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小丁
(惠州学院 政法系,广东 惠州 516007)
20 世纪90年代末开始,我国出现了大规模的劳动力流动,包括劳动力的地区流动、城乡流动、行业流动,其中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成为众多劳动力流动中规模最庞大、影响最深远的经济现象。劳动力转移并不是我国特有的经济现象,但是这种大规模的劳动力转移却具有特殊性,本文试图以湖南省这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大省的相关数据和现实情况为范例,深入分析出现这种经济现象的具体原因,以及这一经济现象造成的经济影响,提出调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对策建议。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国。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国家2012 公报》)显示:2012年末,我国总人口135404 万,其中农村人口数量为64222 万,占全国总人口的47.4%。1998 至2010年,全国耕地面积从19.45 亿亩减少到18.26 亿亩,已逼近18 亿亩耕地红线。2012年,全国的耕地面积已经下降到18 亿亩。我国耕地面积排世界第4,仅次于美国、俄罗斯和印度。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耕地面积排在126 位以后,人均耕地仅1.4 亩,还不到世界人均耕地面积的一半。目前我国已经有664 个市县的人均耕地在联合国确定的人均耕地0.8 亩的警戒线以下。农村人均耕地面积的不足造成许多农民处于就业不足或隐性失业的状态,大量农村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国家2012 公报》显示: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6261万人,比上年增长3.9%,占农村人口总数40.9%。其中,外出农民工16336 万人,增长3.0%;本地农民工9925 万人,增长5.4%。
湖南省是一个人口大省,也是一个农业人口大省。《湖南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湖南2012 公报》)显示:2012年末,湖南省常住人口6638.93 万,乡村人口数量为3541.87 万,占全省人口总数53.35%。2009年湖南全省耕地面积5684万亩,占全国耕地面积总量的3%,人均耕地面积0.81亩,不到全国人均耕地的60%,按照湖南省耕地年均减少34.5 万亩的速度,2012年湖南全省耕地面积5615 万亩,预计到2020年,湖南省人均耕地将低于0.8 亩的警戒线。2012年,湖南省农村人均耕地面积1.6 亩,按照现在的农业生产水平,一个劳动力耕种的面积可以达到10.05 亩左右。通常使用劳均负担耕地测算法(G =L -S/S1。式中:G 为农村剩余劳动力人数,L 为种植业现有劳动力数,S 为耕地面积,S1为劳动力人均负担耕地面积)来推算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这一计算公式虽然只考虑耕地这一种农业生产资料,但它反映了人与地的最基本矛盾——土地承载力的问题。因此,计算结果虽不能完全反映现实情况,但仍然有它的参考价值。
依据此式及湖南2012年全省5615 万亩的耕地面积10.05 亩劳动力人均负担的耕地面积,我们可以计算出2012年湖南省农村能容纳劳动力大约为558.7万人,而目前湖南全省种植业现有劳动力数近2000 万人,也就是说2012年湖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已达到1441.3 万人。湖南省统计局《2012年湖南农业经济形势分析》(以下简称《2012 湖南农业》)也显示:2012年湖南农民工总量达到1470.8 万人,增长4.43%,占农村人口总数41.53%。其中,外出农民工1056.9 万人,增长3.67%。农村人均耕地面积的严重不足,是造成湖南省相当一部分的农村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的根本原因。
从两个方面可以看出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农村建设任务要求不适应。一是在当代经济社会发展背景下,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需要知识、科学技术的生产和使用,同时包含着体现时代精神的思维和理念。而我国长期以来的社会结构,将农民封锁在传统农业的体系中,传统农业体系氛围下的农村劳动力素质,在态度、技能、思维和理念方面,很难与具有新时代特征的农村新阶段建设任务相适应,做不到与时俱进;二是在广大农村,经济建设任务的具体工作启动较少,许多任务还不能让农民着手去做,农村劳动力参与建设的局面还没有打开。[1]
经济学家哈里斯和托达罗认为,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迁移主要受到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城乡预期收入差距越大,对农民进城的吸引力就越大。
《湖南2012 公报》显示:湖南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319 元,比上年增长13.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440 元,增长13.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5%。2007—2012年湖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单位:元)分别为:12294、13821、15084、16566、18844、21319,而同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单位:元)分别为:3904、4513、4910、5622、6567、7440。从这一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2007年,湖南省城镇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差距是8390 元,而到了2012年,湖南省城镇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差距是13879 元。2007—2012年湖南城镇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差约915 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而实际上城乡收入差距比表面上看到的还要大很多,因为农村居民收入是所有收入,其中包括40%实物收入,扣除这部分和用于第二年的生产性收入,真正的可支配收入大打折扣;城镇居民收入的可支配收入并没有算进一些隐性福利收入,如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种实物补贴、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最低生活救济等。城乡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是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扩大的重要诱因。
我国的家庭联产承包制使得农业生产经营分散,不利于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农业规模生产。虽然各地都相继成立了农村专业合作社,但加入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比例不高,大部分农民仍处于分散经营的状态,农业生产效率较低。在粮食种植收入方面,据多数农户反映,平均每亩收入在200 -300 元之间波动,晚稻相对于早稻收成好一些,遇上旱灾、虫灾时,收入更差。另外湖南省经济作物耕种面积小,多半为自给自足,地方特色农业发展缓慢,农业经济效率较低。从事农业生产的收入远远不如外出打工的收入,农民需要支付越来越昂贵的子女教育、医疗、房屋修葺等费用,越来越多农民选择到城市谋求发展。
乡镇企业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渠道之一,但是20 世纪90年代以后,乡镇企业的发展速度和经济效率明显滑坡。一方面,1996年开始国务院要求淘汰乡镇企业中污染严重的企业,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后,吸纳劳动力的能力下降。另一方面,乡镇企业的零散分布难以形成集聚效应,企业发展力量单薄,举步维艰,在农村最容易进入的第三产业方面,严重落后,比重小。
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我国工业化进程提供了充足的后备劳动力资源,也在农民增收方面带来了重要贡献。然而,农民外出打工人数规模的盲目扩大,也不利于农村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1.观念更新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通常是从相对封闭的农村走向比较开放发达的城市,他们往往具有双重身份,在城市他们干的是非农产业活,在农村他们是农业劳动者,即亦农亦工,忙农闲工,是农村与城市最为紧密的联系者。因此,在与开放发达城市生活相融合的过程中,他们开阔了人生视野,更新了思想观念,增强了进取意识,提高了生产技能,增强了综合素质,改变了生活方式。他们将城市生活的新观念和市场经济的新规则带回了农村。当今网络经济时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让城乡居民互动获得空前发展,尤其是对70 后、80 后的外出农村劳动力来说,城市人的生活具有极大的诱惑力,象城里人那样生活已成为他们心目中的追求目标和将来的生活模式。这对传统中国农村重男轻女、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等生育观念也发生了冲击,少生优生已成为他们生育的新理念。
2.收入增加
据《2012 湖南农业》,2012年,湖南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实际增长11.5%中,主要是工资性收入增长18.7%,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2094 元,增长17.2%;农民工人均工资性收入为3848 元,增加607 元,增长18.7%。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使全省农民收入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已从过去单纯的以经营收入为主形态转变为经营与工资收入并重的格局。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比重首次超过50%,达到51.7%。而家庭经营收入只增长6.5%。全年农民出售稻谷人均获得的现金收入为479 元,增长6.6%;家庭经营纯收入为2903元,增加178 元,增长6.5%;第一产业纯收入为1992元,增长3.8%。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发展了农村“劳务经济”,增加了农民收入,改善了生活条件,为城镇经济发展增强了实力,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3.发展促进
农村转移人员在城市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资本后,有相当部分人员会萌发创业干事的念想。他们中有的成为输入地用人单位的业务骨干;有的则当上了“老板”;有的带着资本、技术和人脉,回到自己的家乡经商办厂,扩大非农产业,发展当地经济,带动当地农民创业,为当地经济发展培育了新的增长点。同时,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流动就业,可以降低农业生产总成本,促进农业产业规模化经营。目前,常年稳定性外出务工经商者无法耕种责任田,一些季节性外出者也减少耕种责任田数量,这样让渡出来的农业资源,有利于扩大土地的规模化、集体化经营,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2]
1.农田耕种后继乏人
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入城镇,老年人成了种地的主力军,事农人员老龄化逐渐成为农业发展的隐忧,农村不少地方已出现了农业兼业化、村落空心化、劳动力老龄化等社会问题。目前乡村种田的基本是50 岁以上的人,且以中年妇女居多。受种粮比较效益差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中年以下农民的农事常识、经验与技能渐渐贫乏,中年以上农民的土地情结也渐渐松懈。即使偶尔看到有的村庄尚有几个年轻人在家,也会是游手好闲之辈,不会犁耙、插秧,甚至不屑农事。因此,有的农田要么粗放经营,要么抛荒闲置。农村年轻人都不愿种粮了,也不会种粮了。由于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大多长期在外地务工并且有较稳定的岗位和收入,一旦工作失去、收入减少,回家后感觉就会不适应。特别是那些随父母在城市生活时间较长的“新生二代”,已经习惯都市生活方式,根本不可能重返老家农村,不愿意干农活,也不会干农活。“明天,谁来种粮?”已成为当下社会议论的热点话题。
2.土地实际利用率有所下降
虽然从总体上看,农村劳动力转移后耕地面积并未明显减少,如2012年,湖南全省粮食播种面积490.8万公顷,比上年增长0.6%;棉花种植面积20.2 万公顷,增长5%;油料种植面积132.2 万公顷,增长2%;蔬菜种植面积123.9 万公顷,增长3.8%。但据我们实地调查了解,农村土地的实际利用率有所下降。一方面,部分面积小、位置偏、灌溉不便的劣质田被荒芜。另一方面,粗放式经营使部分耕地实际上处于半荒芜状态。由于外出务工家庭的耕地大部分由家中留守的老人耕种,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农业科技应用不广,粮食单产水平得不到提高,并且多为单季播种,耕地处于一种实际的半荒芜状态。
3.农产品结构单一
民工潮的出现,导致农业生产缺乏劳动力;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和文化水平稍高者大部分外出务工,懂经营会生产的农业高素质人才相对缺乏。大部分留守农村的老人、妇女选择放弃种植一部分经济作物,只从事简单的农业生产。外出打工人员相对于留守农村人员文化素质水平较高,较低文化素质水平的人无法有力促进农村经济产物走向特色化发展道路,农业生产也形成不了规模。特色农业和优势产业不能形成,农产品科技含量也得不到提高,产业结构升级迟缓。
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农村基础设施老化是一个影响农业生产的关键性因素。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原有的水利灌溉体系已经完全或部分失去使用价值,特别是水库和灌溉沟渠损毁严重,不能发挥正常的灌溉功能,无法为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近些年来,国家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道路和饮水工程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农田灌溉设施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可归因于以下原因:一是外出务工人员多,农业生产多为副业,对基础设施建设的关注度不够;二是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基础设施建设上劳动力缺乏;三是大部分人长年在外,公益事业集资难度很大。[3]此外,公路等交通设施建设发展较慢。除了主要的交通干路由政府资助,情况得到改善,通往各个村庄的支路情况比较糟糕。农村交通的不便,运输费用的增加,直接阻碍了农村经济与外界的交流,加大了农业的生产成本。
1.充分利用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生产机械设施
鼓励农业生物技术方面的研究,继续推广最新优良杂交种植;对农村机械设施如:收割机、松土机等推广实行补贴政策;注意调节农药、化肥等生产成本的市场价格;推广农村沼气池建设,节省农村能源,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积极推动市县科技进步。
2.以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村经济新增长点
转换观念,改变思路,以发展工业的思路发展农业。按照市场化的理念来谋划农业发展,优化农产品结构和农业区域布局,努力形成一批各具特色、具有规模效益、品牌效应和产业集聚力的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群;各市县要加速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通过支持龙头企业科技进步、发挥农业科技园区等基地的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依照产业化经营方式,有重点地培育支柱产业,农村产业化是改善城乡二元结构的必然趋势。
1.切实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农业比较效益低下,打工收入高于农民种田收入,严重影响农民种田积极性,许多并非属于农业剩余劳动力也加入外出打工的行列。因此,要吸引农民从盲目流入城市转向对新阶段农村的经济建设上,就必须采取措施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让农民感受到务农也能致富。这要求在深化改革的同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降低农产品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可以从两个方面努力:一方面,政府应加大对农业的补贴;另一方面,引导农民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的水平,拓宽农民增收的途径。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变化,灵活运用多种手段,使农产品价格能够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增加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
2.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一方面,农业及农村经济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基础,同时也只有县域经济发展了,农业发展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健全了,农业的产业化发展以及农业的基础地位才会更加巩固。县域经济的发展带动农村的商业、生活服务业的发展,才能够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县域经济的发展能够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为农民增收提供就业机会,带动周边农村发展,因此,必须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
3.持续发展乡镇企业和民营经济
乡镇企业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载体。一方面,政府应根据各地情况,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发展乡镇企业的优惠政策,提高乡镇企业的规模、效益和水平。另一方面在乡镇企业发展较早、经济基础较好的地区,积极引导这些乡镇企业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与管理模式走集约化道路,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带动临近地区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容量。坚持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战略,把民营经济作为最具活力和潜力的增长点;降低民营经济市场准入的门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政策环境。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鼓励打工回来的人员回乡创业,对本地区产业结构进行全面、合理规划指导,给予政策扶持,扩大农村就业容量。
4.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进一步发挥农村金融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良好的金融支持是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有效推进器,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条件。优化农村金融环境,一要健全农村金融体系,进一步降低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条件,不断扩大准入范围,积极培育多元化的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主体。二要强化农村金融服务。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服务,为广大农村地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三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服务农村的金融企业在信贷风险保障、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及时调整贷款在城乡、区域、产业之间的投放比例。四要加快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要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进一步探索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增强农业的抗风险能力。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农村不是有太多剩余劳动力,是因为农村劳动力素质与农村建设不匹配,所以,在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方面,提高农民自身的素质成为最关键的部分。各级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民技能培训和落后农村地区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可以通过在农闲时开办夜校、出板报、搞讲座、听广播、看电视等形式,增加农民的农业科技知识,提高他们的文化素养,培养农民对农村建设的新思维;要重视新一代青年农民的培养,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把政治素质好、有闯劲、有创新意识的农民送出去培训学习,将来在他们返乡后成为新阶段农村经济建设的主心骨;进一步完善农村教育体系,加大农村教育资金投入,落实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实施,从整体上安排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为我国农村未来经济建设打好人才基础。
[1]王忠锋.农民工问题与经济协调发展[J].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8(1):21 -36.
[2]郴州市统计局.郴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现况、原因及途经分析[EB/OL].(2013-04-02)[2013-5-28].http:∥www.hntj.gov.cn/sxfx/czfx/201303/t20130325_98708.htm.
[3]邬文俊.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及影响调查—以湖南桃源县为例[J].金融经济,2008(22):36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