制度。统一建立联系卡和登记簿,定期对流动党员登记,详细动态掌握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流动党员也要定期汇报自身情况。二是建立流动党员学习培训制度,依托流动党员服务中心、活动室和各支部活动室对流动党员进行培训。开设流动讲台,送理论下基层,保证学习效果。三是建立流动党员结对联系管理制度。由联络员专门联系其家乡来的流动党员和各类人才,并及时反馈。对流出党员动态更新党员信息台账,由专人与其定期联系,动态了解掌握其自身情况,确保党员流动不流失。四是建立网络信息管理平台制度。建立流动党员动态信息库,实行信息化、网络化服务和管理,形成信息资源共享。
3.建立健全村党支部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第一,依照相关法律和条例明确村“两委”职责。村党支部作为农村全部工作的领导核心,对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管理拥有领导权,并领导、组织、支持、监督村委会开展工作,其职责就是讨论和决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大事。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其职责是处理具体事务。主要是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节民间纠纷,支持村民发展经济,做好社会保障、发展文化,等等。村委会要自觉维护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并支持党支部领导职能的发挥和领导权力的行使。
第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委会定期向村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以及定期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汇报制度;建立和完善村党组织支持和保障村委会依法行使各项自治权力制度;依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建立和完善村“两委”会工作职责、议事会制度、决策程序等工作规范运作的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范村务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加强民主监督,保障村民逐步建立健全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
4.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基层党组织工作有序进行。第一,完善选举机制。改进和完善选举的方式和方法,要将人民公认原则纳入村党支部的选举过程中。把农村基层党支部建设纳入到村民自治的法律轨道,真正使村民享有决定村委会干部去留的权力,使村党支部在村民自治机制的实践中得以适应和发展,集中体现和反映出广大村民的愿望和要求,提高其自治的积极性。要继续推广“两推一选”“公推直选”,探索并完善公开招考、聘任制等方式,遵循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真正把政治过硬、能力较强、群众公认、作风扎实的同志选进基层党员干部队伍。
第二,优化决策机制。要大力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探索实行民主决策听证制度。凡是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涉及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包括: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土地及其他各行业的承包、租赁、基础设施及配套、村公共公益事业招投标、实事工程、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修订和修改、人事变动、重大资金安排、招商引资、村民困难户住宅安置方案、征地拆迁补偿款、救灾救济及群众反映的其他事项都实行民主听证,力求实现村级事务决策的公开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第三,健全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民主管理的普遍参与制度、重大事项“一事一议”制度,对经过民主决策听证后需要做出决策的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投票表决制。主要包括村级经济发展规划、耕地占用征用、计划生育、村级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低保户的评定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等重大事项。对重大事项要事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村民代表商议并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票数超过2/3以上的形成决议,要及时公示,自觉接受村民监督。没有经过听证的村级事务,党员、村民可拒绝执行,并向上级组织检举,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1]周帅.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J].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2006,(2).
[2]张静.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调查与几点对策[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15).
[3]杨新红,苏青场.创新农村党组织设置的原因、路径及目标取向[J].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