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的孩子》中文化与宗教的第三空间建构

2013-08-15 00:47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萨里山庄冲突

刘 巍

(哈尔滨商业大学 外语学院,哈尔滨 150028)

《午夜的孩子》是英国著名作家萨尔曼·拉什迪(Salman Rushdie)的代表作之一,获1981年布克奖。小说中的主人公萨里姆·西奈在走向生命尽头前向女伴博多讲述自己的家史。通过他的叙述,拉什迪向读者展示了在南亚次大陆发生的跨度为60多年的政治、文化、宗教的事件。同时,读者看到了包括萨里姆外公在内的几代人在东西方文化的冲突中寻求文化身份的过程。后殖民理论家霍米巴巴提出了第三空间理论,打破了东西方自我和他者的二元对立,为多种文化并存状况下的人物生存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文化的定位》中,霍米巴巴提出了“既非这个也非那个(自我或他者)而是之外的某物”[1]的第三空间。在他看来,“第三空间”是“一片罅隙性空间,它既反对回到一种原初性‘本质主义’的自我意识,也反对放任于一种‘过程’中的无尽的分裂的主体”[2]。可以看出,第三空间反对“纯正”,而且也不是完全分裂的。它是一个充满“差异”和矛盾的空间,是一个混杂的空间,打破了如东方/西方,自我/他者,中心/边缘的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拉什迪在《午夜的孩子》中通过几代人对文化、种族的不同理解,展现给读者东西方共同影响的第三空间。

一、文化上的第三空间

梅斯沃德山庄是主人公萨里姆 “童年时代的核心”[3]。1947年6月4日,蒙巴顿伯爵宣布印巴分治的计划后,萨里姆的父母来到了孟买,购买了这个山庄。萨里姆就出生在这里,它是他的王国。这个山庄是他的父亲阿赫穆德·西奈从一个叫做梅斯沃德的英国人那里购买的。这个英国人作为英国特使延续着他的前辈英国殖民者的事业,竭尽全力将印度建设成同英国一样的国家,但没有想到印度独立使他不得不回到英国。他的山庄是一个十足的西方式的建筑。山庄由四幢一模一样的房屋组成,建筑样式符合原来居住者的身份,“征服者的房子,罗马式豪宅,在两层楼高的奥林匹斯山上建造的三层楼的天神住所,是个小山的吉罗婆,坚固耐久的豪华大宅。红色的人字屋顶,每个角落还有塔楼,乳白色的塔楼上面是红瓦的尖顶,屋子有游廊,从屋子后面专用螺旋楼梯可以走到仆人的房里”[3]。这四幢豪宅的主人威廉·梅斯沃德气派不凡地用欧洲宫殿分别给它们命名为凡尔赛别墅、白金汉别墅、埃斯科利亚尔别墅和逍遥别墅。正是这样一个完美西方化的庄园,对新近搬来的西奈一家和邻居们有很多的不适:萨里姆的母亲阿米娜对庄园房间的摆设不适应,邻居们有的担心卧室里的吊扇会突然掉下,有的讨厌房间里的鹦鹉,有的发现衣柜里有虫蛀的衣服,还有的睡不惯软床垫,在这里东西方文化发生了冲突。正是这种冲突体现的矛盾状态为东西方文化打开了一片罅隙性空间,文化的改变也就出现在此空间。尽管一切按照英国风格布置的房间使他们最初感到不适,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突出的文化上的矛盾慢慢变得模糊了。这些印度人习惯了英国人留下的每晚6点钟的鸡尾酒会,并毫不费劲地学着牛津腔卷着舌头说话,学着给鹦鹉喂食。每当他们模仿英国人更进一步时,梅斯沃德也会低声嘟哝着一句印度斯坦语“好得没法说”[3]。

正是这个地理位置在印度,建筑风格却是欧式的山庄,两种文化相互冲突,最终形成既非英式也非印式的第三空间。梅斯沃德将房产移交的日子定为英国政府向印度移交权力的那天,他的最终离去也代表着英国政府最终结束了对印度的统治,但殖民者对印度人的影响仍在,在山庄里这个特定的空间我们就可以感受到。每晚必开的鸡尾酒会使阿赫穆德酗酒如命,一生都在同酒精灵“搏斗”,但却没有赢得比赛。正如《麦考利备忘录》里提到的将印度人培养成“血液和皮肤是印度的,而情趣、观念、道德、心智是英国的”,因此可以很容易理解梅斯沃德在移交房屋权时要附加不能改变房屋内部布置的条件了。他就是要将这个山庄变成“西方化的印度”这一特定空间。

尽管萨里姆的母亲曾经认为即使他们现在坐在“这些英国人的劳什子中间,这里还是印度”[3],但不可否认,殖民者的影响还是不断地渗透到每个人。多年后,阿赫穆德得了白化病,浑身上下除了黑色的眼珠外一片白色。尽管他表面上对自己成了一个白人很是担心,心里其实暗暗高兴,因为他早就对欧洲人的白皮肤羡慕得要命。“所有那些最出色的人皮肤底下都是白色的,我只不过是脱去伪装罢了”[3]。不仅阿赫穆德内心羡慕欧洲人,萨里姆发现全国有一大批企业染上了类似的白化病,那些出色的印度商人已经或者正变得非常之白。“看来从英国人手中接管一切,把命运掌管在自己手中确实需要花费无比巨大的(甚至是英雄的)努力,以致他们脸上的颜色都褪掉了”[3]。生活在山庄里的人无形中和其他的印度人不同了。1957年2月,当萨里姆长大些,一次,为了取悦他喜爱的女孩伊维·伯恩斯,在山坡上骑着他妹妹的自行车转圈。山下是山庄外正在游行的队伍。萨里姆被伊维推了一把,车冲到山下激昂的游行队伍当中。人们看到车是从山上下来的,并没有友好的微笑,而是嘲笑他——小少爷从富人住的山头冲下来参加他们的游行。

从山庄的人们最初排斥宗主国的文化入侵,到后来习惯了鸡尾酒会、吊扇等山庄原有的设施,可以看出西方国家给殖民地带来的文化影响,殖民者的撤离没有带走对殖民地潜移默化的文化渗透。梅斯沃德山庄成为印度的缩影,这里渗透着杂交的东西方文化,这里生活的人们也摆脱不了东西方文化的冲突。

二、宗教信仰上的第三空间

印度是多种宗教并存的社会,小说中到处都充满了印度独立前后基督教、印度教、伊斯兰教等三种宗教势力的冲突,读者可以从小说中主要人物有关信仰上的冲突问题看出。萨里姆的外祖父阿达姆·阿齐兹就是这样一个例子。

阿齐兹出身穆斯林家庭,信仰伊斯兰教,留学德国,将西方先进的医学知识和器械带回祖国。回到故乡后却发现 “故乡对他手持听诊器学成归来并不欢迎”,他回到了一个“充满敌意的环境之中”[3]。这个他熟悉的国度只因他外出留学了五年就变得十分陌生了。他在很多地方都不适应他的故乡,特别在宗教信仰及生活习惯等方面。他在西方世界受到的教育使他对自己的信仰产生怀疑。“他陷入了一个奇怪的中间地带,那就是信与不信的两难状态中,他永远给卡在那个中间地带,他无法崇拜真主,但又无法完全不相信他的存在,始终处在一个彷徨犹豫的状态之中,这就是个窟窿”[3]。这个“中间地带”使阿达姆虽然身在印度,却无法全身心的像一个完全信仰真主的人一样生活。这个中间地带虽然用肉眼看不到,却使阿达姆无法从中跳出,他从此都生活在这个既非东方,也非西方的宗教的第三空间里。他觉得自己不是一个真正的穆斯林人。在这一空间内他希望将东西方进行融合,他希望将西医和伊斯兰医学结合起来,但并没有结果,因为印度迷信、巫医和各种妖术在印度占有绝对的优势,伊斯兰教传统医师拒绝和他进行合作。

西方宗教在他身上的影响不仅使他的信仰发生了变化,也使他同周围的人发生了冲突。他幼时亲密的老船夫塔伊在阿达姆回乡后对他的态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个黄毛臭小子啥都不懂,出去了几年回来倒成了个大夫,大人物啦,拿了个大提包,装得全是外国玩意儿,他其实还是跟猫头鹰一样蠢”[3],“大提包,大人物,呸,难道我们家乡的提包还不够,非得带个猪皮的包回来,这东西让人看了也会变得不洁的,提包里面呢,只有天晓得是些什么货色了”[3]。塔伊那些刻薄的自言自语使阿达姆感到震惊,同时也使他和老船夫的关系不能恢复如前了。由于塔伊对他的不友好,阿达姆在穷人心中不再受信任,甚至遭到排斥,他很是伤心。不仅他和周围的人关系发生改变,婚后同妻子纳西姆的冲突也是不可调和的。纳西姆属于典型的东方传统代表。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她的丈夫希望她取下纱丽,像个现代女人,而传统的妻子拒绝摘下,冲突爆发了。他将妻子所有的纱丽从衣箱里取出,扔进纸篓点了把火,但并没有取得胜利,妻子不肯开口说话。在夫妻生活中,丈夫希望妻子更像个女人,她却说,“天啊,我嫁了个什么样的人呀?我知道你们欧洲回来的大男人,你们找可怕的女人,然后想让我们这些姑娘变得跟她们一样”[3]。从此,他们的婚姻成了一个“炮火不断杀伤力很大的战场”[3],阿达姆很快也成了令妻子感到陌生的人。两人的冲突也延续到孩子的宗教教育上来。纳西姆请宗教导师向孩子们灌输伊斯兰教的知识,而丈夫却将导师赶出家门。他认为宗教导师教给孩子们宗教仇恨,而他希望教给孩子们外语和西方知识。在这次冲突中,丈夫也没有胜利,妻子成功地抵制了西方文明对家庭的入侵,却也使这个家庭内部造成了巨大的裂痕[4]。阿达姆由于自身受到的西方的基督教与本来的伊斯兰教杂交的影响导致在事业、家庭和周围人的关系等方面都受到了打击。读者从小说人物阿达姆(Aadam)的名字似乎可以感受到拉什迪的用意:Aadam更像是圣经中的亚当(Adam),一个基督式的人物,身上注定充满了基督教的元素,不幸的是,他的血液中流淌着伊斯兰教的血液,在他生活的印度独立前的殖民时期,他的杂交的宗教信仰在他身上起的作用对他的影响不是宗教融合而是冲突,虽生活在出生的国度却无法融入到其中,只能生活在既非东方也非西方的第三空间。

像阿达姆这样受过西方教育的人想打破宗教上的二元对立只能寻求自己的空间。作为殖民者在宗教上为了寻求对被殖民者的统治,也必须寻求一个“中间地带”。萨里姆的保姆玛丽·佩雷在教堂里询问有关上帝肤色的知识的事件就体现了这一点。年轻的神父告诉玛丽上帝的肤色是蓝色的,引起她的困惑。“在这个广大的世界根本没有蓝皮肤的人呀!”[3]为什么年轻的神父会这样回答呢?原因是主教曾说过,印度教神袛克里希纳被画成蓝皮肤,所以当有人问这个上帝肤色问题时,就告诉他们答案是蓝色。“这可以在不同的信仰中进行某种沟通”[3]。“此外,蓝色也是一种中间的色调,避免了通常所有的颜色问题上的麻烦”[3]。难怪年轻的神父会告诉玛丽上帝的肤色是“最美丽的水晶般透明的天蓝色”[3]。主教告诉神父不必将上帝的肤色说成黑或白,这样可以避免冲突。通过蓝色这个“中间的色调”来调节基督教和印度教不同宗教的“差异”,将殖民者将基督教本土化,便于对殖民地的统治。

英国将殖民地印度分为印度和巴基斯坦是按照信仰的宗教划分的,这样做引起了宗教特别是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冲突。小说中描写了狂热的宗教徒之间的冲突,本应该是在印度内部和睦相处的教徒竟然制造破坏,彼此仇恨,这和殖民时期的宗主国的入侵是分不开的。

三、结语

印裔英籍作家拉什迪每部作品都受到大家关注,《午夜的孩子》更是被认为是后殖民文学的代表作品,这和拉什迪本身的经历是分不开的。拉什迪生于印度孟买,从小接受英语教育,后迁居巴基斯坦,不久又加入了英国国籍,他的文化和宗教背景本身就是丰富的,因此在《午夜的孩子》中他能将几十年的南亚次大陆发生的重大而复杂的事件和萨里姆家族的经历自然地结合。小说中的主人公萨里姆在宗教和文化上的身份杂糅就像是另一个拉什迪。萨里姆的身上充满了多元文化和宗教的影响:他是一个基督教的殖民者同卖唱的印度教歌女的私生子,由于信仰基督教的助产士的掉包而进入了穆斯林家庭,他的宗教和文化身份的错乱使他的一生在思想和行为上出现了混乱,作为一个矛盾的混合体,他成了宗教和文化杂交的产物。他曾经希望自己的家乡处处和谐,不同宗教与文化可以融合相处,但残酷的现实却和他的理想相反,在他和他的家族成员身上体现的宗教和文化的冲突正是印度独立前后社会宗教和文化冲突的缩影。通过这样一部当代后殖民文学经典作品,拉什迪给我们展现了一个种族、宗教、文化等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异的独立前后的印度,特别是体现出英国殖民者给印度带来的重大的影响。因此,小说中的人物生活的这种既非东方也非西方的第三空间再现了当时印度人民的生活和命运。在这种同时受东西方宗教和文化等方面的影响的空间里,人们只能居住在一种罅隙性空间。通过运用第三空间理论对小说的分析,我们可以更透彻地看出殖民与后殖民时代印度人的历史。在全球化发展的今天,《午夜的孩子》对由文化及宗教等引发的冲突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1][英]Bhabha Homik The Location of Culture[M].London:Routledge,1994:28.

[2]生安锋.霍米·巴巴的后殖民理论初探[M].文学理论前沿,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298-307.

[3][英 ]Salman Rushdie.Midnight’s Children[M].London:Piscador,1983.

[4]陈小丽.〈午夜的孩子〉中文化的冲突与文化的相融意识解读[D].兰州大学,20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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