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生猪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主要有以下几项:
国家对规模养殖场(小区)实施标准化改造扶持。2007年~2012年中央每年投资湖南省2.2亿元用于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十二五”期间将增加投资继续实施。
1.能繁母猪补贴 国家从2007年起实行能繁母猪补贴政策,能繁母猪2007年每头补贴50元,2008年补贴100元。2009年、2010年该政策取消,2011年国家重新恢复,仍按每头100元标准补贴,2012年资金尚未下达。
2.能繁母猪保险 每头保额1000元,保费为6%(即每头60元)。所缴纳的保费,中央财政负担28.8元,省级财政负担19.2元,养殖户负担12元。
3.育肥猪保险 每头保额500元,保费为3.5%(即每头17.5元)。所缴纳的保费,中央财政补贴10%,省财政补贴10%,市、县级补贴不少于10%。即中央财政1.75元、省级财政1.75元、市县级财政1.75元、养殖户负担12.25元。赔偿金额按照投保育肥猪生长发育不同阶段的体重实行定额赔偿。当发生高传染性疫病必须由政府实施强制扑杀时,保险人按200元/头赔付。
2007年起,国家以能繁母猪为基数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按每实施1胎人工授精补贴20元,每头母猪每年补贴40元的标准,补贴资金发放给生猪人工授精站,由人工授精站对养殖户优价供应种公猪精液。2012年,湖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县为49个。
2008年起,国家实行生猪调出大县(市、区)奖励扶持政策,湖南省有43个县列入扶持范围。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的标准化改造、排污处理设施建设、良种引进、贷款贴息、动物防疫服务等项目建设。此后,获得奖励的生猪调出大县逐年增多,2012年湖南省增加到6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