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印发了《关于为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个人记功表彰的决定》(晋竟发【2012】48号)。为张爱文等20名同志各记个人一等功一次,为王斌等60名同志各记个人二等功一次,为贾建华等100名同志各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认为,2008年以来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林业系统及有关方面广大干部职工开拓创新、努力工作,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弘扬先进,激发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决定,在省林业厅、省农林水工会委员会评选表彰的集体林改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基础上,对180名先进个人进行记功表彰。