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退耕还林工程主要措施及其成效

2013-08-15 00:49胡雪娥
陕西林业科技 2013年2期
关键词:山阳山阳县档案管理

胡雪娥

(山阳县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陕西山阳 726400)

山阳县地处秦岭南麓,属长江流域汉江水系,是一个“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土石山区。1999 年以来,山阳退耕还林工程以种苗基地建设为基础,以科技兴林为支撑,以创新责任机制为手段,以抓点示范为突破口,以生态改善、农民增收为目标,多项举措并重,成效十分显著,受到了市、省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的好评,先后被评为省级和国家级绿化模范县,取得的经验值得总结。

1 山阳县退耕还林工程主要管理措施

1.1 多元化政策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标语等宣传媒体以《退耕还林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山阳县退耕还林管理办法》等为主要内容,坚持常年宣传,做到宣传经常化;印发《退耕还林政策》宣传画10万张,《退耕还林还草技术要点》2.5万册,宣传资料5.1万份,做到宣传资料入村组,宣传画到农户,实现退耕政策宣传覆盖全面化,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明确退耕还林的建设内容、目标任务、操作办法和政策规定,自觉依法管理工程建设。

1.2 规划与责任落实一体化

每年退耕还林指标下达到县后,山阳立即从县上抽调技术干部分赴工程计划实施乡镇,与乡、村、组干部、退耕农户一起,组成三位一体的规划设计工作队,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按照“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充分征求群众意愿,在保证人均基本口粮的基础上,流域为单元,坚持集中连片、规模退耕的原则,编制年度作业设计方案。通过作业设计把计划任务、林种、树种和技术措施落实到农户,落实到山头地块。规划设计后及时向工程所涉及的农户下发留地通知书,与退耕农户签订造林责任合同,与乡镇村组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退耕还林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列入乡镇主要领导政绩和林业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进行考核,确保退耕还林实施工作做到地块、责任、领导、干部、劳力、时间六落实。同时县委、县政府还落实了县级五套班子领导包抓重点乡镇,促使各项工作健康开展。

1.3 种苗供应程序化

良种壮苗是提高工程效益、保证工程质量的根本,山阳在抓好良种苗木培育的同时,在种苗供应上,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地要求,制定与完善了《山阳县退耕还林种苗供应办法》。工程用苗在具备“一签两证”的前提下,由林业局采用公开招投标的办法集中采购,统一供应,确保优质壮苗的同时又降低了费用,杜绝了各类人情苗、问题苗用于退耕还林工程,提高了造林质量。

1.4 施工与验收管理制度化

为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山阳加强了工程每一个环节的管理,严把规划设计、苗木供应、规格整地、规范栽植、检查验收、覆膜抗旱措施推广应用“六关”,实行县乡林业技术干部捆绑考核,强化造林质量责任追究制,谁出问题,谁负责。同时,切实加强检查监管,严格按照《退耕还林验收办法》的规定,以乡镇为单位,逐块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栽植质量、任务完成情况,对任务没有完成、覆膜不到位、管护责任没落实的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予以完善,确保退耕任务按期完成。对要进行兑现的地块逐块进行检查验收,查成活率与保存率及管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力进行完善,达标后予以确认,加强监管,确保成效。

1.5 政策兑现公开化

在兑现过程中,坚持按照“八不准、十不兑现”的原则,严格按照乡村自查、县级检查、分解公布到户、建帐审核发证、钱粮政策兑现、逐级报帐结算六道程序运作,实行检查验收确认面积和兑现结果“两张榜两公开”,设立退耕还林信访监察室,确保群众无异议之后,限期足额兑付到退耕户手中。

1.6 档案管理规范化

档案管理是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历史凭证。山阳从完善退耕还林档案管理制度,制定退耕还林档案管理办法,明确县、乡、村三级管理机构的档案管理内容、目标和范围,使档案管理工作走上了正规化和规范化管理,保证了技术和图表卡资料的完整性。

1.7 确权发证高效化

确权发证既是退耕地属性发生根本变化的反映,又是对退耕还林成效的检验,为此山阳将退耕还林确权发证工作作为退耕还林的重中之重来抓。为了保证发证质量和及时发现发证工作中的问题,采用先试点、后培训、再推广的办法稳步推进,实现了退耕还林确权的高效化。

1.8 违法违纪问题处理法制化

多年来,针对退耕还林违法违纪方面存在的矛头性、货币性问题,县检察、纪委、监察、信访、财政、林业、粮食、土管等部门结合《退耕还林条例》及有关规定,联合制定了《关于退耕还林违法违纪问题处理规定》及有关规定,建立了《山阳县退耕还林违法违纪问题处理通报与联系制度》,强化预防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纪问题,形成了打防结全的长效机制,使得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

1.9 后续产业发展科学化

针对“八年之内有兑现,八年之后怎么办”和农民退耕后短期内有收入的问题,及“禁种难”的问题,同时发展杜仲、五味子、连翘等既能保持水土、使群众短期受益的木本中药材0.23万hm2,有效地解决了国家要“被子”、农民要“票子”的矛盾,保证“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

1.10 质量提高社会化

为了实现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三赢,进一步提高、完善、巩固退耕还林成效,山阳以生态得到切实改善、经济持续发展、农民增收明显、人与自然更加和谐为目标,大力开展以退耕还林为主的生态环境建设质量年活动,力争质量提高社会化。

2 山阳县退耕还林工程成效

2.1 生态效益明显

国土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利有,在生态环境建设上达到了国家要“被子”与群众要“票子”的目的。已建成高标准的核桃、板栗、油桐、水杂果等林果业基地5.5万hm2,茶叶基地0.24万hm2,二花、连翘、五味子、杜仲等木本中药材基地0.9万hm2,全县农村人均拥有林果面积0.2hm2。按照生态农业原理、方法开发资源,优化了生态环境,极大地改善了林业生产条件,获得了“四升一降”的效果:截止2011年底,全县累计完成退耕还林3.4万hm2,森林覆盖率由1999 年的37.5%上升到目前的55.8%;土壤有机质含量由2.74%上升到4.12%;水土流失治理率由29%上升到80%;旱涝保收农田面积比重由90.2%上升到99.3%;病虫鼠害发生率明显下降。生态效益明显改善,该县先后被评为全省、全国造林绿化模范县。

2.2 经济效益显著

实施退耕还林以来,全县7.59万退耕户共享受退耕还林政策兑现粮食折现资金41 208.58万元,管护费4 475.15万元,种苗费2 990.5万元,三项合计48 674.23万元,退耕还林户户均累计增收6 417 元。到2011年底全县林业总产值3 757万元,比1999年增长了4.7倍,核桃、板栗、茶叶、油桐油、水杂果等主导及特色产业已占据农业经济的“半壁江山”,全县林业产业结构日渐合理,步入了优质化、区域化、多元化、一体化的轨道。

2.3 社会效益突出

为了充分发挥由于退耕还林后新增的劳力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大劳务输出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劳务输出工作机构,形成“外用内培”的劳务输出格局。2011 年劳务收入11.5 亿元,人均2 488元,占全县农民人均收入的52.7%。依托退耕还林和扶贫开发工程建设,实施移民搬迁1.6万多户,小流域综合治理56km2,充分发挥退耕还林工程后的社会效益。

2.4 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

退耕还林给农村调整产业提供了良好机遇。山阳县把退耕还林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合理调整土地利用和种植结构,因地制宜发展林、果、药以及林经间作,种养结构,产业配套等多种开发模式,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和循环经济,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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