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军
(三峡大学 法学院,湖北 宜昌443002)
中国是多民族国家,也是世界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为丰富的发展中国家之一,尤其是在环境相对封闭的少数民族地区和传统部族社区,他们在共同应对艰苦的生存环境中自行衍生、继承和发展了大量的智力成果,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然而受到现代主流文化的冲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成为世界关注的问题。本文认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刻不容缓,但面对我国国情,非物质文化遗产要进行分类保护。那些不能、不易商业化利用的“非遗”主要靠政府公权力保护;那些能够商业化利用的“非遗”应当主要靠私权利进行保护。在私权利中,地理标志权在世界范围内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争议最少、最直接的、最便利的保护方式。尤其是地理标志权在保护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结合的农产品“非遗”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地理标志权利主体的群体性特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持有人和权利人具有一致性,地理标志中的人文因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上的关联性和共通性,使得用地理标志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世界上争议最少、最直接的、最便利的保护方式。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国务院《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按照《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22条第一款的规定,地理标志是指识别一商品来源于一成员国领土或者该领土内一地区或地方的标记,该商品的特定质量、声誉或其他特征主要归因于其地理来源。地理标志中的地理来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地域性是一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本身包含包含地理标志和符号,地理标志是具有识别性符号。采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手工艺技能(如特定茶叶的制作方法)的茶叶和地理标志权的对象一致。
非物质文化遗产通常是传统社区的群体产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持有人和权利人具有群体性,权利就是其成员资格的一部分。从财产价值形成过程来看,地理标志是特定地理区域内生产者在共同劳动和使用中集体智慧的结晶。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在一定区域内符合使用条件者具有群体性就成了地理标志的权利主体具有群体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某地区人民世世代代共同创造,共同传承的智慧结晶。其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地理标志中的人文因素往往与传统知识联系在一起,甚至构成非物质文化遗产;而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构成地理标志中的人文因素。在地理标志人文因素中,特定的产品加工工艺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些加工工艺和操作流程本身就可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五峰绿茶地理标志中采花毛尖茶制作技艺2009年已经被列为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地理标志是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许多国家保护地理标志,一方面是出于经济的考虑。另一方面也是出于保护文化传统的考虑。一个地理标志的消失,往往意味着与他同时存在的某些特殊文化现象的消失。因此,在全球化语境中,地理标志已经被看做是传统知识的一部分。[1]有些传统知识已经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象。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某地区人民世世代代共同创造,共同传承的智慧结晶。具有鲜明的地域性。而有的地理标志本身就是地名商标。地理标志不是一个简单的地理名称,而是一种质量标准的象征。地理标志不能向该地区以外的主体转让,具有地域性。
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分类保护,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保护。从能否商业化利用上分为非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茶叶制作工艺属于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靠公权力模式保护,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靠私权利模式保护。地理标志权保护模式促使“非遗”的保护逐渐由社会的边缘走向社会的中心,打破“非遗”保护长期脱离社会,漠视社会需求的自我封闭状态。只有形成“造血功能”,这类“非遗”才能传承下去。
少数民族居民在久远的茶树的种植、茶叶的生产过程中,发现和利用了茶叶的食用和药用价值,形成和积淀了底蕴深厚、源远流长的含有茶文化的茶叶制作传统工艺。但是对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性保护,却与非少数民族地区差距很大。在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茶叶制作共有如下16个:祁门红茶、太平猴魁、黄山毛峰、六安瓜片、安吉白茶、西湖龙井、婺州举岩、福鼎白茶、千两茶、茯砖茶、南路边茶、普洱茶、铁观音、武夷岩茶(大红袍)、张一元茉莉花茶、凉茶等。他们主要14个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尤其是浙江、福建、安徽。只有2个是在云南省和四川省。在6个绿茶制作工艺中,全部被安徽和浙江瓜分。湖北作为产茶大省,采花毛尖作为全国十大名茶,只是在2009年获得进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这种差距主要是保护意识上的差距。以五峰为例,既有“茶马古道”、古容美土司遗址、英商宝顺盒茶庄等宝贵的茶文化古迹,又有被列为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采花毛尖茶制作技艺,然而在茶叶的销售中,这些土家族茶文化人文因素没有得到很好地体现,产品附加值低,反过来阻碍了采花毛尖的传播和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上遭遇到主体的冷落。主流文化的冲击、把“遗产”和“落后”联系在一起。少数民族传统地区人们认为接受和适应现代文明才有前途,艰苦的生活条件使他们不愿在家乡传承本族文明而选择外出打工,改善生活。生活条件艰苦导致群体文化知识的缺乏,使知识产权观念难以深入人心,很难利用知识产权、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利益分配机制中处于弱势地位。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茶叶制作具有产地鲜明的区域化特征,无论是西湖的龙井、洞庭的碧螺春还是安溪的铁观音,五峰的采花毛尖都是以地区为代表,各有各的制作秘笈。从保存制作工艺的角度来说,封闭有它积极的一面,然而一家一户的生产模式,几十年不变,难以形成生产规模,更无法形成品牌。商标是品牌的核心要素,但很多农户和小企业认为只要是需要缴费的就认为是加大成本。商标就是花钱买的牌子,更不知道地理标志权是何物。2006年以前五峰县茶厂400家,有一定规模的不到10家,有商标的企业只有几十家,茶产业陷入一种无序竞争。2006年,湖北省重点扶植采花毛尖等几家龙头企业,这一局面才有所改观。
2009年采花毛尖制作工艺进入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后,采花茶叶有限公司将该“非遗”实现产业化、规模化发展,产值上带动五峰及周边地区茶农10万余户,昔日传统制茶手工艺,如今变成富民大产业。
宜昌茶叶类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太少。集体商标代表了一种团体,团体的荣誉可以与其成员共享。团体可以代替其成员进行诉讼活动。作为团体的协会、行会,它更有精力,更好地去保护团体的声誉,从而作为成员的企业农户,更有时间精力去从事生产。证明商标,是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在我国,证明商标大部分是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行业协会注册的,它本身就代表着一定的质量监督。使用证明商标,意味着商品品质达到一定标准。总之,把中小企业力量集中起来,形成拳头产品,形成数量优势和质量统一管理,提高商品和服务的竞争能力,注册并使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是非常必要的。
2012年五峰绿茶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得注册,但是2013年只许可给采花等7家茶企业。即使全国十大名茶企业采花茶叶有限公司在其商品包装上没有显著标明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五峰绿茶,也没有标明采用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采花茶叶制作工艺。没有将地理标志和“非遗”相结合,可以说浪费了两项优质资源。反观“非遗”——“西湖龙井”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被许可企业达到171家,其相应的商标多达 159件。与“西湖龙井”相比“五峰绿茶”虽然有严把质量关的因素,但是使用率低是急需改变的事实。
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或一个企业拥有商标特别是优势商标的数量,使其综合竞争实力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是国际上普遍承认、颇具影响的对民族精品、特产进行质量监控保护制度。具有地理标志的产品大都是精品、名品、优品,是人和自然相互结合的产物,具的有高知名度、高质量、高附加值的显著特征,市场价值远远高于同类其他产品。1999年欧共体的消费者民意调查表明,对于地理来源有保证的产品,即使其价格高于普通产品10%,仍有40%的消费者具有购买意向。[2]在我国,统计数据表明,不管是在质监局还是在工商局获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收购价格普遍提高15%~20%,从而有效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例如,国家级“非遗”名录中的安溪铁观音在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茶叶平均价格高于全国茶叶平均价80%,茶叶受益人口、茶农年均收入居全国第一。利用地理标志制度,全国百强茶叶销售企业安溪县有6家进入。
“一个成功的政治经济单位也即是一个成功的国家,总是与一个成功的意识形态相联系”。[3]因此,中国想在“非遗”领域取得成功,整个社会层面提高对传统知识重要性认识是对传统知识的传承与发展至关重要。一个仅仅崇尚现代文明的国家很难将传统知识传承下去。一个自己不重视传统知识的国家,指望在全世界范围内受保护也只能是痴人说梦。
“非遗”是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衍生的。环境封闭、思维定势使得大部分人认为传统知识不能也不需要创新,创新就是抛弃传统。这种观念是错误的。首先,WIPO定义揭示了传统知识是传承与创新的统一。WIPO在大量官方文件中对传统知识的界定:基于传统产生的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表演,发明,科学发现,外观设计,标志、名称和符号,未披露信息,以及一切其他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的智力活动所产生的基于传统的创新和创造。在这一定义中:“基于传统的”是指某种知识体系、创造、创新和文化表达方式,通常是代代相传,为某个特定民族或其居住地域所固有,并且随着环境变化而不断演进。其次,以河南省“非遗”——信阳毛尖制作工艺的演变也可以说明。信阳毛尖唐代属团茶,饼状;宋代以来,逐渐改进为散茶;到了清代,传统炒制技术与六安的竹把炒茶和龙井的手工理条手法融合使用,工艺和质量有了新的改进和提高;到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又改小把为大把炒“熟锅”,茶叶条形更为圆直有光泽。经历传承改进,博采众人之长,形成了今天独特的信阳毛尖加工方法,这一采制工艺世代相传,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提高。最后,从哲学的角度看,世界上没有静止不变的传统知识,只不过是变化快慢或程度不同而已。传统之所以会发展,是因为那些获得并且继承了传统的人,希望创造出更真实更完整或更便利的东西。[4]茶叶传统制作方法中没有农残检验这一程序和理化数据标准,但是为保障健康,今天的制茶工艺自然含有农残检验和理化数据标准。
在五峰茶叶制作中,传统工艺中的洗茶用机械化代替手工生产,生产效率提高了,质量有保证,大多数人并不认为机械化洗茶是抛弃传统。在杀青、炒茶环节,虽然电炉炒茶效率高,但是手工炒茶和电炉炒茶在口感上有区别,电炉炒茶是不是抛弃传统,就有争议了。如何守住“手工炒茶”这一底线是茶叶制作类“非遗”保护的棘手问题,也是传统知识继承与创新的问题。笔者认为,利用“非遗”保护的手工艺商品,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在商品包装上标注“手工茶”或“机制茶”。在高档茶上应当用传统手工炒茶,在中低档茶可以用电炉炒。
“把增长作为纯粹的经济问题来看待的地区会造成发展二维品牌形象的风险,即发展没有深度的品牌形象,只会引起投资者、逃税者和货币投机者的兴趣。文化、传统遗产和体育运动则提供了第三维,在海外给该地区以富裕、尊严、信任和尊重的印象,在国内则显示了生活的质量。”[5]地理标志不仅可以提高产品的品牌形象和地位,还可以弘扬一个国家和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地理标志不仅可以用在产品上,TRIPS也没有禁止用在服务上,可以尝试在传统民族地区的服务项目上注册地理标志。
中国有悠久的茶文化,然而茶文化却很少在销售中得到重视和认真对待。茶不仅是大众开门七件事,也可以是奢侈品。茶叶也可以像葡萄酒文化之于法国文化一样,成为中国文化的名片。茶叶营销中要融入文化元素,才能获得更高的附加值,反哺“非遗”。世界上的奢侈品营销给我们的启示:奢侈品的价值不在于其物理价值、实用价值,而在于其文化价值,它代表的是卓越品牌文化和设计师理念。每当春茶上市,动辄上十万元一斤的茶叶引来舆论的争议,反映我国消费理念不成熟。高档酒和高档茶应当有相同的礼遇,把市场上少数精品茶当做奢侈品卖和上万元一个LV皮包没什么区别。
正山小种红茶能够在英国流行,与安妮女王提倡以茶代酒,将茶引入上流社会大有关系。正山小种红茶作为当时的奢侈品,后逐渐演化成“下午茶”。午后茶就成为风行全国的一种时兴的礼仪。英国17世纪著名诗人拜伦给“正山小种”红茶富予了文学浪漫色彩的赞评。由于英国皇室外成员对茶的热爱,塑造了茶高贵华美的形象。
再来看龙井茶成为中国名茶之首的历史文化渊源。从北宋文人墨客的赞赏到清乾隆皇帝六次下江南,四次来到龙井茶区观看茶叶采制,品茶赋诗。再到新中国成立后,龙井茶被列为国家外交礼品茶。使龙井茶成为中国名茶之首。龙井茶不仅仅是茶的价值,也是一种文化艺术的价值,里面蕴藏着较深的文化内涵和历史渊源。这也是龙井茶能够进入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的原因之一。
追求茶叶本身的一些内涵,追求产地、时间的概念,追求等级等,这些都是中国茶文化特色,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归纳整理,并要针对国外消费者认知程度进行适度的调整,形成一套比较统一的外宣口径,这样才能让中国茶更容易融入世界。在五峰绿茶发展中,虽然已经迈出可喜的一步“五峰银毫”茶作为伦敦奥运会交流礼品用茶及礼品。作为地理标志的“五峰绿茶”以及五峰银毫茶叶公司的“香东”商标借机推广了自己的品牌。采花毛尖应当整理出土家特色茶文化,来缩小与西湖龙井等名茶的文化差距。采花毛尖虽然获得了很多重量级的荣誉,但与西湖龙井、碧螺春等全国乃至世界知名的茶叶还是有一定的差距,差距不在于茶本身的品质,而在于“文化含量”。茶叶在诞生之初就与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同时茶本身也是一种文化现象。采花毛尖拥有硬件和软件方面的巨大优势,背后也有众多的历史文化可供挖掘,可以通过申报国家级“非遗”来缩小与西湖龙井等名茶的文化差距。
1、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地理标志权是私权,私权利的管理和公权力的管理之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作为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地理标志有集体性,个人难以也不能管理。行业协会是恰当的人选。行业协会与茶加工企业和茶农有着最直接、最紧密的联系,因此,协会开展的工作更有针对性,效果也更好。协会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加强领导,积极参与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和管理工作。“非遗”产品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有其特殊的生产地域和产品特性,在生产、加工、管理上有一套严格的要求。为此工作检查和技术培训必不可少。通过引导茶生产者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组织生产,并开展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才能保障茶的质量安全和品质要求。五峰茶叶经济协会地理标志注册成功后,并没有急着许可62个会员使用,而是分三步走,县质监局出台《五峰绿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方标准后,对首批达标的采花茶叶等七个茶企使用许可。县内其余茶企质量达标后才能许可使用。
茶业协会对产品生产情况及“地理标志”、“非遗”包装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通过推介地理标志统一包装,对不太熟悉茶品质的本地、外地客户,也能通过识地标包装的简单方法,买到“货真价实”的产品。在包装上注明“采用国家级或(省、市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制作方法”或“非遗产品”字样。
由于地理标志自身的特点,可以被指示地区的多数人共同使用,如果没有严格的管理,很容易产生以次充好的“搭便车”现象,对那些一直靠高质量和高信誉的驰名商标带来冲击。笔者建议,企业可以在产品上实行“双标”,即同时使用表明生产销售企业的商标和表明产地来源的地理标志。这样,企业既可以分享地理标志带来的附加值,也可以利用企业商标区别同类产品,通过改善产品质量,销售模式获得商标信誉。
2、加大商标、地理标志的申请数量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群体性使得个人和企业不宜进行注册。行业协会较质量技术监督局更适合做该类商标的主体。一些茶企业虽然重视商标注册,但对地理标志的使用不屑一顾。认为地理标志是公共产品,只有对外部成员的排他性。担心其他企业声誉不好而是自己产品受影响。其实,最好的竞争就是避免竞争,绝胜终端不如决胜开端。没有源头上的领先,往往陷于价格战、同质化的泥潭。中国茶文化讲究产地,而含有地理标志的产品表明天然地有地理优越性。
在欧盟,仅在葡萄酒上的地理标志就有6000多个,数量对比悬殊。虽然在我国,茶叶类地理标志在管理上存在商标权保护机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机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机制。三者在管理及保护权限上有些交叉重复,地理标志相比较商标申请手续繁杂、要求高等问题,但是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这些成本与未来的利益相比应当是很小的部分。若被他人抢先注册商标给企业带来的损失相当大。笔者建议:除将“宜红茶”、“五峰绿茶”等作为地理标志在商标局申请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进行注册外,在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向农业部申请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由于注册地理标志主体要求是组织,行业协会比政府技术监督局在行使权利方面比政府有优势。五峰绿茶该地理标志由五峰茶叶经济协会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并成功注册。
茶叶是农产品,农产品没有商标就不可能进入国际市场,特别是地理标志产品,如果不在进口国注册保护地理标志,就得不到进口国的保护。目前,我国已经有“安溪铁观音”等地理标志农产品在海外众多国家和地区进行了商标注册和产品出口。“五峰绿茶”刚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尚未在海外众多国家和地区进行商标注册,这将影响到“五峰绿茶”地理标志产品海外市场的保护程度。
龙头企业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丰富,拥有商标数量多,获得的荣誉多,品牌效应足,在“非遗”传承中,龙头企业担当更多的社会责任。以采花集团为例,采花毛尖制作工艺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拥有“采花”“天麻剑毫”“向师傅”等商标32个。商标区隔化,不同商标,产品定位不同,避免恶性竞争。采花毛尖主要做高档茶;天麻剑毫茶是绿茶产品中唯一被卫生部批准为保健食品的饮品;向师傅主要做面向大众的中低档茶。集团获得多项荣誉,如“湖北名茶第一品牌”、“钓鱼台国宾馆指定用茶”、“中国驰名商标”、“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2011年在“灵秀湖北”金牌旅游名特产品中名列榜首,为湖北茶产业搭乘旅游行业大发展的“顺风车”找到了契机。
集团通过采取“公司+茶叶专业合作社+分厂+农户”的模式。抛弃了产业兼并以及规模性采购的旧路子,让茶企业牵头,吸纳大量的茶农作为股份持有者加盟进来,成立联合性的产业基地。茶农主要负责茶叶种植、采摘鲜叶。合作社出为其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与农业生产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外,还可以以合作社的名义注册集体商标、地理标志等进行品牌建设。茶企业负责引进先进技术,并开拓销售渠道。比起茶农和小生产者,大型茶叶企业对于农药的使用具有更强的控制能力,茶企有足够的资源,通过建立追溯体系等方式从源头控制茶叶上的农药使用。茶叶企业对供应链进行整治,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制度,立即停止使用高毒剧毒农药,减少茶叶种植中的农药使用量。由于茶农在合作社持有股份,他们更能自觉地不用农药。公司采用鲜叶原料订单式收购。既可以保证鲜叶原料符合产品要求、又可以指导和掌控茶农的生产管理。
农户和企业在茶叶的种植和生产中,即在资源稀缺和需求增长的矛盾中,一定要诚信,坚持绿色食品标准,不为短期利益所动,培养出合格的原材料,才能在资源稀缺性带来的利益和市场竞争中赢得优势和效益。
1、政府着力打造“非遗”文化和产业化平台
少数民族地方经济发展,政府要大有作为,更多的情况政府起主导作用。政府不可能对本地“非遗”保护平均用力,政府要选取对象整合资源。政府在众多的传统知识中要遴选出亟待保护的、可加强商品化利用的“非遗”类别。地方政府在“公司+茶叶专业合作社+分厂+农户”的模式中,除了督导整个合作模式的搭建之外也要帮助他们在全省、全国寻求合作伙伴打通新的商业之路。政府倡导利用“非遗”的产品,搭建传统文化和产业合作平台。无论是西湖龙井、安溪铁观音、还是云南普洱茶、湖北采花毛尖的成功,都离不开当地政府的有力推动。2011年兴建成采花茶业科技园(一期),是湖北省政府帮扶五峰县发展的“616工程”,也使采花毛尖进入到跨越式发展阶段。采花茶业科技园内建有湖北茶博物馆,通过文字、书画、图像、雕塑、视频、实物展示等多种形式,系统展示中国茶产业、茶文化形成、发展历程,具有弘扬茶文化,传播茶知识,普及茶科技等多重功能,是国内规模最大、馆藏最丰富、特色最鲜明的茶博馆之一,也是湖北省首家茶叶博物馆。为采花毛尖申请国家级“非遗”奠定基础。
国外也不乏其例。以印度大吉岭茶的保护为例,虽然印度茶叶几乎完全私营,但自1933年起,政府颁布了各项法令,并于1953年通过了《茶叶法案》,该产业依法受政府管制。印度茶叶委员会隶属于印度政府(联邦或中央政府)工商部。茶叶委员会通过多项指令管理茶叶种植、加工和销售的各阶段的工作。1983年茶叶委员会将“大吉岭”名称注册为证明商标。1999年,茶叶委员会申请将“大吉岭”名称注册为地理标志。2000年,建立了对出口大吉岭茶的真实性进行强制认证的制度。获得原产地证书才能出口货物。所有大吉岭茶经销商必须与印度茶叶委员会签订许可协议。1998年茶叶委员会委托国际监测机构来监测任何冲突的试图注册。茶叶委员会与唯一的大吉岭茶生产商组织——大吉岭种植商协会保持密切合作,共享各种信息。以上措施使印度茶叶走在世界前列。
2、制定标准,严格执行
“标志助力,标准添翼”,严格执行标准,地理标志产品才有生命力。地理标志权经营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某一地域内地理标志商品产业链的全体人员的利益。从实践看,地理标志商品产业也多是当地经济的支柱产业。因此,在地理标志产品的使用、管理、保护和收益上,政府要有所作为。2012年,五峰绿茶被国家工商总局批准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根据相关规定,五峰绿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必须制定地方标准,以保证保护区内茶叶生产企业按统一的地方标准组织生产。五峰县制定了《五峰绿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方标准,获得了省质监局批准,报经国家标准委员会备案后于2013年11月份正式实施。该标准结束了五峰县绿茶生产无地方标准可依的历史,规范统一了全县绿茶生产的品质要求和技术标准。
3、优化法律化境,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商标、地理标志是符号,国家对商标、地理标志的保护,其实是保护这些符号背后所代表的商业信誉。获得“非遗”、“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的产品容易引起其他茶企的仿冒。必须对仿冒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政府授权茶叶协会对茶产业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取消没有达到标准企业的“非遗”、“地理标志”标志使用权。鼓励茶叶生产企业全部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企业生产的预包装茶叶均将加贴电子监管码,确保产品实现可追溯。
4、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安全卫生的食品市场。
多年来,茶叶农残一直是制约中国茶叶外销的一个短板。欧盟较严格的农残标准也被国内茶商看作是“绿色壁垒”。中国和欧美、日本茶叶农药残留标准确实存在差异,有多方面的原因。但是,目前大量的农药残留的事实已经损害了中国茶叶的出口声誉。茶叶是食品,食品安全是消费者关注的首要问题。食品安全的检测,个人和行业协会难以承担,需要政府投入建立完善食品检测体系。加强食品检测,改善检测手段,建立有序、规范、安全的食品快速检测体系,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安全卫生的食品市场,避免农残超标而使茶叶出口受阻的情况重演。
“以传统为基础,以商标为助力,以创新赢未来”,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道路,也是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复兴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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