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机局 吴庆峰
2013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较2012年有较大幅度增加,实施方案作了部分调整。刚才戴厅长对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对做好2013年购机补贴工作提了具体要求,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好戴厅长及各位领导讲话精神。下面我讲4点意见。
一是科学分配补贴资金。2013年国家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额为200亿元,安排我省9.7亿元。省农业厅、财政厅按照“突出重点,依据需求,统筹兼顾”的原则,采用耕地面积、主要农作物产量、粮棉油作物播种面积、2013年水稻机插秧和油菜机播面积和乡村人口5项指标,严格按照各项指标权重测算出各地的基础资金额,再结合我省农机化发展重点、201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确定了各县(市、区)2013年补贴资金规模,目前资金指标已下达各地,请大家回去及时与财政部门衔接。
二是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根据指导意见要求,我省按照“突出重点,抓大放小”的原则,最终确定了进入我省2013年补贴范围的128个品目。与2012年度151个品目相比,总品目数减少了23个。农业部2013年要求原则上不新增自选品目,对原有的品目要从严控制,非农机、不规范、厂家少、价格不清、购买少的、不易监管的,一律不得补。这里,我想重点强调一下,在2013年我省的补贴范围里,没有大棚和秧架,这代表中央补贴资金2013年不得用于对大棚和秧架的补贴,如果各地有地方财政资金可以补。此前,我们为此事向司里进行了多次请求,说明了全省搞集中育秧补贴的重要性,也打了专项报告。但农机化司最终回复:水稻育秧钢架大棚、温室和秧架由于规格不一、配置变化较大,且在补贴实施过程中难于监管,建议不列入中央财政资金补贴范围。现在,既然这一结果已定,大家务必严格按照农业部要求执行,各水稻育秧基地建设县市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对大棚的专项补贴,同时做好对集中育秧基地建设所需其他机具的补贴工作。
三是加强机具补贴额管理。为防止同类产品补贴标准差距过大,2013年我省在确定机具补贴标准时,加强了与邻近省份机具补贴额的对比与协调,将补贴标准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适当调低了此档机具补贴额度。
四是优化补贴操作程序。在现行“差价购机,直接补贴”的方式下,购机农户普遍反映:程序太繁琐。从申请到拿到指标确认通知书,要盖5个部门的章,农民感觉每盖一道章都是一道坎,费时费力又费钱。如果一旦弃购,前面所有的工作都是徒劳。因此,我省按照“方便农民、简化申请、注重核实”的原则在2013年对“差价购机,直接补贴”方式的操作程序进行了优化:一是在申请表上只需村委会和县级农、财两部门的章,省略乡镇一级盖章;二是将“公示到村”由购机前移至购机后。要求各县级农机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定期编制《补贴机具公示表》,在购机者所在村委会公示,并对公示中反映有异议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处理;三是要求各地将工作重点放在农户购机后的电话抽查和入户核查上,对大型机具,由乡镇一级农机和财政部门的同志负责核机后,在《入户核查表》上签字,确保机具核查到位,防止虚套、倒卖、签大售小等情况的出现。
农机购置补贴,不仅仅是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重要内容,更是我们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优化农机装备结构、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能否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事关我省农机化可持续发展,事关我省农业现代化进程,事关“四化同步”推进大局,农机部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各级农机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务必要讲党性、讲原则,要对全省300多万农机手负责,要对全省4 000多万农民负责,要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时要对自己负责。
一是要规范程序,加强监管。各地农机部门要扎扎实实做好政策宣传、接受申请、系统录入、补贴公示、核实和结算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农机经销企业要按照购机补贴目录销售补贴机具,不得更改配置,套取国家补贴。
二是要主动与财政、纪检、监察部门沟通。财政、纪检、监察部门的参与,是我们规范实施购机补贴工作的重要保证。农机部门要多汇报,在加强自律的基础上主动接受监督,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形成一个完整的、开放式的良性运行的链条。让一切不合规、不公开、不透明的现象处于无立足之地。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是党和政府赋予的一项重要职责。要公开、公正,不能暗箱操作;应当忠于职守,不能见利忘义;要如履薄冰,不能麻痹大意;要严格自律,不能把自己送上被告席。
三是要积极争取购机补贴工作经费。规范实施购机补贴政策,需要做好填表、录入、公示、培训、抽查、核查、复核等一系列工作,工作量越来越大。没有工作经费,就难以保证工作完成的质量。从中央到地方,反复强调农机部门不得向企业收取“推广费”,所有经费必须从财政进出。2013年,我们绩效考核将争取工作经费纳入其中,要把是否争取到足够的工作经费,是否违规收取并使用“推广费”将成为省局分配购机补贴资金的重要标准。
农机部门和农机企业应将我省重点推广的农机化技术牢记在心,在实施中真正体现什么是重点。当前春耕已经开始,早稻机插秧工作育秧工作即将迅速开始;5月份油菜机收、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是重点;随后是中稻机插秧、晚稻机插秧;10月份油菜机播。要在各个重要农时季节,充分利用好购机补贴政策,推广这些重点技术。
一是购机补贴资金要向重点机具倾斜。省农机局已将2013年要推广的插秧机、油菜直播机台数计划下到各地。这些计划是根据各地的耕地情况以及当地技术推广进程等各方面综合因素确定的;是对各地当年农机化推广工作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地务必要保质保量完成,做到重点机具应需尽补,并争取有所突破。各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应抓住购机补贴这一有利因素,配合农机部门做好现场示范、技术培训等工作,把重点技术、重点机具送到农民手中。对于不适应本地作业的农机具,市场价在1 000元以下的农机具,农机部门应做好引导工作,除山区县市外,应对此类机具少安排或不安排补贴指标。
二是购机补贴工作应与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相结合。我省农机化“三率”水平一直很低,几项指标处于全国倒数二、三位。各地监理操作人员要及时掌握补贴机具相关信息;补贴操作人员要及时向监理部门提供补贴系统“浏览员”账号及密码,便于农机监理部门及时了解补贴机具情况,加强对农业机械的管理与服务。各地农机部门在实施购机补贴时,应做到新购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全部上牌,实现培训、上牌一站到位。在购机补贴核查时,应与年检工作相结合,提高年检率,确保农机生产安全。
三是购机补贴工作应体现便民作风。农民进城不容易,特别是山区。各地农机部门应推行申请、购机、培训、上牌办证一站式服务,尽量减少农民往返次数。农机经销商应实施送机到村、送机到乡镇服务,将农机具在农忙季节之前送到农民手中。
2013年我省在部分地区进行了农机“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试点,这是顺应购机补贴发展方向的重要变革,各试点县(市)在实施过程中要大胆创新,不断总结完善,为2014年全省推广积累经验。
一是要学透政策,熟悉操作步骤。局产发处应对各试点地区加强培训、指导,确保各地规范操作。各试点地区农机局可以向外省有经验的地区学习,知道这项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并针对重、难点制定本地的实施办法,争取试点成功。
二是要完善机构,夯实队伍基础。在“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试点工作中,将有很大一部分工作落在乡镇,各地应积极争取配齐乡镇农机推广人员,确保每个乡镇要有1~2名专职工作人员。要积极推行派出制,要多向政府与财政部门汇报,加强与同级农业部门的联系,在乡镇农技推广中心专项建设资金中,将农机推广站的建设一并纳入建设。各县(市、区)农机局(办)要加强乡镇农机推广人员的考核,做到奖优罚劣。
三是要创造条件,打牢基础。购机补贴试点县市,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落实专项工作经费,落实“三个一”的措施,即配备一名专业技术人员、一间办公用房、一台办公用电脑设备,坚决杜绝因工作经费不足向经销企业或农户收取或变向收取各项不合理费用的违规违纪行为。
四是要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农业部部署,“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将很快在全国推行,我省试点县的经验和教训,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我省下一步的购机补贴工作。这一政策在我省是否水土不服,在多大程度上增加了农民、农机部门、经销商的负担,是否可以有效防范倒机、套取补贴现象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各试点县(市)要认真总结,对工作遇到问题要及时上报。这里,我要再次强调一遍:2014年全省将全面实行全价购机操作模式,各县市务必在2013年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额度,一台都不许超!超指标使用资金将带来很多后遗症,对于那种把省局要求当耳旁风,不听指挥,一意孤行的县市,出了问题一律自行负责!
今天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湖北省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已经启动,望各级认真学习吃透这次会议精神,严格遵照省农业厅、财政厅的实施方案,凡今年有新的规定和变化一律按照今年的精神执行。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落实扶持农机化发展的好政策、维护农机化系统的好形象、巩固农机化发展的好形势,真正让农民群众满意,让党和政府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