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瑞平
(山西省黑茶山国有林管理局,山西 岚县 035200)
林业既是重要的公益事业,也是重要的基础产业。山西省直林区是全省林业的重点,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快现代林业发展,做大做强现代林业产业,是当前需要重点研究的课题。对此,笔者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并形成了一些初浅的认识,现介绍如下,供参考。
林业承担着改善生态、发展经济的双重使命,具有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因此,必须把林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温家宝总理在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上指出,林业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具有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具有基础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要正确理解和把握这一点,关键是要在思想上真正树立起现代林业的理念。
树立现代林业的理念,目的是求得林业又好又快发展。从省直林区的实际情况看,在指导思想和工作实践中,重点要突破三个方面的界限:一是要突破山区街道与平原街道的界限,全方位发展林业,抓住当前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大力发展花卉苗木,积极推进平原绿化和湿地生态恢复,全面提高城乡绿化水平。二是要突破城区与街道、社区的界限,坚持城乡统筹,按照加快城市化进程和构建现代化特色城区的要求,着力推进森林进城和园林下乡。三是要突破造林绿化与园林美化的界限,提高绿化水平,提升林业档次,注重林业景观,努力发展精品林业、观赏林业,使得林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更高的层面上有机结合,相得益彰。
美国专家研究表明,改善一个城市的生态环境,林木覆盖率必须达到郊区50%、商业区15%、居民区25%,平均要达到40%。因此森林进城势在必行,植树造林、广种树木、扩绿播绿最为关键,要全力打造城市的“绿色形象”。最终形成带网片点相结合、乔灌花草合理搭配的布局,创造条件建设城区绿岛、城边绿带、城郊森林,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其长远目标是建成森林城市,达到林木成荫、鸟语花香、满眼绿色的生态效果。
要大力实施绿化示范街道、社区工程,并以此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抓手,拓展林业生态建设外延,深化林业生态建设内涵,创造林业生态建设亮点,努力使林业生态的文化功能从城市延伸到农村社区,在高标准绿化美化中得到充分体现。
生态公益林是确保生态安全的基础,是体现林业生态地位最主要的物质载体。生态公益林发挥着水源涵养、水土保持、调节气候、美化环境等多种生态功能。今后要认真贯彻生态优先的基本方针,以完善覆盖国土的森林生态体系为目标,对林业生态功能薄弱的流域、区块进行大规模整治,按照国家、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严格保护,严格管理,分级负责,合理补偿。要抓紧实施生态公益林景观改造工程,不断强化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建立起有效的森林灾害防治体系,确保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森林覆盖率和生态效益的同步增长。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某种程度上说,特色就是生产力,就是商机和效益。因此,省直林区林业产业要大发展,就必须在营造特色上下苦功夫,在推进产业化经营上出实招、出硬招,力求把优势做强,把规模做大,把特色做亮。一是要充分发挥优势,大力发展花卉苗木产业。二是推进规模,大力加强林业特色基地建设。要做大做强种苗产业,力争使种苗业作为省直林区发展的支柱产业。三是依托资源优势,加快发展森林旅游。回归自然,是时代发展的潮流,也是发挥森林文化功能最直接、最有效的载体。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不仅能满足人们回归自然的消费需求,而且能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还能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可谓一举三得。
全民搞绿化、全社会办林业,这是由林业的性质和地位所决定的。众所周知,林业是陆地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绿化造林,功在当代,造福千秋,全社会受益。因此,在指导思想上一定要跳出林业抓林业,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参与林业建设,改变以往由林业部门单枪匹马抓林业的被动局面,努力形成全社会合力推进林业建设的工作新格局。尤其是要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坚持“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和利益驱动机制,吸引民间资本、工商企业、外国投资者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等团体和个人,投资林业开发和建设。要为各种林业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并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按照国家关于林业分类经营的要求,对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采取不同的资源管理办法。公益林业要按照公益事业进行管理,以政府投入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因此,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管理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其资金应纳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优先安排。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资金,以满足林业生态建设的资金需求。对于林业产业化建设,要遵循经济规律,坚持市场化原则,以利益驱动和政策优惠来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投入林业建设,获得投资回报,从而建立起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林业投入机制,满足林业发展的需要。
生态公益林类似于经济学上的公共产品,具有专有性、排它性低,无法解决“免费搭车”这个问题。按照经济学原理,私人产品通过市场解决,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因此,必须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实现由无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向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转变,使投入林业生态建设者得到合理回报。补偿资金按“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由政府统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