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景龙
(梨树县林业苗圃 吉林梨树 136500)
从我省林业构成比较复杂,从所属关系看,既有国有林业,也有地方林业;从所有制形式来看,既有国有独资、民营独资,也有混合所有制形式;从经营管理方式看,既有政企分开,也有政企合一。应该说,这种体制在一定的历史阶段确实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深入、生态建设任务逐步繁重,林业迫切需要转型发展。同时,由于体制机制相对落后,生态公益属性和经济产业属性界定不清,市场适应能力较弱,调动市场力量发展相对不足,加之受计划体制影响较大,自身造血功能比较弱,从而制约了林业发展。
体制机制相对滞后,森林经营管理方式比较粗放。从国有森工到地方林业,森林粗放经营的问题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造林质量不高,幼林抚育跟不上,成效低下,采伐经营缺乏长远规划,森林培育严重不足。有的地方国有林场管理落后,集约化经营、精细化管理水平低,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始终处于较低水平。有的项目管理也不够规范,挤占挪用工程资金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如果这种经营模式不发生根本转变,政策再优,投资再大,林业经营状况也很难发生根本性变化。
林业技术装备落后。长期以来,我省在林业科技上投入严重不足,导致林业科研攻关能力不强,成果转化率较低,尤其是在信息化、机械化装备水平上差距较大。在资源监管、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等领域,都是一般性的、常规性的技术装备,高科技手段很少。同时,各类人才比较匮乏,管理方法比较落后。这些都与现代林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资金投入不足、渠道狭窄。我省林业长期投入不足。这既有客观上的原因,也有主观上的问题。客观上我省经济欠发达,省级财力有限,林业主要依赖于中央投资。主观上我们很多时候已经习惯向国家要钱,挖掘自身潜力不够。特别是在深化改革、调动社会参与方面明显不足,社会各界投资林业的积极性不高。面对日益增长的生态需求和繁重的生态修复任务,林业投入不足的问题将越来越凸显。
林区社会进步相对缓慢。我省国有林区基础设施欠帐较多,严重滞后于地方水平,有些国有林区甚至连一个总体的建设规划都没有,有的虽然也有规划,但是无论标准,还是理念都跟不上时代步伐。林区职工收入水平明显偏低,尤其是国有林区一线职工年工资不足1.5万元,这些人绝大多数仍然滞留在林区,处于不完全就业状态,而且很多都是单职工家庭,生活比较困难,期待政府给予救济。
林业对外开放度不够。林业万事不求人的观念根深蒂固,跳出林业发展林业的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好。包括项目包装、招商引资都很差,很多优势资源处于闲置和浪费状态,捧着金饭碗要饭吃。林业长期比较保守,很多该享受的政策享受不到,该扶持的项目也没有搭上车,与农业、水利、牧业相比,林业享受相关政策总要慢半拍,一定程度上还存在被政策“边缘化”的问题。
建立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在工作推进上要突出抓好“两条线”。一条线是在省里党政绩考核层面。在此基础上,我认为要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另一条线就是在林业系统层面,建立省林业厅对市、县林业局和森工局、直属单位的责任落实评价体系。将全年林业重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年底统一考评并实行公开排名制度。对工作完成好的,在下一年度的计划安排中从资金、项目等方面进行重点倾斜,对工作没完成、排名靠后的在下一年度计划安排上从严控制或不安排。
建立林业发展服务保障机制。林业各项政策、各项任务能否落到实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层能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扎实推进林业站标准化建设,改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生态文化博物馆和标本馆的办公条件。要大力推进林业信息化建设,重点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信息化技术在林业生产、管理领域广泛运用。要加强林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广、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测、林业防灾减灾、陆地生态系统定位监测等方面的能力建设,真正发挥科技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支撑作用。
注重构建大林业发展格局。把林业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尤其是现在的林业工作,很多生态修复工程、重大项目、重大制度都是关系发展全局的战略部署,更要体现出向前展望、超前思维和战略视野。要加强内部之间的协调配合,单位与单位之间,上级与下级之间不能各自为战,务必要统筹考虑,形成合力。要强化林业社会化宣传,围绕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策划大型系列宣传活动,努力扩大林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林业、支持林业、发展林业的浓厚氛围。
从上到下抓好工作落实。林业系统上下要“一盘棋”部署,重点抓好落实工作的层级衔接和环节衔接。要建立工作落实的“路线图”、“流程图”,每一项工作都力争一次部署、一个文件就能一抓到底。林业各级领导干部在落实上要发挥带头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努力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绿化一方。
着力抓好林业作风建设。良好的风气是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要针对林业审批业务多、管理事项杂的实际,切实加强对全行业的管理。要注重抓规范、立规矩,建立行业监管机制,坚持常检查、勤督促,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加强对重点资金的监督审计,从上到下对育林基金使用。加强对林业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带好森林公安这只特殊的队伍,切实为林业事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