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税收征管系统对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之间涉税行为的监管尚有疏漏之处,可能导致国家税收流失。稽查实践证明,有效利用第三方信息对查证此类涉税行为中的偷税事实,弥补监管疏漏,具有重要作用。现将某典型案例介绍如下。
2011年8月29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要求,北京市某区国税局稽查局对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2010年的资本性交易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在正式进驻检查之前,检查组认真研究学习了有关“资本性交易项目”的会计、税收政策,并利用网络、图书等渠道,了解该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检查组制作了详尽的检查计划和检查提纲,确定了对长期投资、股权投资、资本公积、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资本交易类科目的重点检查,为下一步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基础。
虽然检查组做了大量查前准备工作,但由于检查对象为大型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庞大、业务种类广泛、会计核算方法复杂、税务资料繁多。而检查人员的现实情况是人员少、时间紧,在此形势下,检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化解僵局,检查组及时拓宽检查思路,跳出“就账查账”的固有模式,强调对网络、报纸、中介机构报告等第三方证据的审核,寻找案件突破口。
在此案的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对审计报告、税审报告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年度报告等资料中涉及“资本性交易”的内容逐一进行了审核。终于,细心的检查人员在对该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审核中发现,该单位2009年持有股权情况对比2008年有重大变化,而现金流量上却无变化。这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怀疑,随即找到有关股权交易及变动情况的披露信息,发现该单位曾在2009年接受国际信用卡组织VISA组织捐赠的149,281股普通股股票。
这个重要的发现,打开了案件的突破口。“接收VISA组织捐赠是否确认收入缴纳了企业所得税?”检查人员凭着高度的职业敏感翻开了企业的所得税申报表,发现并无此笔捐赠的调整项目。随后找到了该单位2009年6月30日140号凭证:确认国际VISA组织赠送的149281股普通股股票,根据IPO价格确定可供出售股权投资成本6568364美元,由于VISA公司于2008年上市,故投资成本记入“财务报告报出日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通过原始凭证的记载印证了检查人员的怀疑。更意想不到的是,在记账凭证后附的“财务处理意见通知单”记载,该笔捐赠是发生在2008年,直至2009年6月份才进行账务处理。
经检查,该单位2008年接受国际信用卡组织VISA捐赠的149281股普通股股票,2009年6月根据IPO价格确定可供出售股权投资成本6568364美元,由于VISA公司于2008年上市,故投资成本记入“财务报告报出日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折合人民币44892140.59元(2008年12月31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为1:6.8346,6568364美元折合人民币44892140.59元)。经过对2008—2010年企业纳税申报资料审核,发现此笔接受捐赠股份业务,该单位未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该单位应调增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44892140.59元,按25%税率补缴2008年企业所得税11223035.15元。同时,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该单位从税款滞纳金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4814682.08元。该案件已执行完毕,税款、滞纳金已于2012年1月入库,共计16037717.23元。
一是确定案件检查方向,制定查前预案。稽查局按照选案部门下达任务的要求,制定检查预案。检查组要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根据税收征管的各种数据、结合稽查工作经验,并以上级税务机关的检查方案和要求为依托,分析判断被查企业可能存在的涉税问题,确定检查方向和基本内容,简明扼要的指出检查的主要税种和关键,以增强税务稽查实施的针对性,强化稽查工作效能。
二是拓宽检查思路,重视第三方证据。在面对检查难度大、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拓宽检查思路,找到案件突破口成为检查的关键。在信息爆炸的时代,要充分重视对第三方证据的审核,从中发现重大的税收利益和潜在的税收风险。第三方证据主要包括: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等资料。第三方证据的获取渠道包括:网络(中国上市公司咨询网)、报纸(证券日报)、被查自己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第三方证据的审核要点包括:重大交易事项可能存在的巨大税收利益、涉及的重要纳税调整事项及可能隐藏的潜在税收风险。为此,检查人员关注的主要信息应落脚于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对定期类报告重点审核报表内部信息、重大事项、重大合同披露;对临时类公告,则应重点阅读债务重组类、企业合并类、股权交易类、政府补助类等相关信息。
三是加强对非居民企业涉税行为的监管。强化对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业务往来重点项目和复杂事项的风险分析、核查和跟踪管理,以建立起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一体化管理机制。同时将非居民税收管理与税务审计、反避税、情报交换工作有机结合,将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