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鹏(浙江传媒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18)
2012年11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大确认了建设“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文化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文化产业的发展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也成为政治问题、社会问题、意识形态问题,因此发展文化产业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事情。舟山作为独具特色的群岛型地级市之一,具有独特的海洋文化和佛教文化,这是其他地区无法比拟的优势,舟山市编制的《舟山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09-2020)》明确提出“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到本地GDP的4.5%左右”,到2020年将“把舟山建设成为具有鲜明海洋文化特质的文化产业前沿城市”。普陀区是舟山市两区两县中海洋文化最丰富、质量最好的区域,普陀山也位于普陀区的行政范围内,对佛教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也具有明显的优势。
当前普陀区的文化产业发展已经取得一定的成绩,体现为文化产业单位丰富、海洋和佛教文化特色明显,但是当前文化产业发展同普陀区经济发展的总体状况、同普陀区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如何创新发展,实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跨越,需要金融体系的支持,因此普陀区文化产业金融体系的建立成为迫在眉睫的任务。在建立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之前,需要了解普陀区文化产业发展状况,根据现实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金融手段。
文化资源是普陀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目前普陀区拥有两大文化资源。一是海洋文化资源。普陀全区总面积6728平方公里,其中海域面积6269.4平方公里(占比93.2%),陆地面积458.6平方公里(占比6.8%),海岸线总长831.43千米,共有大小岛屿455个,有人居住的有32个,是典型的海洋大区,陆地小区。海洋文化资源分为海洋历史文化资源、海洋旅游文化资源、海洋渔业文化资源、海洋节庆文化资源、海洋科技文化资源[1](表1)。
二是佛教文化资源。不同于一般的海洋信仰文化资源,普陀山是观音菩萨的道场,在我国佛教文化中拥有重要地位,并依此衍生出了众多的佛教文化产品。根据佛教文化衍生出的文化产品包括“印象·普陀”大型实景演出、中国南海观音文化节、普陀佛茶文化节、禅修、中国佛学院教育学院、佛教典籍故事、佛教艺术作品、佛教配饰等。
截止2011年底,普陀区文化产业单位共有1337家,文化产业总产出11.1亿元,占全区GDP总量的4.5%,从业人员2万多人,资产总规模8.2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4.9亿元,文化产业税收3727万元。近三年来,文化产业的从业人员、总产出和增加值都超过50%的增幅,年均增速超过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从产业结构来看,产业类型不断增加,新兴文化产业比重不断增大。
总体而言,普陀区文化产业还处于发展初期,当前文化企业还处于小、少、散、弱的时期,需要各种环境配套发展。其中最重要的是资金扶持,以此解决文化企业的生存问题,然后才能解决企业的发展问题,为文化企业的生存发展、兼并重组、产品创新等行为提供资金支持。
以《舟山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09-2020)》为依据,舟山市文化产业可划分为海洋文化旅游业、海洋节庆会展业、文化用品生产与销售业、现代传媒业、文艺演出业、艺术培训业、文化娱乐业、文化创意业、文化休闲养生业共九大文化产业。普陀区发展较好的的文化产业包括海洋文化旅游业和海洋节庆会展业,其投资主体多样化、投资金额相对较多,主要包括地方政府、外地企业和银行体系;但是其他行业的发展相对较差,如现代传媒业、艺术培训业、文化创意业在普陀区的发展才刚刚起步,投融资主体相对较少,主要为企业自筹资金。
从地方政府的投资来看,其投资构成了文化产业的大部分,如南沙景区、东沙景区、鲁家峙文化创意园区、舟山市普陀印象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舟山国际沙雕有限公司、浙江东海明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舟山白沙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主要集中在海洋文化旅游产业和会展节庆行业,但是由于政府财力有限,所以对其他行业的支持力度有限。民间资本是普陀区文化产业的另一投资主体,目前规模较大的包括舟山华东桃花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浙江嘉盛特种印刷有限公司、舟山市普陀岑氏木船作坊、舟山普陀圣华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舟山新威广告装饰有限公司等,这些企业的经营范围相对分散,包括文化创意业、广告业、印刷业等,而且企业规模也相对较小。另外还有一些小型、私营和个体作坊式的文化企业。银行体系本应该是普陀文化产业的一个融资主体,但是由于文化产业并不是普陀经济发展的重点,而且文化企业的规模小、盈利前景、财务担保相对薄弱,所以支持相对较少,更多地将资金投入了海洋文化旅游产业和其他产业。
1、文化产业投融资法规建设滞后,投融资市场体系不健全
文化产业本质上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新兴产业形态,健全的法制和市场环境是产业循环的首要条件。虽然中央 1992 年就已明确把促进文化生产力作为国家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中央和浙江省也先后出台各种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但构建文化产业投融资法规与市场体系的任务远未能有效解决。投融资法规是保护和规范投融资行为的必要条件,也是投融资主体维护其权益的法律依据[2]。文化产业不同于其他产业,无形资产在资本价值构成中占较大比重,多样化的产品流通需要管理创新,这些特点要求有专门的投融资法规为其服务。然而,文化产业投融资法规建设滞后,使得文化产业投融资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资本流转、风险补偿等基本活动具有不确定性,这意味着潜在的投融资风险。在这种境遇下,那些有意向的投融资主体,多徘徊于外而等待时机。
2、投融资机制具体化程度低,非国有资本的准入门槛不明确
2003 年国务院出台了《文化机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定》和《文化机制改革试点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两个有关文化产业发展的里程碑文件,使文化投融资政策有较大突破。2012年文化部发布了《文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实施意见》(文产发〔2012〕17号)就民营资本参与文化产业发展提出了指导意见,包括参与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资文化产业发展、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参与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共五个领域,进一步拓宽了文化产业的融资渠道。
但目前来看,普陀区对中央指导方针的具体化、地方化、可操作化方面的力度有限,这显然为普陀区文化产业改制、文化产业投融资造成现实困难。政府构建投融资政策机制其实是创建市场规则的一个重要部分,有了政府的积极作为,才能实现宏观政策的具体化、可操作化,才能顺利构建基于法治框架下的投融资游戏规则,才能使参与者降低对文化产业经营风险的疑虑。以舟山国际沙雕有限公司为例,一是从企业诞生之日起就租用南沙景区场地,没有可用于抵押贷款的固定资产;二是政府在最初几年扶持发展后,放手企业自负盈亏,因此资金来源极度匮乏,影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3、融资方式缺乏,多渠道融资格局尚未形成
在融资方式上,投资控股、金融信贷、资本融资等手段发展较慢,甚至绝大多数文化企业从未思考过融资,完全依靠自有资金发展,对银行贷款、信贷融资、企业债券、风险资金投资等多种融资方式闻所未闻。普陀区目前还没有一家文化产业类上市公司,在各行业没有起龙头示范作用的企业,因此各种先进的融资手段未进入文化产业领域,许多低赢利性的文化企业普遍面临资金匾乏、融资乏力、发展受限、甚至亏损等等。
中共十八大提出文化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指出在现有文化体制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对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的指引,因此文化体制改革与思想意识形态相结合,是今后文化体制改革的主导方向。将文化产业投融资与文化体制改革相结合,既可以解决国有文化企业管理不畅、文化产业发展缺乏资金的问题,又可以进一步繁荣文化市场。
从普陀区文化体制改革现状来看,已经改制的文化企业包括东海明珠、舟山国际沙雕公司、普陀华数广电网络等企业,这些企业的共同特点是国有资产控股、人事权由政府把握,但是政府资金缺乏、管理人才不足等问题限制了这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使其面临资金和人事双方面的发展困境。未来可以改制的事业单位包括大剧院、文化馆、普陀渔民画等,可以从这些单位中剥离部分资产和人员,并引入外部资金组建新的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政府只负责股息和红利的分配,给予企业更大的自主权,这样才能实现改制后的文化企业快速发展。
日前,舟山正研究制定综合性金融服务规划,利用投资、基金、融资租赁、信托、海外分支机构等平台,发挥融资服务的整体效应。同时,在船舶融资、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汇率避险等方面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和优化组合。各种金融手段的运用有助于活跃舟山和普陀区的金融体系,建立现代金融服务系统。
普陀区文化产业投融资应借舟山建立现代金融服务体系的东风,在多种融资手段上分一杯羹,目前可以借鉴的直接融资手段包括外地企业投资、企业上市融资、企业债券融资,间接融资手段包括银行贷款、政府授信贷款等。
企业在投融资时,一般都会首先考虑低风险、高回报的经营主体,但是文化产业却是典型的高风险、高回报,因此政府需要首先评估文化企业的风险程度,进而排出明确的重点融资主体和融资进度。
普陀区海洋文化旅游业、节庆会展业发展相对较好,海洋文化资源丰富、企业制度相对成熟、政府重视程度高、抵押资产相对较多,因此更适合作为重点融资对象。此外在各行业中有一些重点企业可以丰富其投融资手段,如文化创意业中的创智文化传播、普陀渔民画,广告业中的新威广告,文化用品生产中的岑氏木船作坊、圣华桐、嘉盛特种印刷、普陀山吉祥制香厂等,鼓励他们做强做大,以点带面,为其他企业做好示范效应,但是在投融资时需要注意的是应同时建立起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由于普陀区本身融资手段相对单一,因此文化产业在建立投融资体系时,需要考虑自身情况,借助舟山市和浙江省现有的融资手段和经验,这样可以节约部分精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浪费。
目前普陀区最主要的融资手段是银行,国家也出台了大量的金融机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而文化企业对银行的融资手段还没有充分利用起来,因此银行融资还有很大潜力可挖;其次是积极引入外部资金进入普陀发展,包括普陀区外资本、民营资本、国外资本等,就目前普陀的情况而言,文化企业小、弱,要发展起来还需要很长的一段路,因此需要积极引进外部的文化企业在普陀投资,这样可以很快缩小与外部的差距,并为普陀文化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新的发展理念、新的融资渠道;三是建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为拥有潜力的文化企业注入资金,起到鼓励和示范作用,并且充分利用浙江省和国家的扶持资金,努力获得省和国家的资金支持;最后是积极挖掘企业投融资手段,如风险投资基金、上市融资、文化版权交易等。
[1] 苏勇军,陈君静.浙东区域海洋文化产业化发展战略探析[J].三江论坛,2008(2):29-31.
[2] 刘吉发,李忠.杭州文博系统发展文化产业的投融资机制问题探析[J].杭州科技,2008(2):5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