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兆昌
(吉林大学中国史系,吉林长春130012)
价值认同是维系社会的根本保障。价值认同的体系化与制度化,在世界其他古代文明地区,一般是借助宗教教权的推动才得以实现。而古代中国社会的发展,却显示出其相对的特殊性。中国本土的道教及印度舶来的佛教,都没有达到能够建构主流社会价值体系的程度。作为传统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创造者——儒家,虽然在当代也被不少学者称为儒教,但从形态上看,它并没有超出学术流派的范畴。儒家的创始人孔子并不具备神性,也不拥有使众生匍匐的超自然“法力”。儒家后学的杰出者如孟子、荀子、董仲舒、“二程”、朱熹、王阳明等,都是学者或兼任王朝官员。他们塑造、宣扬儒家的价值主张,确立这些价值体系之社会合法性的方式,不是建构对神灵或者其他超自然力量的信仰,以神示为人事立法,而是直接面对大众论辩说理,并试图通过激发人的内在自觉,来建构并维护传统社会的价值体系。
儒家这种“论道”、“传道”的方式,颇具学究气,在知识分子这样的小众群体中可以得到深入的讨论。但在知识不发达,人们的思维深受各种“神异”观念影响的古代社会,它想获得广泛的传播,显然不具有任何优势。纵观儒学发展史,汉代董仲舒援阴阳说入儒学,是儒家向整个社会推广自己的最成功的尝试。阴阳、五行说源自上古,是传统社会中人们描述世界、解释世界最基本的话语体系。援阴阳入儒学,就是用人们最熟知的语言重述儒家的主张,因而极易为人们接受。就学理而言,孟子的性善论对于开掘人的道德自觉,当然更具理论价值。然就普及而言,董仲舒以人副天数、阳善阴恶等观念来解释儒家的仁爱主张,又用妖祥灾异等天人感应说来约束人们的社会行为,显然更具实践价值。在追求“道德实践所以可能之客观依据”①牟宗三:《心体与性体》,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7页。的本体论上,孟子与董仲舒的学术价值各有千秋,前者在于理论的深入,后者在于社会的普及。正是因为董仲舒的改造,儒学成为两汉官方主流意识形态,并成为历代王朝为维系社会秩序的自觉或不自觉的选择。
董仲舒针对儒学之普及性的改造,就其实质而言,也是利用早期宗教对于超自然力的崇拜与信仰达到的。从这个角度看,这种改造与原始儒家崇尚人文的学理之间存在着根本的背离。带有早期宗教乃至巫术色彩的阴阳五行学说,本身已多荒诞不稽的内容,再将它与社会人事主观地附会在一起,其中的问题浅在而易觉,因此遭到传统社会众多有识之士的批判,自是情理中事。唐刘知几批评班固《汉书·五行志》,谓其“全无故实”、“牵引相会”、“准的无主”。②刘知几著,浦起龙释:《史通通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540页。后唐康澄上书明宗指出:“阴阳不调不足惧,三辰失行不足惧,小人讹言不足惧,山崩川涸不足惧,蟊贼伤稼不足惧。”③司马光:《资治通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9078页。这些都是要求清除阴阳说对于儒家正统思想之不利影响的呼声。
宋明理学剔除了两汉经学体系中主观附会的成分,提出了超越性的“理”的概念,为儒学的价值体系寻找到终极的形上依据。理学家们关于理、气、心、性、才、情等概念的论述,关于心、物关系的争论等,极大地深化了儒家的本体哲学。然而从实践上讲,这些论述超出了普通大众的认识能力,并不利于儒学价值主张的广泛传播。儒学思想体系的人文取向及论辩方式的学理特点,使得儒家在传统社会向大众宣讲、传播其价值主张时并无长技。儒家的伦常观念之所以能够成为传统社会的主流意识,获得整个社会的广泛认同,实有赖于传统史学积极而主动的建设性参与。
传统史学之所以能够在推动价值认同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与中华民族自古以来重视“事功”的传统密不可分。《尚书·尧典》即载:“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④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51页。说明在中华文明发展的源头期,类似“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样的观念即深深扎根于民族的文化传统之中,成为影响深远的文化基因。这与西方基督教文明强调绝对信仰迥然有异。《约翰福音》20.29:“耶稣说:‘你因为看见了我才信吗?那些没有看见而信的是多么有福啊!’”因此,中华文明发展史上,一切思想主张、道德规范,都必须掌握事实证据,才能使人信服并依从。正是这种民族个性,使历史对于人们的社会行为产生了重大的引导及约束作用,因为其中包括了数不胜数的可资效法的经验和可资鉴戒的教训。
正是对“事功”的重视,促成了传统史学数千年来超乎寻常的发达。与此同时,传统史学自始至终也从未放弃过服务于社会的根本追求。举凡人类社会的一切行为实践,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教育、文化、社会等等,史学无不涉足其中,或者致力于总结经验以服务于当世,或者致力于确立规范以用心于来者。《汉书·艺文志》云:“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帝王靡不同之。”⑤《汉书》卷三〇《艺文志》,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715页。高度凝练地概括了传统史学服务于社会的学术追求。
确立社会伦常规范,是传统史学实现其社会功能的最重要方面。周代史官是最早提出父义、母慈、兄友、弟共、子孝这五伦概念的学术群体,他们对礼、敬、忠、信、仁等德行倍加推崇,并深刻地批判了顽嚚、毁信、靖谮、服谗、贪冒、崇侈等失德现象。⑥许兆昌:《先秦史官的制度与文化》,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56-257页。在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深入讨论各种人伦规范,努力建构传统社会价值体系之前,周代史官就已经做了相当充分的探索,提供了丰厚的知识准备。先秦时期,史官记录历史,最初的主要目的,是对君主行使监察职责,使其谨慎言行。《大戴礼记·保傅》:“(天子)食以礼,彻以乐。失度,则史书之,工诵之,三公进而读之,宰夫减其膳,是天子不得为非也。”①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54页。战国以后,随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日益加强,史官们已很难再对最高统治者行使严格的监察权力。正是在此背景下,他们在从事史学活动时,逐步将目光扩大到整个社会,开始致力于为社会确立普遍的人伦规范。这是传统史学社会功能的一次重要转向。
与传统史学发生重大转向几乎同时,战国时期的思想家们也充分意识到了史学的重大理论价值。他们在建构思想体系时,几乎无一例外地都举证了大量的“历史故实”,使“子有史意”成为诸子作品中相当突出的文本特色,从而推动了史学活动与思想活动的进一步结合,赋予史学活动以更多的价值建设的话语权力。尽管诸子作品中大量的“历史故实”在今天看来还不能当做信史,有的甚至还带有明显的神话色彩,但以史为据确已成为其时学术思想界普遍的思维定式。诸子百家之中,儒家对于历史知识的运用最为突出。《尚书》是“三代”政府档案的汇编,《春秋》是春秋时期鲁国史官笔录的编年作品。《诗》中有大量关乎先民生活的描述,其中的“颂”更具有早期史诗的特点。“乐”与“诗”相配,不仅是艺术作品,同时也是历史叙述的重要形式。②许兆昌:《古乐舞记事考》,《先秦乐文化考论》,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36-41页。清儒章学诚提出“六经皆史”这一命题,自有其学术深意,仅从考实的角度看,也能揭示出儒家思想与传统史学的深厚渊源。
战国至西汉前期,思想界呈多元化发展态势,尚未出现一家独大的局面,因此,就儒家与史学的关系而言,是史学惠予儒学为多,但儒学却并未取得对史学价值取向的支配权力。《史记》就是这一时期价值取向多元化的产物。《史记》为司马迁上承《春秋》而作,其为社会树则立范的态度是明确的。但整体上看,《史记》对于人性的深刻揭示,虽足彪炳千古,但批判性更强,而建设性不足。从建构社会价值体系,促成普遍的价值认同角度看,一方面,这一时期的传统史学对于这一社会责任尚未达到清楚的认识;另一方面,也还未自觉地以儒学的价值创构为其准的。
班固是传统史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史家,正是在他的推动下,传统史学将儒家思想确立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同时明确了史学活动必须以自觉宣扬儒家所倡导的普遍价值为己任。班固指出,司马迁撰写的《史记》,“是非颇缪于圣人”,即价值判断与儒家所确立的普遍价值之间存在着重大背离。具体内容则表现在三个方面,即“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述货殖则崇势利而羞贱贫”。③《汉书》卷六二《司马迁传》,第2737-2738页。其中,“论大道”属于意识形态,“序游侠”涉及社会政治、法律秩序,属于上层建筑,“述货殖”涉及经济活动,属于经济基础。班固针对司马迁的这三大批判,实际上是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等三个层面,全方位地为传统史家的学术活动确立了行为标准。
班固以后,宣扬儒家所倡导的伦常规范,成为传统史家的共识。比班固稍晚的荀悦,进一步将这一责任具体化为“五志”:即达道义、彰法式、通古今、著功勋、表贤能。刘勰作为传统史学最早的理论总结者,在《文心雕龙·史传》中,强调载籍之作,就史事而言,“必贯乎百氏,被之千载,表征盛衰,殷鉴兴废”;④刘勰著,詹锳义证:《文心雕龙义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602页。而就著史标准言,则必须做到“立意选言,宜依经以树则;劝戒与夺,必附圣以居宗”。⑤刘勰著,詹锳义证:《文心雕龙义证》,第604页。唐刘知几更明确地总结史学的最高目标是推动社会价值的普遍认同,《史通·直书》:“史之为务,申以劝诫,树之风声。”⑥刘知几著,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192页。只有达到这个目标的史著,才能够成为不朽的经典。《品藻》:“夫能申藻镜,别流品,使小人君子臭味得朋,上智中庸等差有叙,则惩恶劝善,永肃将来,激浊扬清,郁为不朽者矣。”⑦刘知几著,浦起龙释:《史通通释》,第188页。
正是因为传统史学在宣扬儒家伦常规范,推动儒学价值观的普遍认同方面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史学也受到了儒学思想家们的高度重视。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在建构理学体系的同时,还改编司马光的《资治通鉴》,成《资治通鉴纲目》一书。他在“序例”中写道:“大纲既举而监戒昭矣,众目毕张而几微著矣。是则凡为致知格物之学者,亦将慨然有感于斯。”①朱熹:《资治通鉴纲目》,明内府刊本 (日本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藏),“序例”,第2页。将史学视为理学所倡之格物致知的重要途径。
“事有实据,而理无定形”,②章学诚:《文史通义》,丛书集成本,商务印书馆1939年版,第25页。故“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③章学诚:《文史通义》,第1页。即使是圣人编纂《尚书》,也不过是“取其疏通知远,足以垂教”④章学诚:《文史通义》,第7页。而已。章学诚的这些论断,已足为评价传统史学在推动全社会价值认同方面所做贡献之定谳。
在没有绝对宗教教权推动价值认同的中国古代社会,正是依靠儒学与史学互为表里的协作,才促成了传统社会价值规范的普遍认同,并维持长期稳定达数千年之久。当代的中国,正处在价值重建的关键时期,传统史学的成功经验,无疑值得史学工作者们乃至全社会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