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人社局最近出台了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服务协议管理办法》,将全县42 家定点医疗机构1200余名执业医师全部信用入档。一是医保医师实行资格认定。定点医疗机构医师申请登记为医保医师,经县人社局初审合格后,统一参加医保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合格者与县医保局签订《医保医师服务协议》。二是对医保医师的违规行为实行量化扣分,记录入档,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三是诚信记录载入终身档案。县医保局、定点医疗机构共同监督管理医保医师服务行为,诚信档案将作为与医保医师终止、续签服务协议和评选诚信医保医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