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红
(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哈尔滨 150080)
社会矛盾普遍存在,矛盾的对立斗争推动着社会的前进和发展。社会主义时期,同样客观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由封闭半封闭型的传统社会向开放型的现代社会转型,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特殊历史时期,大量的、新的各类社会矛盾不断涌现。如何正确认识和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直接关系到我国的社会稳定、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勇于探索人民内部矛盾有效化解之道,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今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
矛盾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但在各类社会矛盾中,主要矛盾占主导地位。主要矛盾决定主要任务。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1956年召开的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那么,这个主要矛盾属于什么性质的矛盾?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论著中,虽然毛泽东并没有明确论述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问题,但从其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对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的两类不同性质矛盾,即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分析中,可以看到,毛泽东并不否认党的八大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其实质也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即是人民内部矛盾。因而毛泽东提出,要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要向自然开战。要用民主的方法,用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但遗憾的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探索时期,受“左”的思想的影响,使得八大提出的论断、毛泽东提出的处理矛盾的方针没有得到坚持和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恢复了八大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认识,指出“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现阶段所面临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由此决定了党的工作中心由阶级斗争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推进,我国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等各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人民”内涵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民内部矛盾”的范围随着“人民”概念外延的扩大和对人民根本利益看法的转变而得以拓展。但其作为社会主要矛盾的地位和根本性质没有改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我们必须长期面对的历史课题。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什么时候正确认识、科学判断社会主要矛盾,人民内部矛盾就会得到正确处理;什么时候认识出现偏颇,抓不住主要矛盾,就会造成损失。人民内部矛盾的地位和性质决定了无论当前问题还是今后,中国共产党必须把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党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的确立,党的执政理念的建立,执政方式的选择,发展方向的确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等等,必须围绕怎样更好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来进行。
这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毛泽东把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划分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两大类。对于敌我矛盾当然应该采用对敌斗争的办法、专政的办法。改革开放以后,敌我矛盾随着阶级矛盾的取消而不再占主导地位,是非矛盾成为当前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面临的最大难题。“在一般情况下,人民内部矛盾不是对抗性的。但如果处理得不适当,或者失去警觉,麻痹大意,也可能发生对抗。”[1]随着经济的发展,改革的推进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同时伴随着深刻的社会变迁和利益冲突,社会矛盾纠纷发生率和激化率急剧地上升,并且呈现出新的特点,不仅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数量增多,而且尖锐和对立的程度加剧。这就要求必须认清人民内部矛盾的动向,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譬如群体性突发事件。近些年由于一些利益矛盾和利益关系进一步复杂,差别愈来愈大,群体性事件的对抗因素增加,对抗程度增强,有的甚至发生严重冲突。这时严格区分事件的性质是形式的对抗还是本质的对抗就显得尤为重要。不能把采取了对抗、冲突形式的某些人民内部矛盾归为敌我矛盾。不能把某些在本质上兼具对抗和非对抗的矛盾归为阶级斗争范围。对一般性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要立足于说服、教育、疏导、沟通,避免规模扩大、事态升级。已经发生的激烈的突发事件要冷静处理,掌握主动,尽快控制住局面,采取果断措施,孤立、打击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教育、争取一般参与的群众,及时制止事态的发展,防止矛盾的性质发生转化,使人心稳定、社会稳定。这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方面一条最重要的经验。
人民内部矛盾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它的地位和性质不会改变这一点毋庸置疑。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随着我国逐渐由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经济转型、社会转轨,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调整,人民内部矛盾的内涵较之以前必然不一样。这种变化集中表现为经济利益矛盾突出,成为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主导矛盾;干群矛盾尖锐,成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难点;思想政治上的矛盾错综复杂,群体利益矛盾呈扩大化、多样化、复杂化趋势;矛盾的表现形式日趋公开化,向对抗性矛盾转化的因素增多;等等。对于这些以往我们不曾遇到的新矛盾、新问题,我们既不能无视客观存在,而或因循守旧,或视而不见;更不能因为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多样化、复杂化、激烈化而畏缩、害怕。其实,出现新矛盾并不可怕,这是社会发展的正常现象。在社会生活中,人民内部矛盾是一种客观存在,不能回避,也无法回避。回避矛盾、不正视客观存在的人民内部矛盾,就会在矛盾面前缩手缩脚,处于被动地位。要以发展的观点看待当前的人民内部矛盾的变化,正确地认识、科学地判断社会主要矛盾,紧紧抓住主要矛盾,同时敢于正视新矛盾。改革开放以来党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实践证明,只有正确地认识、科学地判断不同表现形式和不同特点的社会主要矛盾,才能解放思想、开阔思维,积极探索、谋划化解矛盾的办法、渠道,化消极为积极,促进社会和谐和进步。
社会主义本质的特点不是穷,是富;不是两极分化,是共同富裕。消灭贫穷,实现共同富裕的解决之道,就是发展生产力,发展经济。生产力上不去,经济不发展,一切都是空话。社会转型时期,人民内部之所以存在大量的矛盾,主要还是由于生产力水平低,经济落后,人民的物质需求得不到满足,苦乐不均引发的。邓小平同志曾反复强调:“我们的生产力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中心任务。”[2]182又说:“从根本上讲,手头东西多了,我们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时就立于主动地位。”[3]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没有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就无从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没有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物质产品的极大丰富,就不可能有人民内部矛盾的真正解决。大力发展经济、提高生产力既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途径,又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三大报告科学地分析了我国现阶段社会特点是,人口多,底子簿,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仍居于世界后列。生产力的落后,决定了在生产关系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所必需的生产社会化程度还很低,商品经济和国内市场还很不发达,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还不成熟不完善;在上层建筑方面,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所必需的一系列经济文化条件很不充分,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小生产习惯势力在社会上还有广泛影响,并且经常侵袭党的干部和国家公务员队伍。这种状况说明,我们今天仍然远没有超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些科学论断,为理解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成功和失误提供了一把钥匙,也为实行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武器。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尽管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生产力获得了飞速的发展,2012年我国的经济总量世界排名已经位列第二,但社会总体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以及部分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难度加大。而且,随着大家的收入越来越多、需求越来越大、期盼越来越高,矛盾也越来越多。由此决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心工作,化解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主要矛盾以及由主要矛盾所规定的一切相关矛盾的根本途径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经济,发展生产力。
从源头上解决矛盾是由当前我国社会矛盾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从当前我国的情况来看,大多数社会矛盾的性质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在根本利益一致前提之下的矛盾。从人民内部矛盾的表现来看,大量的、最为突出和集中的还是人民群众的利益矛盾。由于人民群众的很多物质需求得不到满足,很多利益诉求得不到解决,利益愿望得不到维护,才导致各类矛盾丛生。产生这些利益矛盾的根源则是相对落后的生产力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及社会的需求。说到底还是生产力落后造成的。只有发展生产力,不断增强社会物质财富,夯实人民群众共同奋斗的物质基础,让广大人民群众从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才能人心稳定,社会稳定,才能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的发生。“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正是从我国现阶段国情发展的基本事实出发而提出的从源头上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治本之策。
解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的问题当然要靠发展,需要加快经济建设步伐。无论国力的增强还是人民生活的改善,都要求有必要的经济增长速度。无视这一点是不对的。同时也要看到,盲目追求高速发展,不仅对经济的发展是有害的,而且由于不能很好地兼顾人民生活,会造成很多的矛盾,影响社会的稳定、和谐。历史的经验反复告诉我们,只有认真地从需要和可能两方面考虑问题,保持适当的经济增长率,在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兼顾集中资金进行重点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改变过去长时期片面强调基本建设,忽视人民生活的倾向,才能促进经济的有序发展,使人民生活的持续改善得到可靠保证,从而减少矛盾的发生。
社会基本矛盾是通过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表现出来的。就人与人关系的性质而言,既有根本利益对立引起的对抗性矛盾,又有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非对抗性矛盾。十年文革,我国人民内部矛盾之所以纷纷呈现出尖锐对抗性状态,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国家本来就不完善的民主法制遭到了极大破坏,人民的民主权利不断受到削弱。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的不完善是我们党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上出现历史性重大失误的重要原因之一。基于这种认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和国家在社会主义民主实践和民主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民主形式不断丰富,民主渠道逐步扩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进一步深化,广大人民直接对所在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当然还应看到,由于民主法制建设中存在的不完善的地方,以至于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不畅通、群众的某些民主权利得不到实现、群众的某些利益得不到维护,成为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和稳定的因素。
从妥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创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十六届四中全会要求,“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新任务。郑重提出了“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和政治保证,是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实现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保证人民安居乐业的必然要求。
发展民主,健全法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邓小平同志在总结新中国成立几十年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我们今天再不健全社会主义制度,人们就会说,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所能解决的一些问题,社会主义制度反而不能解决呢?这种比较方法虽然不全面,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不加以重视。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他虽然认识到这一点,但是由于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领导制度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2]333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证明,什么时候民主法制得到重视和加强,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得到充分发挥,国家的政治局面和社会秩序就安定,社会主义民主就得到发扬,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就稳步地向前发展;反之,什么时候法制建设遭到破坏,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就受到压抑和挫伤,国家和社会秩序就动乱不安,经济建设就受到损失。正是基于对历史的反思和认识,邓小平同志告诫全党同志:“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不可分的。”[2]359没有健全的法制,无法实现真正的民主。“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2]461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在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做了大量工作,成就斐然。基本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和维护了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形成了比较科学、完整的立法制度,人民民主法律制度得以日益完善,公民的权利得到进一步的实现和保障。对于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逐步纳入法治轨道,充分保证了人民享有并正确行使各项民主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维护公民合法的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从而从制度上保证了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调动和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建设积极性,有效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发生。
社会管理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人民内部矛盾是一种社会现象,社会管理的状况和水平对人民内部矛盾的调节有着直接关系。强化社会管理的核心目的是维系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主要任务是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应对社会风险,控制社会冲突,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创造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社会生存和发展环境。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经济体制改革、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推动下,我国经济结构已经达到了工业化社会中期阶段水平,但社会管理远远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管理体制不健全,社会管理的配套制度不健全,社会管理主体职能发挥不充分,社会管理手段单一,社会管理方式简单,社会管理的观念陈旧,等等,都存在问题,使得一些社会矛盾问题不能及时得到疏解。有些地方的管理工作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甚至引发矛盾冲突,与社会管理方式落后,社会管理手段落后、社会管理体制机制不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求,管理的观念还留有计划经济时代社会管理工作的烙印,工作作风方面没有充分尊重群众、贴近群众、保护群众、依靠群众,等等,关系极大。因此,顺应社会发展趋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将管理理念由防范、控制型向人性化、服务型转变,从过去的传统管理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教育等方式的现代管理转变,从而减少和化解各种因利益冲突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十分必要。
社会管理改革是一项影响深远的社会变革,事关社会安定有序和人民安居乐业。党中央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下发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对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十二五”规划建议也专门提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任务要求。按照中央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创新和完善社会管理的各项体制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维护社会稳定的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化解不稳定因素。二是建立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体制机制。就业是民生之本。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三是建立健全社会公平调节体制机制。逐步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不同行业之间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为弱势群体和弱势地区的居民提供更多的机会。四是建立健全民主决策体制机制。逐步扩大公众广泛参与民主决策的渠道,保证民众的知情权、话语权,更多地体现公民参与的全面性和广泛性。五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处理体制机制。寻求更多的解决社会矛盾的办法,特别是在遭遇突发事件和危机时,运用矛盾处理机制,把损失和危机降至最低。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它体现了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民主革命时期,党坚持走群众路线,保卫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赢得了人民的拥护、支持。毛泽东从领导革命战争开始,反复强调动员和依靠人民群众进行人民群众战争的重要性。他说:“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继续发扬走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注重做好群众工作,动员和组织群众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尽管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走过弯路,党始终心中有人民,人民始终爱戴和拥护党,社会总体稳定、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党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确定,很多来源于群众的认识和创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从根本上说,是对党的光荣传统的回归与践行。实践证明,只有走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动员和依靠群众的力量,才能调动和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组织和引导群众管理好自己的事情,才能形成社会全面进步和协调发展的强大动力,达到安定有序的目的,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群众之间的矛盾。
群众工作的本质是密切党群关系,核心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新时期注重做好群众工作,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密切党群关系。当前许多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乃至激化,往往与党群、干群关系紧张有直接关系。解决的方法之一是要构建维系党群、干群关系情感纽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是共产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力量和智慧的源泉。共产党最基本的一条经验是一刻也不能脱离人民群众。”党员干部要学会站在群众的立场分析矛盾、制定政策、开展工作。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赢得群众真心认同。这样党的群众工作就容易顺利开展,各种社会矛盾就容易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党员干部要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包括提高理论知识素养,加强社会学、心理学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提高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研究舆情、引导社情民意的能力,学会利用新兴媒体进行组织、宣传、教育和服务群众的工作方法等。使群众与党同心同德,自觉接受和服从党的领导、拥护党的主张。三是健全新时期群众工作机制。群众工作是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领域各方面的经常性工作。建立健全联系群众制度、信访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干部接待制度、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等,保证党的群众工作顺利开展。
[1]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370.
[2]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3]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